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多区解除临时管控区 最新调整→

广州多区解除临时管控区 最新调整→
2022年11月30日 18:01 新快报

11月30日下午,广州多区陆续发布通告,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优化完善疫情防控措施。

海珠区

11月30日下午,广州市海珠区发布通告,解除2022年11月27日发布的《海珠区关于调整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中“东晓路-昌岗路以东,黄埔涌-赤沙涌-华南快速干线-广州环城干线-新光快速路以西的区域”管控区及其他临时管控区的管控措施,全区全域(除高风险区外)按低风险区管理,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防控措施。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海珠区划定高风险区如下:

一、赤岗街道

1.赤岗三街6号。

2.锦豪街16号。

3.米兰苑小区广州大道南41、47、51号。

4.江丽东街13号。

5.东庆街27号。

二、昌岗街道

昌岗中路211号之六栋。

三、沙园街道

水榕北街9号。

四、素社街道

基立新村北一巷15号及北一巷前座2号。

五、龙凤街道

1.金碧湾8栋。

2.江南花园H栋。

3.中惠雅苑A、D座。

4.可逸豪苑4栋。

六、瑞宝街道

1.瑞宝花园嘉鸿一街11号,嘉鸿二街5号。

2.石溪南约东街南3、35、41号。

3.石溪九亩洲85号之一。

4.石溪蚝壳洲东街五巷1号。

5.第三金碧花园78栋。

6.南洲花苑A8乙,A4甲,A6丙,B2西,A3乙。

7.恒安楼1号。

8.南洲花苑C区南新三街20号。

9.海新街13号。

10.尚东峰景A2,峰景东街5号。

11.明都华庭A栋。

12.和辉花园1、3、41、43、45、56号。

13.明都华庭A栋。

14.锦丽居A2、F4、C4栋。

15.尚领时代G栋。

16.侨诚花园春晓街18、28、46、62、82号,冬日街16号,秋月街86号,夏晖街36号。

17.万华花园六星台C座,万华北街5—7号,丰瑞街2、3号。

18.石溪东内街六巷6号。

19.石溪涌边东街28号。

20.石溪涌边西街5、72、90、94号。

七、凤阳街道

1.南珠广场南珠北街2、15号楼,南珠南街9号楼。

2.润怡三街10号。

3.五村兴隆新街一巷3号。

4.旧凤凰村五巷10号,十三巷7号。

5.九龙二巷1号之一。

6.迎祥大街南三巷8号。

7.南边基九巷12号。

8.迎祥北二巷8号

9.接龙三巷5号,四巷3号。

10.泰沙路75号楼。

11.兴南一街5、6、9号。

12.泰宁十巷横一巷12号,四巷11号。

13.泰宁大街10、14号,一巷14号,二巷6号,四巷3、8、11、19号,五巷22、23号,六巷14、15号,八巷19号,十三巷19号,后七巷6号。

14.泰宁后街一巷1、3、4、7—9号,二巷1、14号,三巷14号,四巷1号,五巷14号,六巷5号,七巷3、7号,八巷8、15号,十巷4号,十二巷18号。

15.泰宁前街20号,四巷14号,六巷6号。

16.泰沙路16号。

17.泰沙路六号大院5号。

18.逸安街36号。

19.悦安花园A栋。

20.逸景翠园东区绿雅居A座。

越秀区

11月30日中午,广州市越秀区发布通告,自11月30日起调整越秀区管控区域。

划定以下范围为高风险区

洪桥街:局前街9号之二,高阳里4号,高阳里11号,环市中路268号之一、之二,马庄一巷16号。

北京街:连新路莲花井81号,正南路都府街20号、22号,解放北路长泰里5号,连新路莲花井89号,仓边路登云里4号,大南路132号。

六榕街:仓前街13号、15号,百灵路2号108铺。

光塔街:解放中路学宫街56号,惠福西路庆福里10号,海珠北路书同巷6-1号,惠福西路毕公巷29号,光塔路玛瑙巷19号、19号之一。

人民街:濠畔街76号、82号、98号,天成路蒲苞巷,状元坊18号之二,解放南路石亭巷18号之一,大德路124号,状元坊96号后座,仁济路46号后座,人民南路206号、208号,一德路广济新街39号,迎珠街52号,大新路419号,长堤大马路230号。

