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多地推出系列政策及配套措施,多措并举改善文化产业营商环境,不断优化政策环境,提振市场主体信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着力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繁荣发展,前一阶段受到疫情影响的电影、电视剧、综艺节目等开始逐步复苏,短视频、网络短剧、微电影等新型文化产品异军突起,文化市场出现供需两旺的良好态势,在当前外部压力仍然较大,国内需求不足制约仍较突出,多数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情况下,文化产业为第四季度的经济数据贡献了相当强劲的动力。
但在文化市场复苏释放积极信号,有望持续恢复向好的的态势下,网络上仍有一些可能对文化产业营商环境造成破坏作用的舆情动向,值得引起警惕和注意。近日,在一波针对微博热搜的舆情中,部分自媒体账号直指新浪微博的热搜机制让“问题综艺”登上热搜,在认为该节目“居心叵测”“导向不良”的同时,也批评微博热搜机制“泛娱乐化”,充斥着过多的娱乐化内容,却没有让真正值得关注的公共议题登上热搜。
然而事实真的如此吗?
一、文化市场的供求关系体现了消费者意志
传统观念中,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文化产品的供给和需求是对立统一的关系,文化产品的供给水平决定了文化需求,文化产品的生产者通过引导和培育消费者决定他们的文化需求。反之,文化产品的需求反作用于文化供给,因为消费正是生产的原动力,消费者对产品的好恶,决定着生产者的产品类型和产品方向。简而言之,文化产品的生产者告诉消费者什么是“好看的”,什么是“有趣的”,然后把这些产品提供给消费者,消费者根据自身的喜好和意志,淘汰他们认为“不好看”和“乏味的”产品,促使生产者生产出更符合其口味的文化产品。
然而随着互联网的发展,文化产品的供需关系在遵循对立统一原则同时,出现了一系列新的动向,互联网技术和自媒体平台的蓬勃发展带来的网络话语平权,使得消费者的意志跨越过收视率等传统供求指标,前所未有的直接对文化产品的生产环节产生深刻影响。极大的改变了文化产品的生产和消费相对分离的局面。国产电视连续剧边播边拍,综艺节目观众实时互动,观众投票决定选手晋级,春晚全民集五福,都是消费者直接影响生产环节的典型例子。
尤其是短视频平台兴起后,生产者和消费者的界限更加模糊,在短视频APP中,用户既是文化产品的消费者,同时也是文化产品的生产者。
可以说,我们身处于一个前所未有的时代,在这个时代中,消费者的意志以前所未有的程度决定着文化产品的产出。完全可以说,只要文化产品的生产者依法依规生产,文化管理部门依法依规审查,播出平台依法依规上架,那么这样的产品就反应了消费者的喜好和意志。新浪微博的“热搜”也是同理,只要其算法机制合法合理,运算过程透明公开,那么这样的产品就反应了产品用户的关注方向。
部分自媒体为了博取眼球,吸引网络流量牟利,对这样的产品上纲上线扣帽子,恶意引导舆论,煽动情绪进行“围攻”,试图以局部的网络声量盖过市场和消费者的自主意识,以自媒体运营者个人的好恶打压多样化的市场需求,本质上就是一种否定供求关系,抹杀消费者意志,破坏文化产业营商环境的行为。而在前一阶段,部分自媒体账号恶意引导舆论围攻、诋毁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造成的负面影响仍未彻底消除,其手法和本轮针对文化市场和文化产品的舆情如出一辙,或者说,干脆就是同一波自媒体所为。
更有甚者,在司法部门过往披露的一些案例中,部分自媒体坐拥一定数量的粉丝,拥有一定程度的影响力,便忘乎所以自以为是网络世界中的“法官”。通过上纲上线扣帽子、制造流量话题、恶意引导舆论等手段攻击市场主体,对其造成负面影响后,迫使其主动联系自己用钱“息事宁人”,且屡试不爽。
可以说,这些“网络黑社会”横行无忌,耀武扬威的过程,也是市场供需关系被扭曲,市场主体被打压,营商环境被破坏的过程。
二、“赛博审判”的本质是私设公堂
