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东:警惕平台垄断行为,助力平台经济有序发展

杨东:警惕平台垄断行为,助力平台经济有序发展
2021年07月31日 15:10 参考消息

近期,在中国人民大学召开的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在法治轨道上促进平台经济、共享经济健康发展研究”开题论证会上,课题负责人杨东提到,亟需要在法治轨道上实现健康发展和治理能力提高,促进平台经济、共享经济健康发展。

基于现在的研究成果,课题组认为,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的问题出现,在于平台治理中监管的缺失;而垄断行为、数据滥用、无序竞争等行为,都对平台经济健康发展产生影响。

针对上述问题,杨东提出“一核三治“——“一核”是以监管为核心,“三治“则是主体治理、行为治理、客体治理。抓住主体、客体行为,同时紧抓监管、政府和平台要素,促进政府的监管方式、监管能力、监管手段的提高。通过提升政府的监管科技产业的水平和能力,从而让政府更好地把握平台经济的发展方向。

引导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的健康发展,促进政府的监管变革是关键一环。由于平台经济飞速发展,大型互联网平台的金融属性越来越大。对平台企业目前又缺乏有效的管控和法律法规,进而导致一些无序竞争和所谓产业的“野蛮生长”,既带来了巨大的风险,又会带来巨大的不公平。此外,还存在资本无序扩张问题。数据的无序扩张问题和流量的无序扩张问题。面对这些新现象,要积极探索新的监管和引导模式和相关的法律规范的生成。

梳理中国互联网发展史和数字经济的竞争史,杨东认为,可以将其分为四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自互联网开始在中国发展的起始点到2008年,属于自由发展阶段;第二个阶段是2008年到2014年,在这个时期,很多不正当竞争现象开始出现;第三个阶段是从2014年到2019年,进入到移动互联网的竞争阶段,全面的流量竞争产生了一系列新的现象,如“二选一”行为、修改外链管理规则、微信对抖音、头条、飞书等产品的封禁行为等;自2019年6月份国家开始推动互联网全面监管以后,进入到第四个阶段,国家加强对反垄断行为的监管,如监管部门对蚂蚁的约谈、腾讯控股收购QQ音乐集团的处罚等。                  

回顾过去二十多年来,可以观察到,中国互联网行业的竞争问题比美国和其他国家还要更早。由于相关产业的业态更加多元、无序,因此在我国产生的一些纠纷,最高法院的判决以及一些案例的经验,在全世界范围内也属于比较有前瞻性的案例。诸如最近一段时间,对阿里“二选一”的处罚,对美团的调查,这些行政的禁令都是在中国首次出现的,都释放出明确的信号。无论哪一家互联网企业,只要出现违法,都应该受到调查和禁止。

杨东表示,未来社交平台的不正当竞争和垄断问题,可能比电商的“二选一”等行为的问题要更加严重。同时,社交平台的流量问题,还会引起产业下游,包括游戏、音乐等衍生领域的竞争,主体平台的优势市场地位,也可以传导到下游产业链上。此外,这种现象也限制了消费者的选择权。如果未来消费者没有选择,出现只能用一个社交平台的现象,就需要高度关注市场结构本身的合理性,需要进一步的去探索,去思考、去研究。“近期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对于一系列相关案件的处罚措施,已经说明这一点。未来已来!”杨东说。

图为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杨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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