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密室逃脱被道具刀砍伤,密室火灾隐患与意外受伤风险成舆论焦点

玩密室逃脱被道具刀砍伤,密室火灾隐患与意外受伤风险成舆论焦点
2021年10月26日 17:30 蚁工厂

真人密室逃脱,是在特定受限空间内进行真人逃脱、剧本杀、情景剧等活动,因其趣味性、挑战性、刺激性还能满足社交需求,成了当下较受年轻人喜爱的一种新兴娱乐项目,火热程度之高甚至还出了相关的综艺节目。由于这类剧情、场景设置的要求,近年来密室逃脱类场所也常与消防隐患相挂钩,而近日“女子玩密室逃脱被道具刀砍头缝4针”的报道引发了网民关于密室安全性、玩家受伤责任分摊等问题的讨论。

事件详情

据悉,事件发生于浙江衢州,当事人小文在玩密室逃脱时,被工作人员用道具铁刀不慎将头部砍伤,造成约3.5厘米创口,小文要求对方赔偿误工费、营养费等共计8000元,而店方只肯赔3000元。小文遂求助本地媒体“直播衢州”,仍协商未果。最终报警经民警协调后,该店赔偿小文5000元现金。

网络传播

10月19日18时许,衢州电视公共频道在其微信公众号推送文章:【今日关注】密室逃脱上“真刀” 误伤脑袋缝四针 ,成为网上首发信息源。

10月20日11点19分,江苏新闻 在主流社交网转载报道【#女孩玩密室逃脱被道具刀砍伤头缝4针#】,下午时段内,北京青年报、中国新闻周刊等多家媒体扩散。20日晚间至21日上午,网络媒体与各地政法新媒体的传播激起小幅热度后较快沉寂。

24日10时,@时间视频 @头条新闻 再次报道此事,经@霜叶 @屠龙的胭脂井 等多个大V博主转评后,午间话题关注度飙升明显,时隔几日后该新闻迎来舆情峰值点。

媒体宣传、网民热议合力聚焦密室潜在火灾风险

在各地消防新媒体账号的宣传与大V博主“这种密室我说真的,都有火灾隐患。那么黑暗狭窄,好多没有正常逃生通道,白送我都不去。真起了火,逃都逃不出去。”的感慨之下,密室逃脱类活动的火灾隐患成为网民热议焦点之一。

为打造“沉浸式”体验,密室往往为光线昏暗的密闭、狭小空间,场景布局多使用可燃装饰物,灯光、音响等电器设备,火灾风险高,一旦起火,极易造成人员伤亡甚至群死群伤。

2021年10月,针对密室逃脱类场所火灾风险大的问题,消防救援局印发了《密室逃脱类场所火灾风险指南(试行)》《密室逃脱类场所火灾风险检查指引(试行)》,要求从业单位要对照《风险指南》《检查指引》自查自改,相关部门、单位要严查严管,确保安全。

玩家密室逃脱中受伤能否向商家要求赔偿?

本次事件话题讨论区不少网友对砍到客人头但店家连8000都不愿赔偿的做法表示愤慨,认为密室逃脱道具应采用塑料等材质避免此类“铁刀伤人”情况发生的看法也获得多数赞同。伴随此次热议,有网友也分享自己在密室逃脱中受伤的经历称“再也不去玩”,因为道具、密室工作人员误伤、推搡踩踏等在密室逃脱中受伤可否向商家要求赔偿,游戏前签订的《免责协议》效力,是否适用“自甘风险”原则成为网友们关心的问题。

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 相关案件播报

2021年3月,滕某在某游戏室参与真人逃脱游戏过程中,因游戏含有部分惊吓内容,滕某受惊后发生意外,在游戏中跌倒,导致受伤。医院诊断为鼻骨骨折、鼻中隔骨折、2/1牙冠折。滕某共住院治疗11天,共计花费医疗费8513.29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滕某受伤的直接原因系在游戏设施的台阶处跌倒所致,现有证据无法证明存在其他具体侵权人,游戏室应自行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本案中,被告游戏室已经采取了一定的安全保障措施,但仍存在安全保障义务履行不到位问题是导致事件发生的主要原因,应当承担主要责任。滕某明知游戏的危险性,在游戏过程中亦有疏忽,应当承担次要责任。

相关法条

①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规定,合同中造成对方人身损害或因故意、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同时,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至第一千二百零一条规定了安全保障义务人的责任。商家作为娱乐场所的经营者应当负有安全保障义务,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按照密室逃脱经营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范围和双方对造成受伤结果的过错大小确定责任比例。

②关于“自甘风险”,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规定:“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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