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观点 | 数字时代,大数据安全谁来保护?

专家观点 | 数字时代,大数据安全谁来保护?
2021年06月02日 18:15 通信信息报

近期,2021数博会大数据安全高峰论坛暨经验交流会系列活动在贵阳国家大数据安全靶场举行。

此次交流会系列活动以“引领数据安全护航数字城市”为主题,以“2021中国数博会大数据安全高峰论坛”“贵州大数据安全及贵阳示范试点城市经验交流”“2021贵阳大数据及网络安全精英对抗演练”和“大数据安全发展产业展示”四个部分为主要内容,共同探索数据安全发展之路,为构建大数据安全产业新业态献智献策,并为未来推进国内大数据及网络安全示范试点城市建设提供更多新的思路。

大数据关乎国家数字化转型进程,关系国家经济增长的长期动力。随着新一代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国家“新基建”步伐加快,5G、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快速推进,国内数据应用出现“井喷”之势。

中投顾问机构数据显示,2020年全球数据量已达到44ZB,中国占据三分之一,国内大数据产业规模已超过1万亿。

“十四五”时期,随着国家对于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的明确,数据资源作为重要资产更将创造出巨大价值,我国的大数据产业将进入集成创新、快速发展、深度应用、结构优化的新阶段,“数据是生产要素”已成共识。

但近些年来,由于数据及个人隐私泄露造成的安全问题也逐渐增多,网络信息安全特别是数据安全出现漏洞的情况层出不穷,威胁着个人、企业、国家信息和财产安全,如何保障数据安全,防止个人、企业、国家信息泄露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话题,而加快数据安全立法进程,为数据交易打造加速器、织密安全网,必将推动我国数字经济进一步蓬勃发展。

大数据时代,数据开放共享是推进产业发展的重要基础,而数据安全则是数字产业健康稳定发展的基本保证。从发展进程上看,统一开放标准,倡导数据互通共享,打破部门、行业间数据孤岛,是国家数据开放的基本要义。

然而,开放数据并不意味着随意使用,而要依法使用、合法提取。只有明晰界定数据使用内容、使用流程、交易边界,才能让提供者更安心地将数据拿出来流通共享,让需求者更省心更有效地获取所需数据。去年7月公布并征求意见的《数据安全法(草案)》明确提出要建立健全数据交易管理制度,规范数据交易行为,可谓及时必要。

从产业角度看,当前我国数据应用能力不断提升,已形成较为完整的数据供应链和集采集、标注、存储、挖掘和安全等环节为一体的数据产业体系。因此找到保护和利用之间的平衡点,数据分级分类很有必要。这点已成了《数据安全法(草案)》的重要内容。

2017年正式实施的《网络安全法》对于公民个人、企业单位的信息保护意义重大,而《数据安全法(草案)》明确提出,国家根据数据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程度以及篡改、破坏、泄露或非法获取、非法利用造成的危害程度,有效对数据实行分级分类保护。因此《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草案)》可谓双剑合璧,全面织密我国网络信息安全的“安全网”“防火墙”。

时刻拧紧“安全阀”,ICT企业扮演着关键角色。一直以来,中国电信等三大运营商作为全网数据商业运营的统一出口、集中运营主体、合资合作平台,牢记责任和使命,以确保安全合规为第一要义,助推数据智能产业健康良性发展,并为各行各业数据要素价值的实现提供安全的解决方案,也为更多家庭用户搭建了全场景的安全驿站,在数字中国的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

当前,中央高度重视大数据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

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关于网络强国、安全建国的重要思想,运用政策、法律、技术等综合手段加强数据安全管理,深入开展数据安全知识技能宣传普及,扎实做好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工作;

要坚持促进发展和依法管理相统一,推进网络安全教育、技术、产业融合发展,形成人才培养、技术创新、产业发展的良性生态;

要依法加强数据安全治理,科学构建数据安全治理体系,严厉打击网络违法犯罪行为,为我国网络信息安全“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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