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自燃后,造成的损失该由谁买单】
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索维华介绍,自燃后责任的划分,取决于导致自燃的责任主体,即自燃是由谁的责任引起的。通常源于以下几个因素:
车辆本身的质量因素。如果自燃是由于车辆本身的质量问题或设计缺陷导致,那么应当由制造商或销售商承担责任。如电池存在缺陷,电池的生产者或销售者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人为因素。如果自燃是因为车主(或实际使用人)的不当使用或私自改装(如未经许可加装设备、改动电路等)导致,则事故责任需由车主自己或实际使用人承担。
意外事故或自然灾害因素。除因车辆质量因素和车主人为因素导致的起火燃烧造成的损失不在保险理赔范围外,自然灾害、意外事故中起火燃烧造成的自身车辆损失,致第三方人员、车辆损失,以及车上人员人身损失,在用完强制险理赔额度后,均可以适用新能源车损险、新能源三者险以及新能源车上人员责任险进行理赔。
“现实中可能存在责任竞合的情形,即同一起燃烧事故系由两种以上因素造成,这就需要通过法院或其他相关部门对责任主体和责任分工进行审查确认。”索维华说。
王垚说,如果是在公共区域自燃并造成其他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可能涉及多方的责任,包括车主、厂家以及保险公司。首先,自燃车辆的交强险会进行赔偿(有责情况下的财产损失赔偿额度通常为2000元),超出部分由商业三者险赔偿。如果损失数额超过了商业三者险赔偿金额,那么将由自燃车辆车主来承担。如果车主可以举证是厂家产品不合格导致,可以通过自身保险先行赔付,然后进行代位追责。此外,还可能涉及公共责任赔偿,这部分通常需要通过公共责任险或其他相关保险来覆盖。如果没有类似保险,那么车主可能需要自掏腰包,或者通过追责厂家来进行赔付。
“确定责任的关键在于鉴定自燃的原因。如果鉴定结果显示自燃是由于车辆本身的质量缺陷导致的,那么生产者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自燃是由于人为因素导致的,那么责任由车主自己承担。保险的覆盖情况也会影响责任的最终承担。”王垚说。
王垚提到,在新能源汽车自燃案件中,举证责任的分配较为关键。根据相关规定,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产品的生产者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如果消费者声称新能源汽车因质量缺陷导致自燃,那么生产者需要证明其产品不存在缺陷或者存在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法治日报)#新能源车自燃损失谁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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