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手起诉“视频去水印大师”App不正当竞争 一审判赔11万元

快手起诉“视频去水印大师”App不正当竞争 一审判赔11万元
2021年07月20日 19:51 上游新闻看点

因认为“视频去水印大师”App提供去除短视频水印的服务构成不正当竞争,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快手公司)将该App的开发运营方上海互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互盾公司)诉至法院。

上游新闻(报料微信号:shangyounews)记者7月20日从北京海淀法院了解到,法院一审判决互盾公司就其不正当竞争行为赔偿快手公司经济损失10万元及合理开支1万元。

短视频水印被清除 快手起诉去水印App

快手公司诉称,快手App是短视频记录、分享社交平台,“快手”作为快手公司产品名称及其字号,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用户从快手App中下载的短视频(下称快手视频)右下角和左上角分别显示快手图文标识及作者快手号水印(下称涉案水印),可让视频观看者知晓视频来源于快手公司从而增加其市场竞争力。而互盾公司开发并运营的涉案App,去除了属于快手公司重要竞争优势的水印,损害了快手公司的竞争力,属于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互盾公司辩称,涉案App的去视频水印功能并不针对快手视频,实际可以用于任何用户需要去除水印的视频内容。涉案App的开发者,不是去水印行为的实施者,其开发和运营涉案App的行为本身不侵权。互盾公司在涉案App下载页面中使用“快手”字样仅系对应用功能的描述,是正当使用行为,不会使相关公众误认为涉案App是快手公司的产品,不会对快手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不利影响。综上,互盾公司不同意快手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视频去水印大师App的简介。图片来源/网络截图

一审判赔11万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涉案水印包括快手图文标识及作者快手号水印,其中快手图文标识起到了标识视频剪辑制作服务提供者是快手公司的作用,可促进吸引快手App用户流量,提升该App的影响力;作者快手号水印是短视频制作者主体身份的展示,在无相反证据的情形下,可以构成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者署名。

法院认为,对于快手公司而言,以此方式为用户署名,是表明相关视频的权利人身份,可在一定程度上留存原创短视频用户并吸引潜在用户。快手公司作为快手App的经营者,有权决定涉案水印的标注方式和位置,在无合理理由的情形下,其他经营者不应擅自改变此种标注。

而涉案App去除水印,既割裂了快手视频与快手App之间的关系,也割裂了快手视频与其作者之间的关系,从而影响了快手公司为其用户提供具有署名意义的水印自动生成服务。从此角度看,涉案App必然妨碍快手App的正常运行。

涉案App是以较低的成本不当寄生于快手公司等其他经营者为之投入较高成本的视频平台,涉案App作为去除视频水印软件较大程度上降低了短视频侵权成本而鼓励了短视频搬运等侵权行为,现有证据未证明涉案App作为工具类软件具有其他提升消费者福利等社会公共产品的属性等因素。

法院认定,互盾公司开发运营涉案App中的去除视频水印功能,既侵害了快手公司作为经营者的利益,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和商业道德,亦不存在有利于提升消费者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正当理由。因此,一审判决互盾公司就其不正当竞争行为赔偿快手公司经济损失10万元及合理开支1万元。

目前,该案尚在一审上诉期内。

为短视频领域侵权行为敲响警钟

案件主审法官表示,短视频具有传播速度快、传播范围广、引流容易的特点,可以在较短时间为传播者带来较高的利益,因此,近年来以搬运原创短视频这一形式侵权的行为屡屡出现且屡禁不止。根据《2021中国短视频版权保护白皮书》,2019年1月至2021年5月,对10万原创短视频作者的作品进行监测,累计删除原创短视频盗版416.31万条;其中92.2%的独家作者和63.7%的非独家原创作者被侵权,平均每件原创短视频被搬运了5次。而去除附着于原创短视频之上的水印,客观上为短视频搬运这类侵权行为提供了便利。

本案的宣判,对诸如涉案App的去除视频水印软件的开发运营者敲响了警钟,有助于打击短视频搬运等当前趋于泛滥的侵权行为,为高质量的短视频创作和传播提供动力。

上游新闻记者 王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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