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有“国”字的商标申请指南,驳回和通过注册全在一念之间

含有“国”字的商标申请指南,驳回和通过注册全在一念之间
2016年11月03日 08:38 知识产权运营师-老高

“国X”牌,这样的商标申请人是非常喜欢的。

作为一名常年奋斗在商标代理一线的战士,相信很多人都碰到过这样的咨询,商标含有“国”字,且都是以“国”开头的。那么这个时候,怎么样判断商标是否可以注册,就是一个比较棘手,需要严谨的工作态度才能给申请人一个合理的判断分析。

实际上,我国专门发布了相关审查标准,最近的是2010年7月28日,国家商标局发布的《含“中国”及首字为“国”字商标的审查审理标准》。当然,标准是死的,商标是活的。老高经过大量查询商标数据和自己的经验研究,举几个例子,简单分析一下,常见的一些含“国”字的商标能否注册成功的案例。

一、商标含有“中国”字样的商标

对含有与我国国家名称相同或者近似文字的商标申请,申请人及申请商标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的,可予以初步审定:

一、申请人主体资格应当是经国务院或其授权的机关批准设立的。申请人名称应经名称登记管理机关依法登记。

二、申请商标与申请人企业名称或者该名称简称一致,简称是经国务院或其授权的机关批准。

三、申请商标与申请人主体之间具有紧密对应关系。

四、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范围应与核定的经营范围相一致。

举例说明:

“中国石油”就是符合上述规定第二款的,申请商标与申请人企业名称或者该名称简称一致,简称是经国务院或其授权的机关批准。请看下图:

又如“中国劲酒”,就是不符合标准中可以包含使用”中国字样的情况,商标申请被驳回。请看下图:

二、商标含有“国”字样的商标(标准规定的更为具体)

首字为“国”字商标的,应当严格按照以下标准审查:

一、对“国+商标指定商品名称”作为商标申请,或者商标中含有“国+商标指定商品名称”的,以其“构成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缺乏显著特征”和“具有不良影响”为由,予以驳回。

二、对带“国”字头但不是“国+商标指定商品名称”组合的申请商标,应当区别对待。对使用在指定商品上直接表示了商品质量特点或者具有欺骗性,甚至有损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或者容易产生政治上不良影响的,应予驳回。

含“国”字的商标,主要分为“国+指定商品名”和非“国+指定商品名”两种

标准认为,“国+指定商品名”商标应该分别以其“构成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缺乏显著性”、“具有不良影响”为理由驳回;对非“国+指定商品名”的商标,应当区别对待。

举例说明:

“国藏”商标。申请商标已经单纯强调“国”字,容易被消费者混淆误认为国家典藏等观点,符合标准驳回的规定”构成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

“国兴”商标,由于是属于臆造词,且并无特别指定的具体含义,申请商标并没有构成具有不良影响的情形,从而获得注册。请看下图:

综上商标注册案例来看,

1、含有“中国”字样的商标,一般申请人就不要惦记了。如果是国有企业,且如“中国石油”这般,由国务院等机关批准的,可以尝试注册。

2、含有“国”字样的商标,只要不是有借“国”字之光而夸大品牌宣传的,或者能给消费者带来混淆和不良影响的,可以根据具体的查询结果分析,择机申请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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