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24年度科技服务业专项项目的通知

关于征集2024年度科技服务业专项项目的通知
2024年11月06日 14:09 京报网_北京日报官方网站

各相关企业:

科技服务业是我市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推动科技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依据《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优化创新创业生态环境支持资金管理办法》(京科发〔2024〕20号),启动2024年度科技服务业专项项目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内容

支持具有较强基础实力、成长性好的科技服务业企业,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和专业服务能力,发挥对本市科技创新和高精尖产业领域服务支撑作用,提升企业综合实力,进一步增强对本市经济增长的贡献。项目申报方向包括:

(一)企业创新能力提升项目

一是支持5G、人工智能、大模型、虚拟现实等新技术在行业创新应用,带动行业数字化、智能化升级。二是支持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核心零部件、重大装备等创新研发,以及核心工艺、检验验证等方面共性技术研发。

(二)产业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一是支持搭建服务人工智能、医药健康、新材料、智能制造等高精尖产业以及我市六大未来产业的科技服务平台,提供研发、检验检测、概念验证、分析、评价等专业服务。二是支持搭建服务建筑、工程、设计、制造业等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专业化服务平台,提供设计、建造、运维、管理等工程技术服务,赋能产业发展。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企业要求

1.企业应属于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以下简称科技服务业),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以及专业服务能力。

2.企业具备较强的基础实力,近年来运营状况良好。

3.企业具备较好的发展前景,经济效益显著,行业带动力强,对推动全市科技服务业持续健康发展,形成新质生产力提供支撑。

(二)申报说明

1.申报企业及项目负责人诚信状况良好,近三年内在信用中国(北京)网没有严重失信记录,承担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信用评级为B级(含)以上。

2.项目应具有明确的技术创新性,具有清晰、可量化的目标及考核指标。项目需企业匹配自筹资金,自筹资金与科技经费比例不低于2:1。项目支持周期原则上不超过1年。

3.一个单位只能申报一个项目,该项目如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取了本市财政资金支持,本专项不再重复支持。

4.申报单位应保证提交的项目申报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做出承诺并对此承担法律责任,项目申报内容不得涉及涉密事项。

三、材料报送要求

(一)报送要求

申报单位通过北京市科技计划综合管理平台-在线服务系统(https://mis.kw.beijing.gov.cn/)进行线上申报,不接受线下申报。企业在该系统完成注册并登录后,点击“项目申报”,从“项目申报”页面的“申报通知”栏中选择“关于征集2024年度北京市科技服务业专项项目的通知”进行申报,选择“企业效能提升项目”进行申报,再逐项填写所有表单内容,上传相关附件材料(附件材料需盖章),确认无误后提交,完成政策申报。具体申报流程介绍参见网址:https://mis.kw.beijing.gov.cn/helpCenter/index.html。《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优化创新创业生态环境支持资金管理办法》(京科发〔2024〕20号)具体见网址:https://kw.beijing.gov.cn/art/2024/10/31/art_10704_3512.html。

(二)时间要求

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7日18:00,以提交系统时间为准,逾期系统将关闭不予受理。

四、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10-88827128,010-68619218,010-88827164,010-88827165,010-55578115。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4:00-17:30

五、其他事项

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从未指定、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从事与北京市科技服务业专项相关的培训、代理申报等活动。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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