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互联网的玩法卖保险,可以休矣!

用互联网的玩法卖保险,可以休矣!
2021年11月10日 22:41 弥月樱

 |俞燕

编 |吴戈

出品 |喻观财经

水滴公司Waterdrop Inc.,下称“水滴”,NYSE:WDH)的股价,在11月9日创下上市以来的新低,跌破2美元,以1.92美元报收,跌幅达6.34%。

这一天,水滴旗下的水滴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原名保多多保险经纪公司,2020年9月21日更为现名,下称“水滴保”)的一张罚单,挂在了CBIRC的官网上,罚款共计120万元。

与水滴保同批被罚的,还有微医(北京)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受罚11万元。

两家保险经纪公司被罚的事由相同:皆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销售保险产品。具体而言,就是销售医疗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产品时,以“首期0元”或“首期3元”等方式收取。

这是监管部门首次对屡被诟病的“首期0元”或“首期3元”等销售话术开出罚单。

而水滴保的这份罚单,其实是2020年12月2日CBIRC发布的一则公告的后续。

该公告点名了保多多经纪(水滴保的旧名),轻松保津投保险经纪三家保险中介机构以及安心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安心财险”),指其在销售保险产品时,虚假宣传为“首月0元”“限时特惠首月立减**元”“限时特惠”等话术。

其中提及水滴保的问题(涉及保费1.27亿元),便体现在如今的这张罚单上。

既然“上榜”了同一份公告,且问题类似,这也意味着,接下来轻松保和津投经纪(涉及京东金融平台)的罚单也快出来了。

此外,安心财险同时涉及去年的公告和昨天的罚单,罚单大概也跑不了吧?

在保险业,销售误导一直是行业痼疾。近年来,随着各类互联网平台与保险机构的合作加深,互联网领域常用的话术,也渐渐渗透到保险业。

以前的时候,销售误导常见的问题是夸大产品收益、隐瞒退保有损失,承诺赠保险、返佣等额外利益、以停售为噱头等。(详细见2012年10月,原CIRC曾发布过《人身险销售误导行为认定指引》)

到了互联网金融时代,销售误导有了新“画风”。

众所周知,互联网自诞生之日起,就走了一条从免费分享起步的发展之路。免费主页、免费邮箱、免费听歌、免费看视频,免费聊天软件、各种免费工具……

可以说,20多年的中国互联网发展史中,免费几乎成了最核心的关键词。网民们习惯了享受免费的互联网福利,互联网企业也习惯了用免费作为吸引和留住用户的噱头。

天下终归没有免费的午餐。毕竟,各种免费服务的背后,是互联网企业用烧钱来支撑的。

2000年全球科技网络泡沫破灭后,一大批互联网公司面临两难:继续烧钱是死路一条,不烧钱更是死路一条。

网易曾宣布在2002年开始全面停止免费个人主页服务,并推出付费个人主页服务。虽然每月只收15元,但仍遭到用户的强烈抵制。

一旦养成了凡事免费的习惯,突然改变谈何容易?

随着移动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互联网平台流量盈利模式的兴起,加之新生代网民消费习惯的改变,互联网世界渐渐进阶到收费模式。

当然,为了培养用户的付费习惯,也有一个过程。于是,互联网企业们形成了流量思维,或者叫“割韭菜思维”。

在“流量红利”时代,一茬一茬的用户,如同一茬一茬不断长出来的韭菜。流量攒不尽,韭菜割又生。

拉来新“韭菜”,最有诱惑力的方式当然是许以“免费”的甜头。毕竟,20多年培养起来的免费习惯,又怎会一朝改变呢?

给点免费试用、首单免费或限时免费的“糖豆”,把用户招揽过来,然后用自动续费收割一波被动付费用户。

即使有的用户不愿继续付费而离开,也没关系,反正还有源源不断的新用户可以拓展。毕竟,中国有10亿网民(截至2021年6月数据)呢!

