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翔
这两天,消费者在“双11”购买的物品大都到了手中。许多网友都吐槽,家里老人因为不了解“先用后付”新“玩法”,买了一大堆东西还不知道。
“下单0元,收货满意后再付款。”在今年的“双11”,越来越多的平台开始推出“先用后付”功能。“先用后付”为消费者提供了全新的购物体验:可以先享受商品或服务,再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付款。然而,其中也隐藏着不少问题和风险。一位网友在网上发帖称,其爷爷在一个平台的“双11”促销中,买了50多样东西,其中竟然有9块手表、4个电水壶等。不仅是老人,一些家长吐槽,给孩子玩手机时,不知怎么就买了好几样东西。还有消费者表示,只是想收藏商品或先添加到购物车,却秒变直接下单。
这些问题和风险都集中在一个方面: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得不到保障。
“先用后付”功能开通容易,但关闭这一功能却十分困难。关闭入口往往隐藏得很深,且操作流程复杂,给消费者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由于下单时间和付款时间存在一定时间差,这就给了不良商家利用付款时间差“挖坑”涨价的机会:消费者下单时能看到商家正在促销优惠,可到自动扣款时促销活动结束了,最后价格就涨了,消费者不得不花“冤枉钱”。
“先用后付”应在合法、公平、透明的原则下运行,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平台应当在推广或使用时,明确告知消费者该服务的具体条款、费用、还款方式等关键信息,确保消费者在充分知情的基础上做出选择,并提供易操作的取消方式。对于市场监管部门和消保委来说,在对消费者加强提醒之外,也要对平台的“先用后付”模式加强监管,对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处罚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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