弹窗广告是互联网的良心底线

弹窗广告是互联网的良心底线
2019年12月10日 10:21 中国经营报

在美国动画电影《无敌破坏王2》中,有个叫“弹窗仔”的人物形象。“弹窗仔”孜孜不倦对每一个路过的人推销垃圾广告,经常还会遭到杀毒软件的暴打。这一角色的形象刻画,意外地受到了饱受互联网弹窗广告之苦的观众喜爱。

角色的受欢迎来自于观众的共鸣,弹窗广告自问世以来,一直是互联网上牛皮癣的存在。不仅数量多、难以关闭,而且还充斥着大量诈骗、色情等不良信息。因为制作简单、利润大,同时监管困难,所以禁而不绝。2015年施行的《广告法》明确规定:“利用互联网发布、发送广告,不得影响用户正常使用网络。在互联网页面以弹出等形式发布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然而弹窗广告至今仍大量存在,笔者日常访问的一些页面甚至恨不得每次能弹出来五六个弹窗广告。

而在弹窗广告肆虐的原因上,有效监管的不到位是不可回避的问题。因为低受害程度的网络受骗的维权存在较高的技术门槛,以弹窗广告为例,浏览器、网站、恶意插件、病毒、软件都有可能是弹窗广告提供主体,所以对绝大多数普通人来说,受害发生后,很难确定真正侵权的主体是谁,也就难以投诉和维权。所以互联网相关问题的监管就显得尤为必要,这要求监管部门不能坐等投诉,而要主动巡查排除问题。

除了监管之外,互联网进入到寡头阶段也是导致弹窗广告越来越多的主要原因之一。过去整个互联网还处在百花齐放阶段的时候,虽然网络脏乱差,但是几家大的互联网公司基本上通过提供免费、安全、健康的上网环境,逐渐净化了市场,也占据了市场。但令人没有想到的是,勇士在杀了恶龙之后,自己变成了恶龙。当这几家寡头公司的市场份额稳固,且使用者也相对固化下来之后,他们迫不及待地对用户下手了。强行捆绑安装各类软件的是他们,植入弹窗广告的是他们,利用和出售用户数据精准推广和“杀熟”的也是他们。过去很多我们认为不错的平台,在利用用户创造的内容起家之后,都磨刀霍霍盯上了用户这头肥羊,把用户变成了行走的钱包、赚钱的工具。

当然互联网寡头们有自己的苦衷。如果说互联网上半场的关键词是抢占市场,那么下半场的关键词就是变现。互联网企业不是做公益的,在资本面前,高傲到果壳、精英到知乎,大家都在寻求如何变现,并且变得迫不及待,有些甚至来不及脱下自己的底裤就匆忙上阵。

寡头尚且如此,互联网的蝼蚁们也就可想而知了。当寡头们几乎占据了市场全部份额之后,留给中小公司的路已经很少了:要么和寡头们合作,要么自己在法律边缘走钢丝绳。整个行业在这个气氛下也越发变得沆瀣一气。举个例子,去年有程序员因为第三方制作爬虫软件而被逮捕,最后被判刑。此事一出引发了互联网行业的一片哗然,因为几乎大家都在做爬虫并使用爬虫抓取其他公司的信息,某准备上市企业也曾一度深陷爬虫舆论危机。大家由此案件才发现这种潜规则居然是不合法的,是犯罪的,可见行业乱到了什么程度。

而这就是互联网进入到寡头时期后的最大危机。我们看到,几大寡头不仅垄断市场和用户,还垄断了价值观和行业规则。所以,要抓风纪,要么“引狼入室”,引入新的竞争关系;要么从处罚寡头入手,自上而下来整顿市场。

总有人提出,弹窗广告是可以通过技术手段来屏蔽的,屏蔽不了只能怪自己。笔者认为,弹窗广告最可恶之处在于,它一开始瞄准的就是那些不会屏蔽、不了解互联网黑洞、缺乏足够防范意识的群体。它之所以能够生存下来,并且不断得手并衍生出巨大的市场也正因为如此。可以说,弹窗广告有没有、放的什么内容,已经成为了衡量背后互联网公司良心的天平。当我们认识到这一点的时候,对弹窗广告就不能只是警告处罚了事,一定要喊打到杜绝为止。

(编辑:孙明胜 校对:颜京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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