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兴亮:建议不要对共享电动自行车“一刀切”式地限制

刘兴亮:建议不要对共享电动自行车“一刀切”式地限制
2024年04月27日 04:18 中国经营报

本报记者 张靖超 北京报道

“共享电动自行车在城市出行中的作用和价值,第一是提高出行效率,它确实在短途的点对点的出行场景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优势。第二是节能环保。第三是提升我们的生活质量。”在“两轮电动自行车高质量发展,共享经济提供助力”研讨会上,著名经济学者刘兴亮这样说道。

刘兴亮以自己今年春节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游玩时的经历举例说:“今年过年的时候,我们家去北海玩了六天,住在北海市老城附近的一家酒店,每当出现交通拥堵时,电动自行车比汽车的速度要更快。所以,共享电动自行车对缓解交通压力、提高出行效率真的是一个非常好的体验。我女儿最后总结说:‘这几天我们每天不是在骑电驴,就是在找电驴的路上。’”

《中国经营报》记者了解到,目前我国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已约为4亿辆,其中,包括哈啰在内的共享出行企业投放的共享电动自行车的数量约为1200万辆。

刘兴亮认为,共享电动自行车能够在近几年里得到市场的认可,主要原因有三点:第一,共享经济确实对我们的商业模式、生活方式、工作方式都产生了非常多的促进和改变;第二,城市化竞争加速,电动自行车对缓解交通压力、提高出行效率是一个非常好的选择;第三,是社会各界对绿色出行、低碳出行意识的提升。

但在发展的过程中,电动自行车、共享电动自行车行业也面临一些挑战。“第一个挑战来自法规政策,虽然各级政府都对电动自行车的发展给予了一定的政策支持,但是我们的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甚至有一些朝令夕改的地方。第二个挑战是市场需求的多样化,每个城市的特点也不一样,就导致出行的需求也不一样,所以我们的市场需求也在不断地发生变化。第三个是技术发展的快速性,尤其是进入人工智能时代,技术发展速度非常快,在跟硬件结合后,可能新产品还没有发布,这个技术可能就已经落后了。”刘兴亮说。

对于监管风险,刘兴亮建议,一方面,政府应加强市场监管,尤其是对超速、危险骑行等有安全风险行为的治理。另一方面,有关部门应加强对共享电动自行车的政策支持,同时鼓励更多的企业进入,“政府不应‘一刀切’式地限制,应该因地制宜地灵活制定市场准入制度。如果共享电动自行车能够普及,对它的管理也会相对容易一些。”

对于市场需求的风险,刘兴亮表示,政府应鼓励产业在技术、商业模式方面的创新。而对于技术迭代的风险,刘兴亮认为,技术永远是推动出行体验提升的最好方式,政府应该通过资金支持、技术合作等方式来鼓励企业研发更先进、更稳定的技术,提升智能化方面的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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