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仙有财惠轶:网贷限额体现整体金融监管一致性

神仙有财惠轶:网贷限额体现整体金融监管一致性
2016年08月29日 10:42 惠轶

8月24日,银监会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四部委制定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发布。

在《暂行办法》中,以负面清单形式划定了业务边界,明确提出不得吸收公众存款、不得归集资金设立资金池、不得自身为出借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等监管层一直坚持的监管思路。与2015年12月28日发布的征求意见稿相比,征求意见稿中的12条“负面清单”,在《暂行办法》中增加为13条,增设不得从事债权转让行为等内容。  值得注意的是,在此次发布的《暂行办法》中,对于网贷借款限额的要求成为业内关注重点。  《暂行办法》中对网络借贷规模上限明确为,同一自然人在同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在不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借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同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在不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  银监会普惠金融部主任李均锋对此表示:“从我们现存的有经营活动的2400家网贷平台来看,做小额资产端的,多数风控都比较好,经营都比较正常。而做大额的多数涉及到自融自保,涉及到资金池和期限拆分,悖离了P2P的模式,进行线下营销。”  神仙有财CEO惠轶认为,本次监管意见明确对限额的规定,体现了监管部门在当前经济和金融形势下,整体监管的一致性。  他说,在过去几年相对比较宽松的金融环境和货币环境下,金融机构和类金融机构过度信贷化的趋势非常明显,各种机构采用各种手段和方法,都在从事本质上的银行信贷业务,这给整体金融环境带来了风险。而本次网贷监管意见对于限额的明确规定,实际上是与不久前限定银行理财资金、资管资金进入非标投资的思路是一致的,就是让银行的归银行,传统信贷业务,特别是大额信贷业务是银行的强项,那就让银行把这部分做好,把风险管住,而小微信贷、普惠金融银行没有精力做,就放开给互联网企业做,但前提是不产生系统性的风险。“从整体金融发展的角度,我认为这样的监管思路是正确的。”  再从P2P企业来看,惠轶称,通过这次监管细则的明确,需要更加清楚的认识自己的定位,P2P的定位就是小微,就是普惠金融,而不是再造一个银行,在未来P2P发展中,平台一定要非常明确信息中介的这个定位,通过先进的技术,把信息中介、效率提升的事情做好,而不是通过各种方式希望把自己变身成一个类似银行的金融机构。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现存的不符合限额限制的P2P资产有几千亿之多。监管意见发布后,已有业务如何转型是一个大问题。”惠轶坦言,对于这一部分历史业务,需要有监管智慧,不能简单粗暴一刀切,需要P2P平台和监管机构高度配合,甚至需要传统金融机构的配合,才能完成平滑的过度和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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