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互联网隐私权应提升监管力度

保护互联网隐私权应提升监管力度
2020年12月03日 08:15 中国新闻网

 保护互联网隐私权应提升监管力度

  本刊评论员/闫肖锋

  发于2020.12.7总第975期《中国新闻周刊》

  在移动互联网时代,我们的电话号码、通讯录、住址以至身份证、银行卡信息时刻处于暴露之中,个人隐私被严重侵犯且愈演愈烈。“当前,企业违规成本比较低,个人信息保护能力良莠不齐,违规侵害用户权益的情况时有发生。”在近日举行的全国App个人信息保护监管会上,工信部有关官员表示,正部署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责令1336款违规App进行整改,公开通报377款整改不到位的App,下架94款拒不整改的App,以震慑这类违法违规行为。

  工信部在2019年也曾进行过类似整治,而事实是,暴露出来的问题仅是冰山一角。为何侵犯隐私屡禁不止,问题究竟出在哪里?

  一是消费者不知道什么是隐私权,被侵犯了也不知情。比如,默认勾选功能就很可能在用户不知情的情况下,让个人敏感信息被他人轻易获取。随手打个卡、点个赞,平台就知道你在哪儿、和谁在一起。而由于信息不对称,多数时候人们并不知道自己隐私已被泄露和侵犯。

  二是运营商不知道是否侵犯了消费者隐私,或者侵犯就侵犯了,因为行规如此,你又能奈我何。而据相关法律规定,许多所谓“服务”其实都属于侵犯隐私权,比如,未经公民许可公开其姓名、肖像、住址和电话号码(表现在运营商将你推送给他人);私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日记,刺探他人私人文件内容(表现在信息平台根据你输入的关键词向你推送内容)等等。

  中国消费者协会此前发布《App个人信息泄露情况调查报告》显示,遭遇过个人信息泄露情况的人数占比为85.2%。尤其是阿里巴巴、字节跳动、腾讯等头部企业的App反复出现问题,它们仰仗用户黏性,长期无视侵犯隐私问题,或存有侥幸心理,将整改当一阵风,甚至搞技术对抗。

  当前,App个人信息保护存在两大挑战:一方面由于我国互联网产业普遍采用“前端免费、后端获利”的模式,盈利模式从在线广告向基于大数据的定向推送、精准营销转变。企业违规成本低,为逐利而违规侵害用户权益的情况时有发生,同时灰黑产也加速向违规收集使用甚至非法买卖个人信息聚集。另一方面是App版本迭代频繁给治理工作带来挑战。

  互联网创新是一把双刃剑,企业创新不能以牺牲用户隐私权为代价。企业自律应是防范侵犯隐私的第一道关。企业内部应形成信息保护的红线意识,建立完善的管理机制,不应以影响用户数、流量、收入为理由而怠慢。其次,监管部门应严刑峻法,对有令不行、整改不彻底、反复出现问题、搞技术对抗的企业采取停止接入、行政处罚及信用管理等措施严厉处置,处罚一批违规企业,该整改的整改,该下架的下架。

  必须认识到,保护隐私是一场信息不对称之战,监管方要有新办法、新举措,全面提升治理能力。事实证明,守护隐私保护与合理利用的边界,不能只靠企业自律,依法而治必不可少。目前我国对信息泄露的处罚太轻,唯有与时俱进,加大惩戒力度,捍卫用户隐私权才不是一句空话。

  大数据时代,隐私不是随意买卖的商品。建立这样的现代观念,岂止是互联网企业,更是全社会的必修的一课。

  《中国新闻周刊》2020年第45期

  声明:刊用《中国新闻周刊》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编辑:王诗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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