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不容许贩婴成为一种职业

决不容许贩婴成为一种职业
2024年10月22日 08:21 天方燕谈-李燕

10月20日晚,江苏无锡的江阴警方通报贩婴事件。外省在江阴务工的18岁李某某无力抚养自己的新生婴儿,男子苏某某得到信息后倒卖婴儿到外省。目前,公安机关解救被贩卖的婴儿,犯罪嫌疑人苏某某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在进一步侦办。

让人不禁愤慨,都什么年代了,还贩卖婴儿?无独有偶,拐卖儿童非法敛财的余华英,在庭审时说当年与他人同居期间生下一个男孩。她卖的第一个孩子就是这个亲生儿子,5000元卖到河北,开启了自己一生的罪恶之旅。

媒体报道,民间打拐志愿者上官正义和记者暗访,发现出生14天的男婴售价15万元。这背后还有注册在山西临汾的一家所谓的传媒公司运作。相关视频显示,山东临沂参与其中的女士钟某还说自己是职业的,从事贩婴七年之久。

法治社会,居然还有当作职业的贩婴者?!这在网络引起广泛讨论,许多人震惊的同时,表示愤怒与谴责。

决不允许容许贩婴成为职业,是一个社会的底线。多少人因此家破人亡,多少人为此终生噩梦。天下无拐,是民众的普遍愿望。我国在法律上一直从严打击与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的严重违法行为。

令人遗憾的是,江阴贩婴事件的背后,似乎有一个贩婴的黑色产业链浮出水面。是谁在帮助买家办理出生证明和落户手续?是否有医疗系统和社会服务机构的内部工作人员参与其中?贩婴者和非法机构如何多年存在,还嚣张到小红书、微博等网络平台上发布信息?这是相关执法部门迫切需要查明,并及时回应公众关切的问题。

当然,养不起并不应该是触发贩卖婴儿的一个理由。国家统计数据显示,2023年中国的新生儿数量跌至902万,创下了历史新低,2024年更是有可能首次跌破900万大关。每一个新生婴儿,不论健康与否,都有儿童生而应有的权益。我国应该加强对生育者的养育支持和教育引导,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对婴儿的生养保护和经济补贴政策。

与此同时,有必要考虑贩婴事件中的买卖同罪,加大对相关黑产和参与者的治罪力度,以求达到标本兼治。贩卖婴儿,是丧尽天良、法理不容的罪恶行为,也是全社会的共识。我们期待司法机关的积极行动和严惩不贷,社会与舆论监督也要继续发光发热。(本文首发《川观新闻》2024年10月21日“麻辣烫”栏目,标题和内容有改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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