何况,在以广告作为主要盈利模式的一些互联网平台上,有流量就意味着有投放。

如果拉新的成本低于留住老用户的成本,平台们又何必care用心经营老用户呢?一期一会,那就“一”好了。

近年来,随着各种互联网平台与保险业合作的加深,这种流量思维和互联网玩法,也渗透到保险业。

比如,这一次监管部门处罚的水滴和微医的“首月0元”销售套路。

按照安心财险等保险公司在监管部门备案的保险产品条款,每期缴纳保费应相同。而在实际操作中,水滴和微医们把首期保费按“首月0元”“首月3元”收取,低于其余各分期保费。

不明就里的消费者,乍一看首月不收取保费,在心理上往往会有一种得了便宜的暗示。当然,从人性角度来说,这倒也能理解。

但是如果仔细想想,虽然首月没有收费,但其实是把全年应交保费均摊到后面的11个月而已。消费者哪里占到一点便宜了呢?

既然并没有真实的优惠给到消费者,这不就是虚假宣传和诱导么?

何况,过于强调“首月0元”,却对本应更重要的保费缴纳整体情况、保险责任等内容未作充分提示,会影响消费者的误判,进而损害其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

由于很多网销产品(比如这次罚单所涉产品)是一年期的,很多消费者吃了哑巴亏之后,也只能自认倒霉,但落下了“后遗症”:从此可能就对保险业产生误解,生出偏见。

在各种平台上但凡有关于保险的文章,网友们留言最多的,往往是“保险都是骗人的”或“xx保险公司是骗子”。

当然,不可否认,有不少保险从业者本身存在诸多销售误导的做法,销售误导也是保险业久治难清的乱象。如今,痼疾未消,新乱又生,岂不更乱?

何况,互联网平台本身就有几何级数般的扩散效应,在用户积蓄了诸多对保险业的负面情绪之下,只要有一点来自保险业的舆情,都会进一步发酵为更大的舆情,对保险的行业形象造成更大的重创。

前几年,就有一些保险业人士呼吁,请互联网平台们遵循金融规律,不要再加深保险诱导之罪。

保险产品是严肃的金融产品,不是菜场上凭着看一眼就能随便挑的菜(并没有看不起菜的意思)。买保险是严肃的金融消费行为,关乎消费者未来的人身、家庭和财产的风险管理。不是被忽悠着买了一瓶不对口味的水,不喜欢随便扔掉就可以了。

『喻观财经』常听一些保险公司的人士吐槽,与互联网平台合作时,在平台上展示的相关保险产品的宣传文案,老是按照平台自己一贯的做法和风格来弄,很多时候都未经保险公司审核。即使保险公司提出上面有一些措辞不当的提醒或建议,对方也不care。毕竟,在互联网保险的合作中,平台握有绝对的主动权,保险公司尤其是中小公司根本没有话语权。

如果存在销售误导,板子最终也是打到保险公司身上。毕竟,以前互联网平台并不在金融监管部门的管辖范围内,也没法处罚,鞭长莫及呀!

如今,情况就不一样了。

根据高层提出的“将互联网平台的金融业务全面纳入监管”的要求,开展金融业务的互联网平台不再是法外之地。

今年以来,监管部门在原有基础上,全面加强和完善了互联网保险监管,下发了一系列文件和风险提示。仅是关于防范保险诱导消费的风险提示,就已发了多达五份。

一再提醒消费者要清晰地认识到“免费”是诱导,极有可能暗藏陷阱和风险,监管部门也是操碎了心。

根据互联网保险新规关于“机构持牌、人员持证”的要求,但凡开展相应的保险业务,都需要有相应的资质和运营主体。比如,以前还处在金融监管之外的水滴,如今卖保险,就得有保险中介公司作为运营主体。这次被处罚的水滴保,便是这样的角色。

既然有了金融经营主体,就要压实其应承担的主体责任。一旦出现违规违法行为,就要为之买单。

对于互联网平台来说,从“割韭菜”的流量思维,转变为树立“负责任金融”的理念,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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