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三月,数字艺术家林晨(网络名称土豆人Tudou_man)发现自己创作于2023年的AI作品《伴心》在未经自己许可的情况下被杭州高斯气膜公司制作成了实物装置展出并用于广告宣传,林晨在与对方公司账号运营工作人员沟通无果的情况下起诉制作方高斯气膜公司及展览方常熟市琴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并索赔50万元。
日前,常熟市人民法院宣判两家公司使用该图片侵犯了林晨的著作权和署名权,但制作的气膜装置不构成侵权。判决两家公司赔偿林晨一万元,并要求高斯气膜公开道歉。11月12日,高斯气膜在小红书上发表致歉声明,15日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联系到林晨,他表示这一案件对自己而言意义非常重大。
已进行版权登记的AI作品被制成实物展出
法院:AI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判赔1万元
2023年2月14日,林晨在个人账号上发布了自己创作的《伴心》图片,这是一张半颗红色的爱心倒影在水面形成一颗完整爱心的图,这件作品是他通过Midjourney(AI图片制作软件)制作并使用Photoshop进行调整而成。当时他在评论区中表示想要争取今年落地,“最近在考虑落地执行,有制作资源可以与我联系。”7月他发布了《伴心》概念装置的作品登记书,作品类别为美术作品,登记日期为2023年4月7日。2024年3月,林晨发现杭州高斯气膜公司的小红书账号发布了一个名为“爱在琴湖”的装置,用于广告宣传,随即便与对方账号的运营工作人员进行了沟通,要求将已上线的内容下架,对方拒绝,林晨向制作方和展览方两家公司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停止侵权、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6月14日相关案件在常熟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法院判决书显示,两被告未经原告许可擅自通过互联网向公众提供权利作品,侵害了原告的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被告在使用案涉图片过程中未如实标注署名内容也未另行对作者身份进行说明,被告的行为侵犯了原告的作品署名权。
法院在判决书中提到,该AIGC作品在场景、环境、色彩、光影、角度及其排列组合等方面,体现了作者独特的选择与安排。具有独创性,构成著作权法意义上的美术作品,应受到著作权法保护。但是,原告享有著作权的作品应当限定为作品登记证书附件所载明的“伴心”平面美术作品,而非半个爱心的立体艺术装置。对于原告主张被告侵犯其作品的复制权、发行权的主张,法院认为两被告通过实地搭建等方式将原告作品类似的创意付诸实践的,既不够构成从立体到立体的复制,也不构成从平面到立体的复制,因此法院对原告的上述主张不予采纳。
也就是说法院认可《伴心》这件AI作品是受到著作权法保护的,但是两被告制作的艺术装置并未构成侵权。造成这一结果的原因在于林晨注册版权登记的过程中存在漏洞,“我自己经验不足,我当时只注册了图片的版权,虽然当时已经有了很多衍生设计的想法,想要把它开发成实体装置,但我没有进行打包注册,所以留下了漏洞,导致了在庭审现场只判我对图片的所有权。”在维权的过程中,林晨向一些律师朋友及艺术家同行好友进行了咨询,朋友们提示他未来在对作品进行版权登记注册的时候除了要做图片内容的登记,如果对特殊造型、外观有需求考虑的话还需要做外观专利的注册,甚至通过3D进行多角度的注册,“这些都可以作为在3D环境或者真实环境中应用的例证,而我这件作品缺乏了这样的一些有效证明。”
在国内AI数字艺术创作领域林晨是有一定的知名度的,他创作的AI作品不仅发布在网上和网友们分享交流,其中有相当数量的作品已经落地商业实践,还有不少知名品牌向其抛来橄榄枝寻求合作,比如近期他与伊利合作了一条AI视频推广宣传牛奶产品,《伴心》这件作品在今年8月通过与杜蕾斯的合作变成实物落地展出为品牌进行广告宣传,“这次合作是《伴心》第一次正式的授权联名,现在网上流传着不少类似的创意,很多都是对《伴心》这件作品的延展抄袭,对我来说还是有一定伤害的。”
