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二手平台消费舆情6成是负面 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虚报价格是主因

去年二手平台消费舆情6成是负面 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虚报价格是主因
2021年03月03日 12:42 北京青年报

3月3日,北京阳光消费大数据研究院近期联合消费者网(www.bjxf315.com)对2020年二手平台消费舆情数据进行了统计分析。北青-北京头条记者了解到,去年关于二手平台近86万条舆情信息中,负面舆情占比61.63%,主要集中在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虚报价格、平台不履行责任以及恶意欺诈等四个方面。

北京阳光消费大数据研究院监测数据显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全网监测到有关二手平台消费舆情信息856873条。其中,正面舆情信息153867条,占比17.96%;中性舆情信息174925条,占比20.41%;负面舆情信息528081条,占比61.63%。有关二手平台的负面舆情超过了舆情总数的六成,这说明二手平台消费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还存在不少需要解决的问题。

舆情数据显示,在528081条二手平台消费负面舆情信息中,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信息174834条,占比33.11%;虚报价格信息138735条,占比26.27%;平台不履行责任信息126537条,占比23.96%;恶意欺诈信息57236条,占比10.84%;其它方面30739条,占比5.82%。

舆情数据反映,二手平台消费负面舆情主要集中在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虚报价格、平台不履行责任以及恶意欺诈等四个方面。其中,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负面舆情最多,占到所有负面舆情的三成多。部分卖家故意隐瞒商品质量问题,甚至通过二手平台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消费者购买之后又拒绝退货或拖延退款。

其次是虚高价格和平台不履行责任方面的负面舆情,两者均占到所有负面舆情的两成多。虚高价格负面舆情主要是卖家故意虚假夸大产品性能和功效,虚高报价欺骗消费者。平台不履行责任负面舆情主要反映,部分二手平台不严格履行资质审核以及日常管理等义务,导致不少虚假卖家在平台上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严重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此外,恶意欺诈消费负面舆情同样值得关注。由于二手市场目前还不够规范,缺乏有效监管,部分不法分子趁机在二手平台上伪装成买家或者卖家身份,通过欺诈手段谋取不法利益。

结合本次监测到的二手平台消费舆情数据,北京阳光消费大数据研究院有关专家认为,二手电商交易的本质还是通过网络销售商品,只不过其销售的一般是使用过或购买后闲置的商品,由于交易数量一般是零星小额的,所以卖家通常不用办理营业执照。但二手平台在交易过程中提供了网络经营场所、交易撮合和信息发布等服务,同样需要履行《电子商务法》中有关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

具体来说,要对进入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卖家身份信息进行登记核验,要制定平台交易规则,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平台内经营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或者有其他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平台内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对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平台经营者对平台内经营者的资质资格未尽到审核义务,或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张鑫

编辑/樊宏伟

财经自媒体联盟更多自媒体作者

新浪首页 语音播报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