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围观了一次带货主播和品牌厂家的微博升堂,这是一个非常典型的互联网名誉侵权案,写出来个给大家做个参考。
实话说,我看得有点泪目。根据法院一审、二审判决书,梳理如下:
事情的起因是2022年的6.18前后,国产吹风机品牌徕芬找美妆带货主播书瑶做投放,投放的金额包括直播广告费11万,通过星图下单支付。在此之前,双方有过两次直播带货合作,徕芬给主播的带货佣金是15%,我看了眼这两次直播主播拿到的佣金大概是15万。
合作愉快的双方决定继续合作。在双方后续沟通的过程中,徕芬觉得直播给的视频脚本质量太差,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主播这边就有些不爽。再加上其他一些摩擦,主播就威胁品牌方。品牌方非常乖巧地提出补偿,拿抽风机给主播做抽奖,每15分钟抽一台,一共抽了17台,判决书上写的货值大概是1.7万多吧。
这么算下来,品牌方大概投入了将近三十来万。
但是带货博主很强势,提出单独签订保价协议等要求(参考前一阵流传的李+7等人搞全网最低价签保价等操作)。品牌没有同意,主播很不开心,品牌方安抚未果,导致主播发飙。
这次发飙,从2022年5月开始,主播书瑶在视频平台带着“没收徕芬一分钱”等名义,连着骂了徕芬N轮,拿徕芬的品牌名开涮玩梗辱。特别有意思的是,品牌方面对这种跟事实完全不符的攻击,在网络上毫无还手之力,评论区沦陷,只能向法院起诉。
经过一审二审,法院最终认定,主播书瑶“没收徕芬一分钱”等说辞与事实完全不符,对徕芬品牌的侮辱、诽谤确实侵犯了徕芬的名誉权。判决主播书瑶赔偿徕芬损失费20万元,律师费10万元。
先说这个事儿哈,我有两个感想:
1. 看完两份判决书,本秃头陷入了深深地,深深地沉默。看看人家视频直播博主,也就两百来万粉,一个广告坑位费11万,佣金15万,抽奖1.7万,不爽了还能把年营收十几亿的品牌方企业拿出来连着锤它2个月,甲方连还嘴的能力都没有,只能可怜兮兮地拿法院判决出来哭诉,“我们赢了啊”、“我们被欺负了啊”、“我们不是坏人我们才是被坑了啊”。谁说乙方难做啊…….是咱们没选对行业啊。
2.这几年有个说法,渠道比产品强势,这个案例可能是个佐证。
3.这个案子可能会成为互联网名誉侵权的一个经典案例,以前好像没出现过赔偿金额这么高的名誉权案子。在互联网骂厂家骂人也是要赔钱的。
我刚才看了下带货主播书瑶发的最新视频,也不知道她是咋想的,法院判决她赔偿徕芬30万之外,还要求她于7日内在某音、某书向徕芬进行正式公开道歉。可她发的视频标题叫做《道不远人,公道自在人心》,说她虽然输了30万但是赢了官司,法院的判决是正义的,然后就是哭一波。我是真不太理解她这个果党逻辑是跟谁学的…….宣布赢了过两天法院要求道歉的判决她还履行不履行啊?
心思活嘴巴溜做网红赚钱没问题,可是多少也得学点法吧……
#网红是书瑶呀否认诽谤事件反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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