“这不仅是关乎我一个人的案子”
创作者:AIGC版权保护需要被重视
近几年来随着生成式人工智能的快速发展,生成式人工智能在文学艺术领域的应用也越来越广泛,AI著作权纠纷案件也频频发生,用AI软件生成的内容构成作品吗?著作权到底归谁?我的原创作品被AI大模型“偷走”训练数据了谁来负责?AI生成出来的图片与我的原创作品高度相似侵权者是谁?这一系列的问题引起了包括但不限于文学艺术音乐从业者、法律从业者、人工智能公司、传统互联网公司等高度关注及讨论。探讨解决人工智能生成内容著作权问题是AI产业发展的基础性议题,对生成式人工智能著作权的不同立场态度和处理方式可能会影响AI产业乃至社会创作生态的发展趋势。
“这个案子不仅是对我,对于中国所有的AIGC创作者来说都非常重要,一定要有个说法。”林晨表示,目前国内与著作权、版权相关的判例、法律法规关于AI内容版权定性的少之又少,相关判例对整个行业都具有重意义,特别是像林晨这样已将AI设计运用到商业实践中的人来说,未来与AI设计产品有关的商业流程要怎样推进更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现在国内的AIGC内容生产非常蓬勃,每天都有大量的内容产生,这时候就必须有法律来给创作者以后盾,咱们做出来的作品是不是具有法律效力,有没有著作权等等都是需要的。要跑通这一流程需要有人来探索,借此机会就由我来跑通这个事。”林晨并不十分在意具体赔偿的金额,“这个案子对我来说最大的意义是对我的AIGC作品做了版权认定,这对我来说十分重要,未来我还会有大量IP作品进行授权及商业合作,在合作中品牌都非常关心我们创作的这样的AI内容版权链是否完整。如果说之前是理论上的版权链完整,那么现在更加具有信服度了,法院裁决的公正度实际上也为未来所有的商业合作铺平了道路。”
国内第二起AIGC绘画侵权案件的宣判有何启示
《伴心》维权案是当前国内的第二起AIGC绘画侵权案件,引发了不少法律从业者的关注,中国“AI生成图片著作权侵权第一案”的当事人、天元律所合伙人李昀锴律师表示,本案中,法院在判定原告对《伴心》平面美术作品享有著作权时,综合考虑了作品的创作过程、表达形式以及独创性等多方面因素,符合著作权法对于作品认定的基本原则。特别是对于AIGC作品,在当前法律框架下,明确了其著作权归属的判断标准,即便借助软件创作,只要在元素选择、组合等方面体现了作者独特的智力投入,就可以认定为作品,这为AIGC领域的著作权保护提供了有益的参考范例。本案表明我国法院当前对AIGC领域的创作行为采取了较为宽松的认定态度,支持相关创作者使用AI技术进行创作,推动AIGC技术在各领域的应用和探索。
同时,在责任承担方面,法院综合多种因素确定赔偿金额的做法值得肯定。AIGC绘画第一案中,北京互联网法院根据案件情况支持了500元的赔偿。而本案中,法院考虑到作品本身特性(如独创性、原告知名度)以及被告侵权行为的性质、目的等,使赔偿数额既具有一定的惩罚性,合理反映原告的实际损失和维权成本,这种做法值得肯定。
2023年年底,北京互联网法院针对人工智能生成图片(AI绘画图片)著作权侵权纠纷作出一审判决,该案件为AI生成图片相关领域著作权第一案,案涉图片是AI生成的图片《春风送来了温柔》,法院最终判被告赔偿原告500元,金额不高但是该案引起了广泛的关注,法院认定涉案图片属于美术作品,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生成图片的人工智能模型不是涉案图片的作者,人工智能模型的设计者也不是涉案图片的作者,涉案图片是基于原告的智力投入直接产生,且体现了原告的个性化表达,原告享有涉案图片的著作权。
从现有的两起AIGC绘画侵权案件的宣判结果来看,可以看出我国法院在AIGC领域艺术创作的基本态度是比较宽松及支持的,这一态度一方面对于从事AIGC领域艺术创作的人来说是极大的鼓舞,不仅是在创作方面,这也意味着AI艺术在商业实践中将有更多的可能性。另一方面也表明AICG艺术领域需要尽快出台相关法律法规来界定权属边界,有法可依是AIGC商业化发展的必要保障。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沈昭
校对 徐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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