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春来临之际,天下打工人齐聚一堂,同摸鱼 熬放假 等奖金
而音乐节两大巨头也凑了热闹,网易云音乐发文艾特酷狗音乐称其抄袭。
第一次看软件互撕
期待跟进更新!
但机锋君看评论区,好像更多朋友关注的是“谁家送会员支持谁”这样奇奇怪怪又看似正常的观点,弱化了真正需要解决的问题:
一直以来,互联网对抄袭的定义都模糊不清,照抄了一整章当然算抄袭,但如果只是抄一段呢?如果只是一小段呢?如果只是一句话,甚至半句话、一个词呢?
如果每句话都修改掉一些,算抄么?
如果没有照搬词句,而是沿用了其它作品的创意,或是设定、桥段……这又算是抄袭么?
前几天旅行博主房琪就锤爆另外一个博主抄袭,放出对比视频并且逻辑清楚句句珠玑,并放出了视频对比,无论选题还是文案都有许多雷同相似的地方。。
而这位被锤的博主还大言不惭自己没抄袭。。emm。。若觉得冤枉请列出脚本创作时间线,而不是倒打一耙,贼喊捉贼。
有一说一,房琪在主持界摸爬滚打,在节目上用一次次辩论选题翻起波浪的时候,可能某博主还在YY上感谢大哥送来的火箭 ,房琪的文采和气质底蕴是抄不出来的。
而机锋君认为,是否存在著作权侵权,还需要从专业角度对其独创性进行判断。国内外普遍公认的著作权侵权判定方法是“接触加实质性相似“,而实践中,审查的重点在于“实质性相似“。
就像我们从小的时候我们就很烦“学人精”,什么都要模仿你,现在也不例外,对于创作者来说,“创”是最为重要的东西,象征着知识的结晶和作用,是自己见世界的结果,别人的东西自己拿来用,还理所当然,这当然站不住脚,最难的是法律的界定。
怎样的标准才能确定判断为抄袭?什么程度的抄袭?分别应该受到什么样的、什么程度的惩罚?
如果这个标杆不树立好,即使这次声势浩大的维权胜利了,还是会存在淹死原创的各种浑水,特别是小众作者维权太难国家有著作权和知识产权,仍然保护不了所有的创作者。。
许多人觉得模糊着内容界限,如果所有的东西都能遵循“拿来主义”,那我们这个世界上的文化也就没有生机勃勃的独特性了~
“真理不辨不明,公道自在人心”,希望每个人都能有版权意识,尊重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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