小米公布CDR招股书:成也红米,败也红米

小米公布CDR招股书:成也红米,败也红米
2018年06月13日 11:50 磐石之心

6月11日,中国证监会官网公布了小米集团(下称小米)CDR招股书,意味着小米以CDR方式在国内上市为期不远。

这份招股书比小米在港交所提供的招股书更为详细,很多数据值得我们好好解读。从CDR招股书看,小米手机有接近8成销量为价格低于1299元的红米系列手机,进军中高端基本失败。硬件销售收入应该是亏损的,依靠互联网服务获利。

投资者应该关注小米依靠硬件低价策略抢夺用户的获客成本以及增长空间。一旦手机销量增长放缓,互联网服务的营收就会下降,必然影响小米的利润。

第一,红米销量占近8成以上,小米进军高端失败;

从小米的CDR招股书来看,800-1299元的红米系列手机占总销量的38.7%,799元以下机型占39%。这两类都是红米手机,总占比为77.7%。炒的最火爆的小米MIX2、MIX2S只卖了49.6万台。而小米6和小米NOTE3这两个主力机型只售出157.6万台。

小米手机的销量接近8成来自红米,这说明小米抢夺市场的策略是低价低性能手机,获取的是大量对价格十分敏感的手机消费者。这也是小米能在印度等低收入国家获取很大份额的主要原因。

这组数据也说明,小米手机进军中高端的战略基本失败了。而高端市场需要的是创新产品、品牌知名度和产品可靠性,基本被苹果、华为、三星分食。

第二,硬件销售收入一直亏损,互联网服务营收增长放缓;

从小米公司CDR招股书来看,2018年第一季度小米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0.38亿元。2018年第一季度,小米的互联网服务收入为32.31亿元,毛利为21.19亿元,毛利率为65.5%。

互联网服务收入包括MIUI的广告、电子市场的分发、游戏、支付、云存储等业务的收入,这是小米最引以为自豪。也是小米认为自己是一家互联网公司,可以和腾讯、阿里巴巴和百度进行横向对比的依据。

从这组数据来看,小米整体利润比互联网服务毛利润低了10亿元,因此小米手机、电视以及IoT设备的硬件收入是亏损的。

而互联网服务营收占总营收的比例为9.43%,比2017年第一季的8.65%仅增长0.78%。而这块收入的占比一直在9%附近徘徊,并未出现大幅增长。

第三,成也红米,败也红米,利润率为3.01%而不是65.58%。

从小米CDR招股书看,红米手机占了近8成手机销量,硬件处于亏损状态,主要依靠互联网服务获取利润,这必然带来以下几个问题:

首先,低配置低价的红米手机,会损害小米品牌。红米手机的性能较弱,容易卡顿,使用体验欠佳。当用户被不好的体验折磨,一旦资金充裕,立即会换性能更强,价格更高的手机。由于使用红米留下不好印象,换机时会转向其他品牌。这导致,红米手机只是短期增加了小米手机整体销量,而长期会损害品牌,也是小米高端手机无法获得大幅增长的重要原因。

其次,用户ARPU值过低,而且很难提升。苹果硬件收入十分庞大,而软件及服务的营收竟然占比高达总营收的15%,而小米仅9%。这是因为红米手机所能承载的服务较少,比如,高帧率玩王者荣耀、绝地求生等热门游戏,红米的体验会让游戏爱好者痛不欲生。

此外,这群用户对云服务、小米Pay等业务的使用热情也不会多高,他们无非是看一看MIUI上的广告、电子市场里推荐的应用,这些所产生的营收自然较低。

再次,小米利润率应为3.01%,不是65.58%。

在小米CDR招股书中,特意参照百度、腾讯、阿里巴巴的毛利率,以彰显小米毛利高。其实这个计算方法是完全错误的。小米的互联网服务营收是建立在硬件基础上的,其获客成本是手机、电视以及IoT设备。小米却刻意将互联网服务营收的成本与硬件成本隔离,难道小米互联网服务是独立公司,做了分拆么?

计算小米的毛利率应该以小米净利润除以总营收,2018年第一季度小米公司的利润率应该是10.38亿/344.1亿=3.01%,而不是65.58%。否则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据外媒报道,小米将以30倍市盈率上市,估值在700亿美元以上。全球唯一能和小米公司同类的是苹果,苹果的市盈率为14倍。而苹果的互联网服务营收占比远远高于小米,比小米还互联网模式,请问给予小米30倍以上市盈率合理么?(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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