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摄像头不能没有规则底线

网络摄像头不能没有规则底线
2021年05月02日 22:49 中国青年报

网络摄像头在为线上“云生活”提供便利的同时,也可能给网络犯罪带来可乘之机。近日,有不法分子破解大量私人住宅和公共场所摄像头,售卖拍摄内容,给人们隐私安全带来威胁。网络摄像头不是“法外之眼”,专家指出,应采取技术措施与法律手段,斩断贩卖公民隐私的黑色产业链。(据4月30日《人民日报海外版》)

网络摄像头对于大多数人已经习以为常。诚如媒体报道的现象,移动互联网时代,远程办公、在线教育、线上娱乐等多种场景需要网络摄像头参与,交通监管、智慧安防离不开网络摄像头辅助,智能手机、智能家居等设备的普及应用,更使网络摄像头逐渐成为生活“标配”。不过,在看到网络摄像头便捷的同时,其隐患也不容小觑。

在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审结的一起案件中,被告人巫某某通过一款App控制了全球18万个摄像头,场所涉及众多私人住宅和公共场所。也就不难想象,如果我们被这些摄像头所“监视”,自己的隐私安全也就无从谈起。同样值得注意的是,有不法分子利用部分产品的技术漏洞破解大量摄像头IP地址,高价售卖破解软件与“偷窥套餐”。

网络摄像头不能是有便捷无安全。针对上述,加强监管势在必行。诚如专家建议,场监管部门有必要从生产环节强化监管,要求生产厂家在代码防护、身份鉴别、弱口令校验等方面达到国家标准,避免非法破解事件。事实上,这就十分必要。可以说,监管部门理当创新监管方式和举措,让网络摄像头产品更安全,使用也更规范。

同时,须加法加大对不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贩卖公民隐私的行为可通过民事侵权、刑事追责等途径加以打击。具体来看,在相关案件中,利用黑客手段破解网络摄像头IP并贩卖内容的行为,已经触犯《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等条款。对此,法律对不法行为不应纵容,不能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

从用户角度来看,应提高网络安全意识。比如,应购买正规厂商生产的摄像头设备,设置高级别防护密码,及时更新摄像头安全防护程序。也须注意相关隐私条款,比如,有的车内摄像头关于摄像头的安装目的和数据使用的条款往往在《隐私政策》这一项里,但是多数消费者表示不太会注意。所以,用户对此理当多些警惕。

诚如专家指出,随着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的进步,网络摄像头等智能设备的应用前景会更广阔。但从根本上来讲,网络摄像头不能没有规则底线,终归而言,隐私保护与数字化发展不是一对“反义词”,所以监管部门应协同配合,提高执法水平,而行业组织应倡导企业和行业自律,以真正让公众面对网络摄像头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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