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李喆
输入一段文字,三秒实现重组改写;输入相关的主题词,系统立即就能生成一篇初稿,用户还可以添加框架或进行段落修改……这些智能的编辑平台、写作软件等,日益成为提高写作者内容生产效率的助手。然而,一些智能写作助手也被用于洗稿领域,成为快速创作网络爆款文章的工具,对网络文字创作生态构成了不良影响。(4月20日《工人日报》)
AI软件本身是创作者的有效助手,用于洗稿显然会带来多重负面效应,比如,损害了优质内容创作者的著作权,平台最终也会流失优质作者和优质内容。而从读者角度来看,被动看了大量非原创者的作品,得不到第一手的内容,也就失去了获取原创信息的可能性。由此可见,AI等智能工具不能也不应该沦为伪原创帮凶。
人工智能“进化”为洗稿工具,无外乎是为了利。比如,那些伪原创的文章可在内容创作平台赚取平台补贴和阅读收益,有的甚至借助高度流量曝光率接入广告,赚取高额广告费用。
智能工具不能沦为伪原创帮凶。上述现象的存在,终归是法律所难容忍的。而且,法律规定对著作权的保护越来越严格,尤其是伴随着新修订的著作权法正式发布实施,以及后续《著作权法实施条例》《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各类侵权行为必将得到有效规制,所以这些智能工具使用者理当自觉守法。
正如此前有媒体指出,在自媒体时代,优质原创内容可谓互联网上的“兵家必争之地”。不过,也正因为如此,越需要加大对原创的保护力度,以及强化对伪原创的深入打击。比如,某些新媒体、自媒体长期对原创媒体进行“洗稿”、“攒稿”、“扒稿”,对此,就需要依法精准打击,而这也正需要原创者增强维权意识与能力,让伪原创行为实现“见光死”。
智能工具不能沦为伪原创帮凶,关键是创作者们应该增强法律意识与诚信意识。当然,更为期许的是,相关部门对此类案件强化警示力度,以切实对各类潜在的侵权行为形成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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