在法治社会中,在法律框架下公开发表对文化产品的批评意见属于言论自由的范围。但是脱离客观事实搞上纲上线,党同伐异,动辄以“莫须有”之罪对他人进行扣帽子,进而鼓动粉丝进行“围攻”,则显然属于网络暴力的范畴。不管这种暴力隐藏在如何“伟光正”“高大全”“正能量”的幌子之下,其“私设公堂”,挑衅司法,严重损害政府公信力的本质都不可能发生改变。
以文化市场为例。我国法律对文化产品的审查和管理较为严格,《未成年人保护法》、《电影产业促进法》、《出版管理条例》、《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关于加强文化产品进口管理的办法》、《网络综艺节目内容审核标准细则》等法律法规均对文化产品的生产、审核、上市等有着明确具体的规定。一本书、一部电影、一台综艺在进入市场之前,均通过了严格的层层审核。如果一个进入市场文化产品的存在立场问题和导向问题,也就意味着相关产品的审核机制和审核流程本身存在着严重的问题。
对少数真正存在问题的“漏网之鱼”,也有完善的线上线下举报机制,如果真的掌握确凿证据,那么完全可以向相关部门举报,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判定和处理,而不是在网络制造话题,煽动情绪,引导粉丝进行“围攻”。部分自媒体不去进行举报,反而热衷于搞“赛博审判”,恰恰就是因为他们没有掌握任何实质性的证据。
如果任由他们私设公堂,搞“地下文字狱”、“赛博审判”,随意给文化产品扣上“立场问题”“导向问题”的帽子,那么相关部门因为必然成为为舆论的众矢之的,承受极大的舆情压力。同样,如果屈从于网络黑社会掀起的网络暴力,下架相关文化作品,那么相关部门的权威和公信力必然受损。
三、热搜机制真正的“责任伦理”在于如实反应舆情
新浪微博的“热搜”作为舆情监测的风向标,其算法机理并不复杂,即单位时间内微博用户对某一话题的关注度和在该话题相关新闻下的活跃度,决定了该话题在热搜榜中的次序。简单的讲,热搜是风向标,也是温度计,它反应了一个时间段内各个新闻话题的“方向”和“热度”。某一档综艺节目登上了“热搜”,那么说明在特定时间段内,该节目具有登上热搜榜的热度。
无论是舆情管理部门还是普通网民,应当关心的都是微博这个“温度计”“风向标”的运行机制是否正常,对“热度”和“风向”的感应是否灵敏,是否被某种不可见的力量和因素控制和影响。
如果认为现在刮的风不合心意,就去指责风向标,如果认为天气太热,就去责怪温度计,显然是非常荒谬的逻辑。一支温度计的真正“问题”从来就不在于它显示的温度过高或过低,而是它没有能够正确的显示出当时的温度。
四、促进文化市场繁荣对网络治理能力有很高的要求
在当前多重因素叠加冲击的影响下,全球经济形势仍不明朗。在低迷的大环境中,网络环境因新生事物多,监管难度大,很容易成为社会情绪的排泻地和网络戾气的聚集地。这对文化产品的生产和传播是极大的挑战。“看你不爽,赛博审判,一言不和,党同伐异”的黑恶价值观肆意横行的网络环境,必然是精神生产力匮乏,生产者噤若寒蝉的环境。
纵观中国古代历史,凡是社会自由度较高的时期,文化活力也会充沛强劲,随之而来的便是文化的大发展和大繁荣。反之,凡是社会自由度较低的时期,文化活力必然低迷,随之而来的便是文化的大倒退和大凋零。清朝那种“人人自危,风声鹤唳”,“笔墨招非,人心难测,凡在仕途者,遇有一切字迹,必须时刻留心免贻后患”的环境里,中国文化的显而易见的衰退和腐朽就是一例明证。
数据显示,2021年我国对外文化贸易额首次突破2000亿美元,同比增长38.7%。文化的创新创造力取决于文化活力,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繁荣发展,离不开强劲的文化活力。互联网是作为继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介之后,最主流也最重要的文化传播平台,促进文化市场繁荣对网络治理能力有着很高的要求,如何驱散网络戾气阴霾,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舆论环境,如何界定网络批评和网络暴力的边界,如何更有力的打击网络“黑恶势力”,如何更有效的从网络入手维护和改善文化产业营商环境,是值得全社会思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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