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保养先超额后报告 申诉专员批监管过于被动

电梯保养先超额后报告 申诉专员批监管过于被动
2021年05月14日 00:00 电梯品牌资讯

香港新闻:【Now新闻台】申诉专员公署调查垂直电梯和自动梯的监管制度,指机电工程署的巡查大部分事前会联络电梯维保公司,突击巡查只占不足百分之4,成效存疑,对工人超额进行保养工作亦监管不足。

三年前上水名都电梯发生致命事故,四年前旺角朗豪坊扶手电梯溜后,导致多人受伤,令人关注有关方面的保养工作。

现时全港共有约八万部垂直电梯及扶手电梯,当中约三成四机龄有31年或以上,按法例电梯及扶手电梯,每月必须至少一次定期保养。

申诉专员公署主动调查发现,机电署就保养工作巡查前,一般会先联络承办商,令电梯维保公司有所准备,削弱巡查的阻吓力。

由2018年11月至2020年12月,机电署针对旧式垂直电梯及扶手电梯的保养工作,平均每月巡查1400次,当中只有约50次是突击巡查,占3.6%。

申诉专员赵慧贤:「去哪里保养维修,(维保公司)这个事前通知做到到位,亦准确,做到这个的话,机电工程署人员可以在不跟维保公司联络下突击巡查,这个要视乎两方面配合,维保公司提交适当资料,机电署亦会安排突击巡查次数多一些。」

为确保工人有足够时间保养,如果一天内处理超过六部垂直电梯及扶手电梯,就属于超额,电梯维保公司事后须向机电署交代。截至2019年第三季,机电署每月平均接获约1023宗超额保养报告公署认为这种「先超额、后报告」的做法监管过于被动。

赵慧贤:「有时候因为垂直电梯装置在附近,或维修保护工作比较简单,或电梯拥有人规定,希望在某一时段,如写字楼放工后才做保养维修,所以压缩做保养维修的时间。」

申诉专员建议订立清晰指引,什么情况下可接受「超额保养」,并跟进不合理的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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