东山街:江岭西1号。

梅花村街:东兴北路61号,东郊市场2号、3号,东风东路787号东景街8号,东风东路787号东景街3号,共和六巷50、52号,东泰路38号。

黄花岗街:先烈中路81号大院6号之二,先烈中路102号之二,永福路40号,淘金东横路11号c5二栋,水荫路34号大院13栋,水荫路34号大院15栋,云鹤北街11巷9号,先烈中路98号之三、之四、之五,水荫路66号之二,水荫路43号,水荫路119号3栋1单元,水荫路58号。

华乐街:淘金东路39号,淘金街13号,青菜东58号,淘金街48号。

建设街:北较场横路3号大院1号,建设二马路东六街2号,黄华路中约外街3号之一,黄华路48号,环市中路327号之二,环市中路310号。

大塘街:仁庆里3号、5号,德政北路500号、512号、514号,大塘街62号、66号,越秀北路55号、63号,中山三路80号,德政中路德仁里2号、4号。

珠光街:东园路22号,万福路291号,八旗二马路94号,八旗二马路40号之三,沿江中路275号,荣利新街49号,东堤五马路19号,万福路133号之三。

大东街:东华西路90号,五常里15号之一,东湖路25号。

白云街:绿茵路8号。

登峰街:宝汉直街2号之一、8号之三,东胜街8号、20号、28号、36号、34号社区、49号、53号、59号、77号、79号、83号(及前座)、85号、87号,东胜二街11栋,东胜街二巷17号,东胜街三巷1号、3号、11号,东胜街四巷3号,恒福路41号、264号,恒福路93号23栋,横枝岗19号、21号、23号、25号、27号、31号、43号、54号,横枝岗2号大院自编9栋,横枝岗一街7号、15号,横枝岗一街一巷1号、10号、14号、23号,金钗二巷3号,金贵村五街五号,麓景路91号、105号,南约直街2巷22号,南约直街80号,平安里5号,浦涧路16号,上塘街8巷7号,西约后街54号,下塘村前街29号,象岗后街14号,永泰路52号。

矿泉街:前进西三巷1号,前进西四巷9号,朝阳三巷18号,向阳一巷2号,向阳大街14号、38号,永红大街26号、40号,前进西三巷1号,人民九巷3号、4号,洪荫围15号,三元里大道501号,永红四巷26号,王圣堂莲塘街15号,朝阳七巷42号之5,朝阳七巷42-10,王圣堂莲塘前街6号之二,向阳西街95号、122号,北站新村120号,机务段大街306号。

天河区

11月30日,广州市天河区发布通告,解除广州市天河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于2022年11月29日、2022年11月30日发布的《天河区关于划定风险区域的通告》中员村街道、长兴街道、棠下街道、珠吉街道临时管控区的管控措施

白云区

11月30日下午,广州市白云区发布通告,所有疫情防控临时管控区优化调整为按低风险区管理,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的防范措施。

荔湾区

11月30日下午,广州市荔湾区发布通告,解除荔湾区全部临时管控区

黄埔区

11月30日下午,广州市黄埔区发布通告,除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管理措施的区域外,解除其余疫情防控临时管控措施,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的防范措施。

番禺区

11月30日下午,广州市番禺区发布通告,解除所有疫情防控临时管控区,按低风险区管理,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的防范措施。

南沙区

11月30日下午,广州市南沙区发布通告,自即日起,南沙区全域高风险区域调整如下:

一、以下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实施“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管理措施:

