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两大网红火锅店偷税被罚款,“网红”不是违法经营的挡箭牌

广东两大网红火锅店偷税被罚款,“网红”不是违法经营的挡箭牌
2024年05月10日 09:08 鲁南在线

日前,汕头八合里餐饮公司、杏花吴记餐饮公司因偷税分别被罚款49万元、84万元。他们均是广东知名网红牛肉火锅店。(5月9日 澎湃新闻)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开店做生意,虽本是冲着一个“利”字来,但也需心中有法,切实做到依法经营与纳税;然而,这两家网红牛肉火锅店,为获取更大利润,竟然打起小算盘、动起了歪脑筋,玩起了偷税的把戏。

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这两家牛肉火锅店的偷税行为,不仅触碰到相关法律的底线,而且还损伤到了国家利益;法律恢恢,疏而不漏,等待这两牛肉火锅店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势必为之付出更沉重的代价。

究其原因,是其利欲熏心,被不当的利益迷住了眼睛,是其心中无“法”惹下的祸;但冷静思之,也与其高估了“网红”的功效,低估了税收执法,错把“网红”当成护身符,从而心存侥幸,不由自主走向违法经营路。

网红,乃自媒体时代之产物。因某方面颇具特色,从而受到网友、媒体之关注而走红成为网红;诚然,因倍受媒体、网友关注,“网红”既可为招揽生意,赚取更多的钱,也能让相关部门,不敢“轻举妄动”,于无形之中让社会对之“高看一眼”。

但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两家“网红”牛肉火锅店被查,事实再次证明,纵然是网红,也需履行法律义务,承担法律责任,也需依法经营、依法纳税,不是法外之地。现实中,虽大多“网红”店与人,能理性对待,保持一颗平常心;但也不乏个别“网红”,自视“劳苦功高”,错把“网红”当作炫耀的资本,从而放松对自己的要求。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痛定思痛,望众网红店尤其心存侥幸者,要从此事件中汲取教训,正确认识网红,别被网红遮住眼睛,别迷失发方向,自我意识膨胀,从而自乱阵角、为所欲为。

在自己店成为网红后,依然要警钟长鸣,依然要严格要求自己,至始至终皆需心存敬畏,胸怀国家、社会利益,将自己的经营行为,置身于国家法律与行业规则、社会道德等之下,切实做到勤劳致富、自觉承担税收义务。

依法经营前提是心中有法。为此,众网红店等的经营者要挤出时间,学习相关法律知识,以法律为镜,经常性照照自己,及时校对经营方向,发现问题尤其是可能触及法律红线时,第一时间“踩下刹车”,调整经营方向,回归正途。

两网红牛肉火锅店因偷税被查,为开店经营者上了一堂依法纳税的法治课,无情的事实向警示社会:网红店也需依法经营、照章纳税,自觉承担社会义务,“网红”不是违法经营的挡箭牌。(尚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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