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版权局:整治图片公司虚假授权恶意索赔 网友:先查河图创意

国家版权局:整治图片公司虚假授权恶意索赔 网友:先查河图创意
2020年08月14日 23:48 张颖快乐

昨天,北京一家电网站负责人向家电消费网曝光了北京河图创意公司恶意索赔的行为。

据了解,日前北京河图创意图片公司法务找到该家电网站负责人,称其网站转载的一篇文章中的一个配图是他们公司摄影师作品,侵权了,索赔一万,和解可以5000元。“河图法务只是出具了一张摄影师的作者声明,也没有签署时间,更没有作者授权河图公司的合同。所谓的侵权图片不仅没有登记时间,也没有出具原始格式的照片。”

“当时也不懂,以为自己真侵犯了版权,就和解了。河图公司让交多少就给了多少。”该负责人说,昨天听同行说他们一张图才赔偿了200元,才知道自己被河图公司明着骗了。

“原来河图创意公司出具的没有签署时间落款的授权声明是没有法律效力的,没有签署合同就没有法律依据,还张嘴索赔一万元,这就是国家版权局要整治的虚假授权、恶意索赔的图片公司。” 该家电网站负责人表示,河图创意图片公司这是知法犯法,就是欺负中小微公司不懂版权和法律上的知识,明着敲诈!支持国家版权局启动的‘剑网2020’专项行动。

家电消费网向北京河图创意公司求证,但多次拨打其法人冯飞燕的电话,其一直未接听。

家电消费网登陆互联网,输入“河图”或者“河图创意”,就能看到此前多家媒体就报道过北京河图创意图片公司打着版权旗号,行恶意索赔之实,一张图片索要一万元赔偿的文章。“我们被比视觉中国还恶心的公司讹上了,叫河图创意”,“四处敲诈碰瓷,视觉中国之后,还有北京河图”,“天下苦河图公司久矣 记者调查发现五大问题”。

在北京互联网法院的微博上,家电消费网看到网友直接点名了河图创意公司恶意索赔。“望法院调查北京河图创意图片有限公司,在网上口碑极差,以广撒网多敛鱼的方式,以打版权官司为盈利,批量起诉,一遍遍打电话进行骚扰,以希望和解的方式购买他们图库的会员,不止对网络公司或是小型公司进行起诉,连国家的官媒也被他们起诉,支持版权,抵制恶意起诉。”

家电消费网通过查询天眼查获悉,北京河图创意图片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法人冯飞燕。同时冯飞燕还有中国图库等10家公司。 截止今年2月17日,河图创意自身风险高达1132条,开庭公告527个,涉及法律诉讼747条,其中,多数是起诉他人。

河图公司也并不是每次勒索式索赔都能得逞,遇到有实力的媒体和负责任的法官,河图便败诉。如今年1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判决了2起河图创意败诉的官司。一起是河图创意拿着2019年刚得到授权的一个图片作品,向2015年发布到“河津易购”微信公众号的自媒体索要一万元图片侵权赔偿金,被一审和二审法院均判定其没有维权资格。

另一起相似,河图创意起诉广州市点都德饮食有限公司图片侵权,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认为,河图创意提交的《版权声明书》未显示授权期限,且签订日期位于该案一审立案之后,无法确定被上诉人点都德饮食使用涉案图片时,涉案图片归属于河图创意。在此情况下,根据在案证据无法明确河图创意取得涉案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及维权权利的具体起始日期,亦无法确定点都德饮食使用涉案作品期间河图创意是否享有涉案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及维权权利。对此,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以河图创意的主张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判决。

起诉北京青年报因证据不具法律效力被驳回。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日前,河图创意起诉北京青年报,认为有图片侵权。北京青年报社表示,1.原告没提供涉案图片的原始格式图片。2.转让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原告提交的《版权声明书》是单方开具的,不具有著作权转让的法律效力。最后,北京互联网法院最终驳回了河图创意的诉讼请求,认为:“依照现有证据无法明确原告取得涉案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及维权权利的具体起始日期,亦无法确定被告使用涉案作品期间原告是否享有涉案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及维权权利。”

河图创意起诉南安家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认为一张居室客厅场景的图片涉嫌侵权,索赔1万元。北京互联网法院也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原因是法院认为:“《作品登记证书》为自愿登记,原告未提交申请登记时作品的详细信息,无法核实其提供的原图截图的作品与《作品登记证书》所注明编号的作品为同一作品,原告所取得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作品的指向性不明,在没有其他证据进一步佐证的情况下,无法确认原告取得权利的具体指向的作品。”但河图公司进行了上诉。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二审作出终审判决,也是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今年6月,国家版权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四部门启动“剑网2020”专项行动。重点之一是“着力整治图片机构、版权代理公司存在的假冒授权、虚假授权、恶意索赔等行为,进一步规范图片市场版权传播秩序。”(杜佳)

财经自媒体联盟更多自媒体作者

新浪首页 语音播报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