(一)黄阁镇

1.大塘村麒龙西路6号。

2.凤凰社区叠翠峰26栋。

(二)珠江街道

1.南沙区中医院住院部及医院后门工地宿舍。

2.新兴社区新兴路88号外科住院部。

3.珠江街道泰安社区珠江东路四巷17-1号。

(三)南沙街道

1.蝴蝶洲社区碧桂园倚荔轩4号、碧桂园漾月轩9街12号。

2.南沙社区南湾三街19号。

3.南沙街道红岭社区富力·天海湾小区海泮街3号A10栋。

(四)大岗镇

镇南社区翠江酒店。

(五)龙穴街道

龙穴社区海新冷库。

(六)万顷沙镇

1.同兴村隆兴东街29号。

2.十涌德安围、就安围、六安围区域。

3.万顷沙镇沙尾一村十涌西下路173号。

(七)榄核镇

沙角村海堤街89号之一。

二、全区除上述高风险区外,均为低风险区

增城区

11月30日,广州市增城区发布通告,自2022年11月30日14时起,下列区域调整为低风险区,落实“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管控措施:

一、荔城街

廖村、廖隔塘村、夏街村(高风险区域除外)、锦绣国际四期F5栋、广丰西路2号楼。

二、增江街

(一)西山村(东境合作社西一街五巷至九巷、西二街五巷至九巷除外)、陆村村、锦绣星辰小区、富城华庭小区、东源·印江澜小区、金凤皇庭小区、同创滨江小区、春晓花园(公园里)小区、水东街、沿江东一路、南山片区、西山仓片区。

(二)增江大道中45号、47号,光明东路96号、98号、100号、102号,东桥东路20号;广汕路34-54号。

三、荔湖街

荔湖街荔城花园25栋、26栋。

四、永宁街

永宁街全域(凤凰城云顶1栋、东凌广场B座、海伦春天蝴蝶谷10座、羊城时尚谷1栋、荔湖城浅山苑4栋、蒌元村在管高风险区域、誉山国际三区87栋、简村齐岭社20号、塔岗工业园除外)。

五、宁西街

(一)宁西社区4、6网格,2号网格北苑四巷3号、北苑四巷4号、北苑三巷4号、北苑三巷5号、北苑二巷4号。

(二)郭村村珠岛片区。

(三)保利I立方花园。

六、新塘镇

(一)南安村、新墩村、夏埔村、坭紫村、久裕村部分区域、中城智慧园部分区域。

(二)翡翠绿州湖翠苑。

(三)新塘镇宜尚酒店。

(四)新塘镇东坑工业园(东至富源路、南至广深大道中、西至富群路、北至东坑四横路合围区域)。

七、石滩镇

郑田村全域(郑田村环北路西一巷4-1号、环北路西一巷5号、环北路西一巷6号合围区域除外)。

八、中新镇

(一)中航城花园一期。

(二)恒大山水郡小区(18栋除外)。

(三)侨建三期工人宿舍。

(四)中新镇集丰村,东至乡道Y419、南至金坑河坑贝陂、西至中新镇香樟墅、北至景新国际合围区域。

(五)中新镇集丰村,东至张伯公街14号、南至张伯公街1号、西至乡道Y419、北至张伯公山合围区域。

(六)中新镇风光路428号以东、风光路410号以西、中新超限检测点以北合围区域。

(七)恒创工业园广州和新实业公司及周边。

(八)恒大山水城178栋。

九、正果镇

正果镇到蔚村工业路11号、13号、14号、15号、16号。

十、小楼镇

小楼镇腊圃村高丰东路3号、9号、11号。

花都区

11月30日下午,广州市花都区发布通告,对狮岭镇山前旅游大道以南、京广铁路以东区域范围解除强化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关于进一步强化狮岭镇部分区域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第188号)》停止执行。

