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 亿元、东华软件中标寿光市平安城市建设PPP项目:海康威视、海信网络落标;万达信息、大华系统资格审查不合格

5.5 亿元、东华软件中标寿光市平安城市建设PPP项目:海康威视、海信网络落标;万达信息、大华系统资格审查不合格
2020年07月10日 20:43 云头条

2020年4月16日,山东省潍坊市寿光市公安局寿光市平安城市建设PPP项目招标公告发布,项目建设内容包含智慧警务、智慧交通、智慧公交、智慧校车四部分。

智慧警务建设内容:采购摄像机、移动视频监控,建设视频监控立杆、标识指示牌、存储、网络、安全、运维管理和机房工程,配套开发建设业务应用智能分析平台。

智慧交警建设内容:采购安装标志牌、交通信号灯、倒计时器、非机动车信号灯、人行信号灯、配套杆件、广域雷达微波检测器、智能交通信号控制机、单点交通信号控制机、电子诱导屏等设备,开发建设信号灯控制、交通基础、态势分析、运维管理等相关系统平台。

智慧公交建设内容:建设西城场站 (含道路、硬化地面、停车位、围墙、场站配套管线及维保设施等),采购及安装公交站亭、电子站牌、智能车载设备及智能调度系统、相关软件平台建设等公交配套设施。

智慧校车建设内容:在校车中配置智能车载设备(包含车载主机、车载报警按钮、车载数字摄像机、车载专用对讲组件、车载专用烟感装置等)、车载专用刷卡及发卡器等配套设施,开发建设校车监管平台等系统。

在合作期内,甲方对项目建设内容、投资额等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参与投标的社会资本方不得有任何异议,具体以甲方提供或经甲方认可的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清单及相关技术标准和要求为准。

运作模式

项目采取“建设-运营-移交”运作模式。

由寿光市人民政府授权寿光市公安局作为本项目实施机构,负责本项目的组织实施和各项具体工作安排,通过法定程序选择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并与社会资本签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的PPP合同;

由寿光市人民政府指定寿光市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政府出资人代表与社会资本方共同出资成立项目公司(SPV)。项目公司成立后,由项目公司与甲方重新签署PPP项目合同,或者签署关于承继PPP合同的补充合同。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全生命周期工作。

项目投融资

由中标人与政府方出资代表按照约定的出资比例共同出资注册成立项目公司,并落实各自资本金的出资到位,由乙方负责资本金以外项目所需资金的融资工作。政府方不承担项目的任何融资义务,但对乙方整个融资工作进行监督。

项目建设

乙方负责本项目的建设工作,本项目建设内容包含智慧警务、智慧交通、智慧公交、智慧校车四部分。具体建设范围和内容为甲方提供或认可的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清单及相关技术标准和要求。

甲方负责项目用地、立项、环评、能评等前期手续的办理以及项目的施工图设计,负责项目建设相关手续的协调,负责项目建设的监管、绩效考核,负责项目公共产品与服务的定价和质量监管等工作。

项目运营

运营期内乙方负责项目的整体维护、运营和管理,保证项目设施的正常使用和运行;在满足国家、地方政策法规及政府安全、保密要求的前提下,经过甲方许可,对本合同第【34.2】条约定的经营项目进行市场化运营获取运营收益。

甲方负责对项目公司运营维护的监督、绩效考核、可行性缺口补助支付,负责公共产品及服务定价和质量的监管等工作。

除合同约定的项目运营范围之外,在项目合作期内,甲方鼓励乙方根据适用法律及本合同的规定利用项目设施积极开展其他经营性业务,增加使用者付费收入,但拟开展的经营性业务须报经甲方和相关政府部门书面同意,方可实施。乙方必须保证此等经营性业务不得影响本项目的实施,也不得有任何影响公共利益或公共安全的行为,否则甲方有权提取履约保证金。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的,乙方不得开展合同约定内容之外的经营性业务,否则甲方有权提取履约保证金。

项目移交

合作期满或提前终止,项目公司将合同约定的项目资产及权益无偿、且无权利瑕疵移交给甲方或者政府指定机构。移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本合同第十八章。

项目合作期限

项目合作期限暂定为10年,包括建设期和运营期,其中建设期暂定为1年,运营期固定为9年,建设期延长,整体合作期限相应延长。

建设期是指从PPP项目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全部竣工验收合格日止;运营期是指从项目全部竣工验收合格日的次日起至9年运营期满。

建设期内,设备安装完成后要尽快试运行,所有子项目全部完工后统一进行验收。

合作期内,若有相关的法律或法规颁布,对PPP项目的合作年限有强制要求,则合作双方应就合作期限另行协商,以保证项目的合规性。本项目期满后需要延长的,依据法律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的条件、程序办理。

项目结束:项目合作期限届满或项目提前终止。

乙方负责在合作期限届满或提前终止时,解除在项目资产和权益上设置的任何担保或第三人权利,并清偿和项目有关的债务。

中标信息

2020年5月22日,预中标公示发布:

采购小组评审排名情况

采购小组成员评审结果:标包A:

北京东华合创科技有限公司(90.11、91.11、91.81、92.41、92.91、94.01、94.81、94.81、95.71);

杭州海康威视系统技术有限公司(87.62、88.12、89.62、90.92、92.92、93.12、93.12、94.32、95.02);

青岛海信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3.4、63.8、65.1、65.3、66.0、66.1、66.3、67.1、68.0);

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资格审查不合格,浙江大华系统工程有限公司资格审查不合格,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东华软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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