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消协揭十大不良营销新招:砍价集赞拉人头,超售套券难兑换

中消协揭十大不良营销新招:砍价集赞拉人头,超售套券难兑换
2021年04月28日 17:37 澎湃新闻

“五一”假期将至,据预测,今年“五一”将迎来消费高峰。4月28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2021年第一季度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分析》,揭十大不良营销新招,提示消费者理性消费、聪明消费。

2021年1季度全国消协组织共受理消费者投诉[下载黑猫投诉客户端]271,107件,解决207,310件,投诉解决率76.47%,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1,749万元。中消协表示,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互联网的普及,消费方式、消费内容、消费结构都发生了巨大变化,经营者为了更好的将产品和服务触达消费者,采取了很多新型的销售手法,但其中也夹杂了一些不良经营手法,引发消费纠纷,值得社会关注。

不良营销新招一:“假”促销虚优惠

利用满减吸引下单。部分外卖平台商家打着各种“满减”旗号,吸引消费者关注和下单,实际要参加满减活动就要放弃打折、特价菜品,而后者往往是热销菜式;宣传“秒杀”制造“超值”优惠。部分电商平台或网店开展“秒杀”等活动,或者标注限时“清仓价”“打折价”“甩卖价”等,貌似大幅优惠,实际“秒杀”价与平时相比让利很少。 

不良营销新招二:混淆计量耍手段

经营者采取不正当手段使商品分量不足;以次充好,有的将“处理品”、“残次品”等谎称正品;在网络购物中,有的商家混淆计量单位“寸”和 “英寸”,销售电视机尺寸缩水,或者存在产品配置降级等现象。

不良营销新招三:超售套券难兑换

部分餐饮、酒店等经营者低价超售团购券、套餐券、住房券等回笼资金。但未在消费者购买时明确告知超售情况和用券限制条件。由于实际预留的兑换名额很少,消费者多次尝试仍无法预约兑换,经营者也无相应补偿机制,从而引发强烈不满。

不良营销新招四:砍价集赞拉人头

部分商家为了扩大宣传效果,提升人气,刺激消费,诱导消费者转发链接、图片,通过天天打卡、收集好友点赞、邀请好友“砍价”等方式低价销售或者赠送产品或者服务。消费者按要求参与,符合活动要求兑换奖品时,经营者以各种理由拒绝兑换,引发消费纠纷。

不良营销新招五:低价促销藏风险

部分商家以“0元购”“0元学”“一元购”等形式低价吸引消费者购物,实际为消费者办理贷款或者分期付款;商家利用“充多少送多少”“高额返现”等形式,诱导消费者大量充值。部分网络商家或电视购物商家采用货到付款方式给消费者快递不知情商品,骗取货款。

不良营销新招六:洗脑营销诱消费

洗脑式宣传是通过媒体或者推销员反复向目标人群宣传同一或雷同的内容,有的内容简单粗暴,甚至低俗,令人反感。

不良营销新招七:引诱消费者私下交易

有些网购平台、微商上的商家通过聊天引诱消费者私下交易,导致消费者售后无保障。

不良营销新招八:“概率”营销利用人性弱点

经营者在销售过程中利用猎奇心理、获奖心态,通过概率、算法,刺激消费者的购买欲望。比如盲盒经济、网络游戏抽奖等。盲盒范围不断扩大,涉及玩具、通讯产品、餐饮、机票、网络游戏、活体动物等各种类型,部分消费者沉溺盲盒产品,过度消费。

不良营销新招九:混淆“定金”和“订金”

订金具有预付款性质,可以随时退款。定金则是一个法律概念,通过“定金原则”对合同的成立和合同的履行提供担保,对交易双方都有约束,消费者违约,经营者可以不退定金,经营者违约,应当双倍返还定金。部分经营者故意混淆“定金”和“订金”,让消费者预付费用时以为是订金,实际写的却是定金,导致消费者权益受损。此类纠纷常见于汽车消费纠纷。

不良营销新招十:销售违禁或无法使用产品

部分网络商家销售针孔摄像头等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销售已经淘汰商品、禁售产品、违禁活体动物等。还有的商家只顾推销,不告知商品和服务正确使用的范围和途径,不考虑购买人情况,导致消费者无法正常使用相关商品和服务。

中消协提醒消费者在消费时要冷静、理性,因“需”消费,量力而出。商家不会做赔本生意。消费者在参加优惠活动前,一定要了解清楚活动时间、活动范围、活动规则、限制条件等,参加活动过程中,要注意留存证据,保存规则说明、促销截图、沟通记录、交易凭证等,以利后续维权。

(原题为《“五一”消费高峰将至 中消协揭十大不良营销新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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