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权力边界不是无止境和无约束的

平台权力边界不是无止境和无约束的
2020年01月21日 16:05 莫开伟

作者莫开伟系中国知名财经作家 中国地方金融研究院研究员

近两天,舆论媒体又曝出了令人大跌眼镜之事,很多朋友们反映,13日某支付平台正式开通的“集五福迎新春”意在通过微信发送给亲朋好友请求“赐福”、或加入“我的家”活动的两种“吱口令”,竟然都被微信社交平台给自动折叠掉了,无法打开,使得“集福”活动无法顺利进行下去。

此事一出现,立即引来舆论媒体一片哗然,对该平台的行为颇多诟病,说平台不自信、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遏制对方涉嫌垄断经营等等的都有,这一切都将该平台折叠行为的合理性、合法性和边界性,推向了风口浪尖,对于用户的强烈反映,该平台仍保持沉默,这就更让用户们怒火中烧了。

其实这些都还在其次,最为严重的是,该平台的行为还涉及侵犯用户隐私之嫌,因为这种折叠行为实际是对用户内容进行了一种私自的监测行为,与其经营承诺大相径庭。而且,还有这种行为暴露出不少值得思考和亟待解决的问题:平台的权力边界到底有多大,可否达到永远止境?平台行为能否受到法制的有效约束,这种约束主要在哪些方面?中国所有网络平台到底需要越来越开放还是越来越相互封闭?

虽然某平台集福活动与该折叠平台为经营竞争对手,但竞争不能是你死我活的狭隘的竞争,即对对方所有活动都采取遏制手段,而应该是既有竞争和保留,也有合作与共赢,就是说在竞争中合作,在合作中提高竞争能力,取长补短,以促进各自经营能力的提高。况且,“集福”是一种发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行为,这是好事,应该为其“开绿灯”,不明究理地就将这种“公益性”活动“吱口令”折叠,未免太过小架子气;况且占据平台的空间资源也不会太多,绝对不会发生“鸠占鹊巢”之事,该平台是否太过敏感和不自信,或者竞争与合作的包容之心太狭隘?

而且,就我国而言,各类网络平台权力边界都是有限制的,不是永无止境的。而该平台是我国集社交、支付功能等于一体的综合性平台,但更多的应该是用开放包容的心态来面对消费者和竞争对手,绝对不能因为抑制对手在微信上进行的活动而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支付宝发起的“集福”活动实际上对消费者来说也是一种带有“公益性质”的互助娱乐活动,该平台应持积极拥抱的态度才是正确的,也才会赢得用户们的赞许。而今天该平台的行为有点不问青红皂白,权力边界的触角延伸得太长了,太没有遮拦和约束了,这种行为也有损网络科技的开放性,换一句话说就是太缺乏科技向善的底线了,这与打着科技为民幌子实则耍着流氓经营行为又有什么两样?

还有,网络平台的经营行为也应该是受到法律约束的,目前我国工信部对网络平台虽然制定了相对完善的规范性制度框架,但在很多方面依然显得模糊,缺乏严密有效的针对性,以至网络平台的一些行为处于模棱两可的法制灰色地带,使得一些网络平台在实施灰色经营手段时有恃无恐。今天该平台折叠“集福”“吱口令”的行为,在法理上讲应该是一种违法行为,因为它有涉及侵犯用户隐私之嫌,应该受到法律制度的惩罚。显然,该平台今天的行为表明依然存在不少可钻的制度漏洞,也该是监管部门亟需给网络平台监管制度“打补钉”的时候了!

总之,该平台折叠“集福”“吱口令”的行为应立即终止,及时明确自己的权力边界不是无止境和无约束的,应增强对公众权益和法纪的敬畏之心,同时希望相关部门介入,尽快化解矛盾,让更多的用户们能享受到某支付平台发起的“集福”活动的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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