以下区域调整为低风险区

一、秀全街

马溪路牌坊至西河新村区域,西河社旧村至西湖社庙口区域,南岳社曾仔岭新村至马溪村路牌坊区域(高风险楼栋除外)。

二、狮岭镇

(一)河滨大道以南、旗岭大街以北、金狮大道以东、杨仙路46-2至旗岭大街以西区域(高风险楼栋除外)。

(二)雄狮西路、铁路线、老鸦斗大街合围区域(高风险楼栋除外)。

(三)康政西路以南,康政西路16-2号至16-4号以北,狮中路以东,康政西路32号至16-2号以西区域(高风险楼栋除外)。

(四)新扬村旧学校以南、新扬村村委会以北、新扬小学街以东、水渠以西区域(高风险楼栋除外)。

(五)金狮大道东、滨河园五巷、富誉路、河滨西路合围区域(高风险楼栋除外)。

(六)新联路白池塘片区(高风险楼栋除外)。

(七)芙蓉大道北40-9号以南、芙蓉大道北34号以北、芙蓉大道以东、旗岭公馆以西区域(高风险楼栋除外)。

以上区域落实“个人防护、避免聚集”防范措施。

自2022年11月30日14时起,花都区以下区域调整为低风险区

一、秀全街

(一)保利水晶花园2栋、水晶公寓A栋。

(二)乐同村古塘一队新庄,古塘三岭,古塘三队、四队全域,奥臣包装有限公司。

二、花山镇

荣翠轩。

三、赤坭镇

向阳路以南、赤坭华源路以北、沿江路以东、新兴路以西区域。

四、炭步镇

(一)炭步服务区北区、南区。

(二)颐和小区〔颐和盛世小区3栋、G2(01-02)、G2(03-04)除外〕。

(三)石湖村九队东方九社区域。

五、狮岭镇

(一)御华园东北侧工地(工地宿舍除外)。

(二)合成北路东九巷10-1号,东九巷1号、2号、3号、4号。

(三)广东省高新技术高级技工学校(静雅苑除外)。

(四)Y717、许广高速、水渠合围区域(高风险楼栋除外)。

(五)芙蓉度假村专用道、Y717、洪秀全水库、御华园小区合围区域(高风险楼栋除外)。

(六)南方工业园及其附近区域(高风险楼栋除外)。

以上区域落实“个人防护、避免聚集”防范措施。

从化区

11月30日下午,广州市从化区发布通告,以下区域解除临时管控措施:

一、街口街

1.街口街东至洪山南路、中田西、洪山围一巷、城内路二巷,南至国道355线,西至环城路,北至新城中路 ;

2. 街口街东至团星村停车场,南至黎塘河河堤,西至风云岭停车场,北至国道355线区域。

二、江埔街

1.江埔街禾仓村迎三队24号至白楼二队123号(牛哥美食七星牛庄旁)以东、迎三队24号至迎福里祠堂以南、105国道(七星路口至迎福里祠堂段)以西、七星路(105国道路口至白楼二队123号)以北;

2.东至环市东路,西至流溪河,南至小海河,北至迎宾大道片区;山下村(部分区域)。

三、城郊街

横江社区(部分区域)、关围社区(除区妇幼保健医院);新星村(部分区域)、新开村(部分区域)、左村村(部分区域);美都工业园。

四、太平镇

翠荔社区、太平社区;牛心岭村、何家埔村、太平村。

五、温泉镇

富力泉天下小区,广州华辉会议酒店有限公司及周边。

六、鳌头镇

鳌头社区、棋杆社区;岭南村、西塘村、鹿田村、塘贝村、潭口村、鳌山村、黄罗村、水西村、横坑村。

七、明珠工业园

1.明珠工业园吉祥一路1号;

2.明珠工业园吉祥一路3号;

3.明珠工业园吉祥二路11号;

4.明珠工业园如意路1号;

5.明珠工业园吉祥大道8号。

自12月1日起,街口街、城郊街、江埔街、太平镇、鳌头镇、温泉镇内中小学阶段学校恢复线下教学;幼儿园幼儿正常返园;校外培训机构有序恢复线下教学,托管、托育机构有序恢复服务。

编辑:赵静明

财经自媒体联盟更多自媒体作者

新浪首页 语音播报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