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遭国内消费者起诉,明年开庭审理

苹果遭国内消费者起诉,明年开庭审理
2021年06月18日 21:00 威锋网

案件原告金某认为苹果App Store内的应用产品只能通过Apple Pay这唯一的支付方式来支付,而无法使用微信、支付宝等方式支付(这里指的是只能使用苹果系统自带的支付调用接口,这里的支付就已经算上佣金了,而安卓是直接调用支付宝和微信);同时认为苹果向开发者收取30%佣金而导致App Store内的同款应用价格高于安卓商店内的价格。这两种做法侵犯到中国消费者的权益。

但在《APPStore审核规范》中,苹果有如下规定:

App之外的实物商品和服务:如果App允许用户购买将在App之外使用的商品或服务,则必须使用App内购买项目以外的购买方式来收取相应款项,如Apple Pay或传统的信用卡输入。

如果您想要在App内解锁特性或功能(解锁方式有:订阅、游戏内货币、游戏关卡、优质内容的访问权限或解锁完整版等),则必须使用App内购买项目。

即我们需要下载音乐、游戏这种纯线上的服务或者产品的的时候,则需要使用苹果的支付接口进行支付。但其实苹果没有对APP定价的权利,也就是说是否把产品的成本转移到消费者身上,其实是看APP开发者的决定。并且App Store向开发者收取佣金也并非全无好处,站在消费者的角度来看,它对应用产品进行了筛选,而给消费者一个安全的下载平台。

但是作为中小开发者,肯定会对苹果抽取的这30%感到不满,因而2020年11月18日,苹果宣布针对App Store推出一项新政策,决定为中小开发者,免除一半的“苹果税”。所有在App Store上年销售额不超过100万美元的开发者,都可以申请这一“优待政策”。

金某认为苹果公司(Apple Inc)以及苹果电脑贸易(上海)有限公司通过软硬件一体化的策略,使得消费者只能使用苹果系统及其提供的应用商店,剥夺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故将两者告上法庭。

民事裁定书显示,原告金某请求法院判令:一、两被告立即停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停止“应用内购买”(IAP)收取交易金额的30%佣金的不公平高价行为;停止要求“应用内购买”只能选择Apple Pay进行支付的强制搭售行为;停止限定交易、拒绝交易的行为。二、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人民币10万元。三、两被告在媒体及苹果中国官网刊登道歉声明。

该案由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于2021年2月2日立案,并将于2022年1月12日开庭审理。

哟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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