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企工作会被裁员吗?会的。
今天国资委已经发声,明年国有企业必须普遍实行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制度,以后裁员可能是常态化了,压力来了。
9月27日,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王宏志在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2024年第三次专题推进会上表示,到2025年,国有企业必须普遍推行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制度。要清晰界定“退出”标准,用好绩效考核结果,进一步规范退出的情形,不能用违法违纪、到龄退休、主动离职等替代业绩考核不合格的“退出”。

王宏志强调,要防止只有制度、没有动作,深化提升行动实施以来尚未开展该项工作的企业,原则上都要在年底前真正行动起来。同时要防止简单以调整退出比例划线、搞“一刀切”,真正体现强激励硬约束。
“末等调整”一般指用人单位根据员工绩效成绩,对于处于末等的员工进行工作岗位或者职务等调整,包括降级、降职、免职、调整工作岗位、待岗培训等形式。
用人单位可以在不解除劳动合同的前提下,对考核居于末位的劳动者作出调整工作岗位等处理,但是不包括“末位淘汰”或“竞争上岗”等形式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属于企业经营自主权的重要内容。
用人单位推行的竞争性考核选拔能够证明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且调岗合理。
企业相关调岗降薪制度文件,比如企业的《绩效考核细则》、《绩效考核方案》等考核制度应当经过公示程序及民主程序。
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制度属于三能制度的范畴。从上个世纪90年代开始,三能机制就开始提了。这些年,搞得动作很大、也取得了很多成效。比如,干部竞聘,就我的了解,虽然有一些“内定”的声音,但确实有不少落聘的;再比如,员工的能进能出,绝大多数人现在都改成了合同制,离开国企也不再是什么了不得大事情——那为什么这次又提呢?
1、王宏志这次说得很清楚:(1)不能用违法违纪、到龄退休、主动离职等替代业绩考核不合格的“退出”;(2)要防止只有制度、没有动作,深化提升行动实施以来尚未开展该项工作的企业,原则上都要在年底前真正行动起来;(3)同时要防止简单以调整退出比例划线、搞“一刀切”——问题导向,可能这三种现象比较突出。
2、王宏志说的是现象或者是问题,不是原因。如果非要找根本原因,中和企略认为应当从体制方面和一把手身上找答案。比如,末等、不胜任多牵扯裁员,裁员可能会带来一些不稳定、不和谐的问题,这个问题的重要性要比人效考核指标完成得不好的影响要大的多;再比如,不少躺平的、能力跟不上时代的,可能都是工龄很长的人员,人面广、不好办。
为便于大家只管了解,小编提供一个国企的相关文件,其实早就在执行了:颁布了《江苏某某有限公司管理人员竞争上岗、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为健全市场化用人机制,持续推进公司劳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促进人员合理流动,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激发内生动力活力,提升公司管理人员的综合履职能力提供制度保障。图解如下:





看出关键了吗?从管理者开始,首先说的是管理者,尤其是各级高层管理者!当然上头不好过的话,管理者也会将此原则下放使用,你说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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