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因人脸信息等泄露导致“被贷款”“被诈骗”等问题多发

最高法:因人脸信息等泄露导致“被贷款”“被诈骗”等问题多发
2021年07月28日 10:25 北京青年报

7月28日,最高法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个人信息相关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杨万明说,近年来,随着信息技术飞速发展,人脸识别逐步渗透到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同时人脸识别技术所带来的个人信息保护问题也日益凸显。

一些经营者滥用人脸识别技术侵害自然人合法权益的事件频发,引发社会公众的普遍关注和担忧。

杨万明举例说,有些知名门店使用“无感式”人脸识别技术在未经同意的情况下擅自采集消费者人脸信息,分析消费者的性别、年龄、心情等,进而采取不同营销策略。

又如,有些物业服务企业强制将人脸识别作为业主出入小区或者单元门的唯一验证方式,要求业主录入人脸并绑定相关个人信息,未经识别的业主不得进入小区。

再如,部分线上平台或者应用软件强制索取用户的人脸信息,还有的卖家在社交平台和网站公开售卖人脸识别视频、买卖人脸信息等。

他说,因人脸信息等身份信息泄露导致“被贷款”“被诈骗”和隐私权、名誉权被侵害等问题也多有发生。甚至还有一些犯罪分子利用非法获取的身份证照片等个人信息制作成动态视频,破解人脸识别验证程序,实施窃取财产、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等犯罪行为。

“上述行为严重损害自然人的人格权益,侵害其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破坏社会秩序,亟待进行规制。”

文/北青-北京头条记者 孟亚旭 实习生 马嘉梁

编辑/张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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