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关于“捐赠票据”
捐赠票据,即“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是捐赠人向具有“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组织捐赠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申请捐赠款项税前扣除的有效凭证。
拿到捐赠票据后,我们可以在每年上半年通过个人所得税APP进行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时进行税款扣除。
02.获取“捐赠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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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实填写
“捐赠票据申请表”
特别要注意的是,提供的捐赠支付截图务必符合申请规范,包含所需全部信息,否则无法核实捐赠情况和开具票据。
*该渠道仅支持通过各渠道捐赠给“中华思源工程基金会·新浪扬帆公益基金”的善款申请捐赠票据,请仔细核对您的捐赠对象再提交申请,非本基金所属项目的申请不予受理。
支付方式:支付宝
进入支付宝APP-“我的”-“账单”-搜索“扬帆计划”或者找到您捐赠的该笔款的记录-点击进入对应的订单-务必点击“更多”-截图(图片必须包含:捐赠金额、商品说明、支付时间、订单号、商家号)
支付方式:微信
进入微信APP-“我”-“服务”-“钱包”-“账单”-下拉找到您捐赠的该笔款的记录-点击进入对应的订单-截图(图片必须包含:捐赠金额、商品、商户全称、支付时间、交易单号、商户单号)
03.抵扣个税
STEP.1
下载并打开个人所得税App,登陆个人账号,找到“综合所得年度汇算”。
通常“综合所得年度汇算”会在次年3-6月开展,请以官方通知为准。
STEP.2
在标准申报页面,找到页面最下方的“准予扣除的捐赠额”,点击右上角“新增”,添加捐赠信息(一年内多次捐赠的可以重复添加捐赠信息)
STEP.3
填写详细的捐赠支出信息:
a)在“受赠单位名称”中输入“中华思源工程基金会”;在“受赠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一栏输入“53100000500020462K”
b)“捐赠凭证号”就是您开具的捐赠票据右上角的数字编号,“捐赠金额“填写收据上的实际金额。
c)“扣除比例“选择30%。
04.特别提醒
本年度票据申请截止到12月25日,原则上当年捐赠应该在当年申请截止前提交捐赠票据申请;
在12月25日后提交的申请只能在下一年度进行处理,且票据日期为2024年;
请仔细核对填写的申请信息,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捐赠票据将以电子票据的形式发送至您填写的邮箱,根据相关政策不再提供纸质票据;
更多票据相关未尽事宜请联系微信:扬帆妞妞(yangfanjihua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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