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解释一下“避风港原则”

来,解释一下“避风港原则”
2025年03月19日 10:51 晏凌羊

#金秀贤方被曝在中国实名删帖#

来,解释一下“避风港原则”。一般来说,只要一个人上传身份信息实名投诉,不管发帖人发的是什么内容、是否侵权,网络服务提供者(平台)在收到投诉人的侵权主张后,都有义务采取删除、屏蔽或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否则需要承担侵权连带责任。

也就是说,这种投诉删帖,只是投诉人的一种“单方面的通知”,而不是平台以及法院等第三方查明的事实。如果你发个帖子说“羊驼好可爱啊”,然后配一张羊驼的图,但是,投诉人上传身份信息投诉说你这话是在辱骂Ta妈,那平台也会把你这个帖子删除。

像微博平台的话,投诉人选择的投诉理由,甚至都可以批量复制、张冠李戴。比如,你写的内容是“这人怎么居然发布过这样的言论啊”,但对方投诉理由写“这人网暴我”“某某某(指其他人)已经被我投诉了”,平台也会根据“避风港原则”删帖。

但如果遇到业务不精的法官(比如上海浦东新区法院金桥法庭某朱姓法官),Ta可能会依据这种投诉结果,判定你被投诉删帖后又再次发布,就是“主观恶意强”。你的言论自由权,在这两种法官眼里不值一提。这类法官对这些“互联网玩法”感到很陌生,只想当然地认为:你被投诉删帖了,说明你错了,而不是投诉人太有空闲时间或想捂嘴。

最后,在金秀贤已经引起公愤的情况下,还要为他说话的人,我认为不可交。如果是黑公关,我祝愿他们“财来财去一场空”。你可以追逐流量,但应当明白“事有可为者,有不可为者”。发表言论之前,请先问问你自己的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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