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经济税务监管策

平台经济税务监管策
2025年01月18日 11:33 经济观察报

宋玉茹/文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各国之间的经济联系日益紧密,市场竞争也日趋激烈,在此背景之下,税务营商环境成为影响企业投资、经营和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

2024年12月20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旨在进一步规范互联网平台企业的涉税信息报送义务,推动平台经济的健康发展。这既是应对互联网经济快速发展下,税收管理挑战的必要之策,也是我国税收法治化和公平化的重要一步。

滞后的平台经济税收监管

税收政策的制定与经济形态的变化息息相关。

传统经济时代,税收主要依托地理范围进行征收。征税政策的地区性差异曾导致很多企业为了避税,从而选择将总部注册在税率较低的地区。例如,某国际知名企业曾将其亚洲总部迁至新加坡一个税收优惠明显的岛屿地区,以享受较低的税率和便利的营商环境。对税务机关来说,这种跨地域的税务安排使得税收流失难以避免。

如今,随着经济全球化和数字化进程加速,税收规则也在不断进行演进。当前的税收政策更多关注企业的经济活动和实际收入,不再仅仅依赖地理范围。

近年来,各国政府也普遍认识到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性,纷纷出台相关政策措施,以推动经济发展和提升国际竞争力。在税务领域,各国政府通过改革税收制度、简化税收征管流程、提高税收服务质量等方式,不断优化税务营商环境。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数字化、智能化成为税务改革的重要方向,这也为优化平台税务的营商环境提供了新契机。

优化平台税务营商环境是税收征管现代化的重要体现。通过引入先进的技术手段和管理理念,可以提高税收征管的效率和准确性,降低税收征管成本。

在我国,互联网经济迅猛发展,平台企业已经成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从电商巨头到网约车平台,这些平台企业在为消费者提供极大便利的同时,也为大量个体经营者和灵活就业人员提供了生计来源。据统计,仅电商平台上的活跃商家数量就已超过数百万家,创造了数以亿计的就业机会。

随着平台经济的壮大,税收征管领域却面临新挑战。平台经济企业的税收缴纳已经逐渐转向依据实际交易额或收入情况进行征收。这种基于经济活动的征税模式不仅提高了税收效率,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跨地域避税行为。

第一,平台经济的去中心化特性加大了税收监管难度。传统的税收征管模式依赖于地理范围和固定经营地点,而平台企业的交易活动多在线上完成,其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分布广泛,涉及不同地区,传统的税收管理模式难以适应。例如,一些跨境电商平台上的卖家可能分布在全球各地,税务机关难以有效追踪其交易活动。

第二,税收流失问题日益凸显。一些平台内的经营者,特别是小型商家和个人卖家,由于缺乏纳税意识或对税收规则不了解,未能依法纳税。此外,部分平台企业也存在未主动履行涉税信息报送义务的问题,导致税务机关无法全面掌握平台内经营者的涉税信息。据估计,每年因平台经济税收监管不力导致的税收流失可能高达数百亿元人民币。为应对这些挑战,《征求意见稿》提出了一系列制度安排,要求平台企业向税务机关报送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涉税信息。这一规定既明确了平台企业的责任,也为税务机关提供了更加准确的税收数据支撑。

第三,社会公平与征管效率的平衡难题是平台税务面临的重要问题。一方面,税收公平性不足。平台内的个体经营者与传统企业在税负水平上存在明显差异。一些个体经营者因规模较小、收入较低被豁免税收,而大中型平台企业则需承担更高的税收负担。例如,一些小型网店可能因年销售额未达到起征点而无需缴税,大型电商平台则需缴纳高额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不平衡的税收政策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竞争的公平性。

另一方面,税务合规成本高企。对于平台企业来说,报送大量的涉税信息需要投入额外的人力和技术资源。例如,某大型电商平台为了配合税务机关的信息报送要求,专门成立了一个由数十人组成的税务合规团队,并投入数百万元用于技术升级和数据对接。同时,由于各地税务机关的管理要求可能存在差异,平台企业还需要协调不同地区的税务合规事务,进一步加大了负担。

他山之石

在平台经济税收治理方面,许多国家已采取了一些有效做法,可以为我国提供有益借鉴。

欧盟作为经济一体化的区域组织,在平台经济税收治理方面采取了许多先行措施,最具代表性的是“数字税”和“增值税统一征收”政策。

例如,自2021年起,欧盟对跨境电子商务实行增值税改革,要求所有平台企业在消费者所在国缴纳增值税,避免企业通过将总部设在低税率国家来规避税收义务。此外,欧盟还在酝酿对科技巨头征收数字税,确保这些平台企业为其庞大的经济活动支付公平的税负。

