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眼查App显示,近日,因无锡三奚置业有限公司未发布道歉信,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发布易烊千玺与其姓名权、肖像权纠纷案件判决书主要内容。公告显示,无锡三奚置业有限公司在其线下云上四季营销中心、微信公众号、微信视频号、抖音账号上使用多张易烊千玺的肖像或者巨幅海报,法院认为,该公司以营利为目的,在未取得易烊千玺本人的肖像权和姓名权授权的情况下,擅自将易烊千玺的肖像、姓名用于商业广告和宣传,且使用的照片均是易烊千玺在网络上发布过的个人形象宣传照,构成对易烊千玺肖像权和姓名权的侵害,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遂判决该公司立即停止侵权、向易烊千玺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
无锡三奚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8月,法定代表人为罗勇,注册资本6亿人民币,由南山控股(002314)旗下苏州南山新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美的置业旗下南京美的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共同持股。值得一提的是,今年9月,该公司已因此案被强制执行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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