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国家审计署通过对33户中央企业摸底,发现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资产管理仍较混乱”。乱,既可以是原因,也可以是结果,更是一个非常危险的信号。今年,审计署公布2023年央企审计结果,提到22户央企账面进行审计时发现会计信息不实、国有资产资金管理薄弱等问题。
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公布的数据,截至2023年底,中央企业资产总额达86.6万亿元。2023年,国有企业营业总收入857306.1亿元。
央企总资产和国企总收入双双超过85万亿,85万亿是什么概念?约相当于6个广东2023年的GDP,16个北京的GDP,如此巨量的资产,想要管好非常不容易。
审计风暴后,央企合规经营日趋从严,央企反腐力度进一步加大,各类案件查办量同比大幅提升!
一、央企连续两年审计风暴回顾
1、审计署公布2023年央企审计结果
审计署在对22户央企账面进行审计时发现会计信息不实、国有资产资金管理薄弱等问题。
会计信息不实。22户央企共计收入不实1182.07亿元、成本费用不实1549.88亿元、利润不实526.72亿元。主要是:9户央企内部关联交易抵销不准确等,造成多计收入477.02亿元、成本费用475.54亿元;20户央企违规跨年度调节利润等,造成多计或少计收入250.64亿元、成本费用230.44亿元:15户央企未足额计提减值准备或在资产无明显减值迹象的情况下多计提减值等,造成多计或少计利润165.2亿元。
国有资产资金管理薄弱。主要表现为3个方面:资产不实,18户央企因对财务报表“应并未并”、重复记账、清理核销不及时等导致资产不实3406.32亿元;5户央企未将部分房产等资产纳入账内核算,涉及资产金额109.77亿元、房产等7770.91万平方米。运营效益不高,8户央企的158.87亿元资金资产和175.26万平方米房屋、土地长期闲置,最长达18年;3户央企套取或挪用信贷等资金154.15亿元。违规处理处置,10户央企违规对外出租出借资产资质或提供品牌商标、字号、版权等;14户央企违规对外出借资金或提供担保1001.63亿元,形成损失风险50.99亿元;13户央企在资产存储、安全检查、权属办理等方面管控不力。
2、2022年审计回顾
2022年重点审计了33户中央企业,涉及账面资产总额29.3万亿元,规模与2021年相比大致相当(2021年审计了34户中央企业、账面资产总额31.2万亿元),近两年审计的企业户数与2020年审计的央企户数(11户)相比均有大幅增加,可见审计覆盖范围越来越广,反映了企业审计监督力度的加大。2022年审计不仅仅是列示问题,还进一步点明了问题产生的主要环节和原因。如在反映“违规经营”问题时,不但指出违规经营主要集中在“股权收购”“项目投资”等方面,点明了造成亏损及风险的原因主要是“违规决策”(合规经营问题)、“管控不力”(经营效率效果问题),而且承接了去年审计工作报告中反映的“境外经营存在亏损风险”的问题,在今年的报告中进一步深化相关表述,指出“违规收购境外公司股权和矿产资源仍是主要‘出血点’”。
审计署对33户中央企业进行重点审计主要存在三个方面问题。前不久,国家审计署的报告就提到,通过对33户中央企业进行重点审计,发现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资产管理仍较混乱”,具体表现为三个方面:一是资产不实,二是管理不严,三是违规经营。
审计报告显示,2022年5月以来,审计共发现并移送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300多起,涉及1800多人。审计发现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将依纪依法移交有关部门进一步查处,有关地方、部门和单位落实整改。
3、上一轮央企审计更对央企员工触目惊心,见诸公开报道举例:
中国华电超标招待餐费8755万元、中国黄金违规销售53吨标准金、中国移动35名员工经商涉及3亿、国机集团违规担保43.5亿……审计署对35家央企的审计结果公布。
提到,2012年至2016年,中国移动所属广东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5名中层管理人员和60名职工违规兼职、经商办企业,涉及金额3.08亿元,其中2016年3276.99万元。
2016年,中国电信总部多计成本,造成少计利润1.6亿元;中国移动所属辽宁有限公司少确认预存充值卡收入销售折扣折让,多计利润1.93亿元;中国黄金所属中金(西安)重型钢结构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少计提安全生产费,多计利润4661万元;华侨城集团未按规定将承销费抵减债券初始确认金额,造成多计资产和负债各3300万元;中国国新总部未按规定采用公允价值对股权投资进行后续计量,造成少计资产2.44亿元;中国航信2010年、2011年收到土地补偿资金9.1亿元,2015年和2016年才确认收入,其中2016年多计收入5亿元;中交集团所属中交股份多计不符合确认条件的资产26.07亿元、负债32.13亿元。
二、千万别忘记国资委下发的影响央企2024的重磅文件:一经发现对直接责任人就地免职!
近期,国务院国资委发布《关于规范中央企业贸易管理严禁各类虚假贸易的通知》(国资发财评规[2023]74号),严禁央企开展各类虚假贸易业务,通知印发以后仍开展虚假贸易业务的企业,一经发现对直接责任人就地免职,严肃追究责任。国资委终于对应收账款乱象开展雷霆行动了。
十不准提炼总结如下:
1、不准开展背离主业的贸易业务;
2、不准参与特定利益关系企业间开展的无商业目的的贸易业务;
3、不准在贸易业务中人为增加不必要的交易环节;
4、不准开展任何形式的融资性贸易;
5、不准开展对交易标的没有控制权的空转、走单等贸易业务;
6、不准开展无商业实质的循环贸易;
7、不准开展有悖于交易常识的异常贸易业务;
8、不准开展风险较高的非标仓单交易;
9、不准违反会计准则规定确认代理贸易收入;
10、不准在内控机制缺乏的情况下开展贸易业务。
文件明确指出:各中央企业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根治虚假贸易业务各类问题。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各中央企业要严格按照上述要求梳理集团全部贸易业务,规范贸易管理,完善内控制度,坚决清理退出各种类型的虚假贸易。国务院国资委将进一步加大对虚假贸易业务的追责问责力度。
对于本通知印发以后仍开展虚假贸易业务的企业,一经发现对直接责任人就地免职,严肃追究责任,同时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上一级企业负责人以及参与造假的相关人员的责任;对于集团管控不力、所属多户子企业连续开展虚假贸易业务的,将对中央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严肃追责问责,并给予企业业绩考核及相关考核扣分或降级处理;涉嫌违纪或职务违法犯罪的,移送有关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处置。
小结:
近年来,国家审计署对于中央企业的审计工作越来越频繁。除了审计工作,各级巡察和回头看检查也层出不穷。从最开始的集团层面到区域公司层面再到各个垂直条线,审计和巡查的频率越来越高。
暴露问题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找到合理的解决方案。因为强化国有企业资产管理,是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有企业有效避免国有资产流失,实现资产保值增值的必然选择。因此,对于审计报告中提到的问题或者短板,国央企要引起足够重视,并加快速度解决。
审计、巡查不是目的,而是国家实现高质量发展目标的必要手段,要想实现这一目标,则离不开企业的高质量贡献,作为国央企,则更要做好带头作用,构建廉洁管理体系,走健康可持续发展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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