这种基于消费者所在地征税的模式,减少了税源流失,同时提升了税收公平性。类似做法可以为我国的跨境平台企业税收治理提供参考。

美国税收政策的灵活性为平台经济提供了独特的管理模式。例如,美国税法规定,不同规模的企业和个人经营者享有不同的税收政策。以共享经济平台Uber为例,司机作为独立承包商需自行申报个人所得税,平台企业需负责扣缴部分税款。这种分类征税方式既保障了税源的稳定性,也为中小经营者提供了灵活的税收环境。

在中国,类似灵活就业人员的个人经营者逐渐成为平台经济的重要主体,美国的做法可以为我们提供针对性较强的分类税收政策的设计思路。

澳大利亚政府对平台企业的涉税信息报送实行严格管理。根据澳大利亚税务局(ATO)的规定,平台企业必须向税务部门报送包括平台内经营者收入、交易额等在内的详细信息,且需承担因未报送或虚假报送而产生的法律责任。这一政策的成功实施得益于严格的法律框架和信息化建设,同时也确保了税务机关对平台经济的全面掌控。这种方式也可以为我国进一步强化平台企业的涉税责任提供参考。

优化平台税务营商环境

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及国际经验,我们可以从以下几方面优化平台税务的营商环境。

一是完善分类分级税收政策。针对平台内不同规模的经营者,实施分类分级的税收政策。比如,年收入低于一定门槛的小微经营者,可以继续实行免税或低税率政策。中大型平台内经营者按照实际收入缴纳相应的税款。这不仅可以减轻小微经营者的负担,还能确保税收的公平性。

以国内现有政策为例,部分小型个体工商户享受3%的增值税优惠税率,大的互联网大平台企业则需缴纳25%的企业所得税。进一步细化分类标准,可以更好地满足不同主体的需求。

二是强化信息化手段与数据共享。与互联网平台企业深度合作,构建统一的信息报送系统,简化平台企业的涉税信息报送流程。税务机关可以利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实现对平台交易数据的实时监控和分析,提升税务管理效率。国内某外卖平台已经与税务部门建立了数据对接机制,实时传输商家交易数据,从而大幅提高涉税信息的透明度。

三是借鉴国外经验推进跨境税收治理。针对跨境电商和国际平台企业,可以借鉴欧盟的增值税改革经验,建立基于消费者所在地征税的跨境税收制度;同时推动与其他国家的税务信息共享协议签署,打击跨境避税行为。例如,跨境电商平台亚马逊在我国运营时,其部分收入尚未完全纳入国内税务体系,而通过建立更完善的税收政策,可以更好地规范此类企业的税收行为。

四是加强税收法治与监管力度。进一步明确平台企业和平台内经营者的法律责任,对未履行涉税信息报送义务的企业加大处罚力度;同时提高平台内经营者的纳税意识,通过税收宣传和教育,营造良好的税收遵从氛围。

进一步完善税收教育激励措施,可通过平台展示遵从企业的成功案例,鼓励平台内其他经营者效仿。例如,在平台内设立“纳税诚信商家”标签,增强经营者的声誉激励。对于主动纳税的商家,可适当为其提供税收优惠或平台排名支持,以激励更多经营者参与纳税。

五是优化平台企业的合规成本。税务机关应与平台企业合作,制定更清晰的报送规范,减少平台企业在税务合规上的不确定性和额外成本。

一方面可以简化报送流程,借鉴信息干预中的简化原则,通过优化税务系统的用户界面和操作流程,降低平台企业的技术与人力负担。另一方面设置分阶段合规政策,对新兴平台或初创经营者,实行分阶段的合规要求,使其在初期享受适度的政策宽松,逐步过渡到全面遵从。通过统一的数据标准和报送方式,进一步降低企业的合规成本。

六是推动税务文化的养成与社会认知升级。一方面,我们要不断增强平台税收领域的公众信任度。公众对税收制度的信任感是提升纳税遵从的关键。税务机关应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展示税收收入的使用成效,提升经营者对税务机关的信任度。另一方面,我们还要建立税务文化,利用平台的社群功能,推广诚信纳税的理念,塑造健康的税收文化,使得从业者逐步形成纳税习惯。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助理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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