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疑 6 次、投诉 3 次、中标 453 万大单、真不容易

质疑 6 次、投诉 3 次、中标 453 万大单、真不容易
2022年11月21日 22:54 云头条

2022年9月2日,兴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兴安县电子政务外网建设项目(三期)》招标公告,预算 480 万元。

标项一:兴安县电子政务外网建设项目(三期)

预算金额(元):453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根据广西电子政务外网合规性检查要求,兴安城域网所需网络设备,主备两个互联网出口,连接各单位、各乡镇、各村委(社区)的数据传输专线,网络运维及网络设备维保,电子政务外网设备托管等。

标项二:互联网出口专线(备用)

预算金额(元):27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固定静态IP一个,上下行宽带都为500M的互联网专线一条。

质疑答复函(一)

2022年9月20日发布质疑答复函(一)。

质 疑 人:  桂林荣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贵公司递交的关于兴安县电子政务外网建设项目(三期)(项目编号:GLZC2022-G3-250049-GXGB)的政府采购质疑书,我公司于2022年09月09日收悉。针对贵公司提出的质疑内容,进行了认真核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予以受理,现对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一:投标人或其上级公司具有ISO/IEC20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含IDC机房运维服务所涉及的信息技术管理活动)、ISO/IEC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含IDC机房电信业务涉及到的信息安全管理活动),每个得3分,满分6分。

事实依据:详见附件。

法律依据:详见附件。

质疑答复一:1、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未设置只允许运营商才能参与投标。2、本条相关内容已作相应更正,详细更正信息请关注我公司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桂林市政府采购网)、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更正公告(一)。

质疑事项二:采购需求中第4项“路由防火墙板卡”中“★6、要求与现有核心交换机(锐捷品牌)无缝对接,如投标人投标时与原有核心交换机非同一品牌的,则必须提供所投标品牌开具的无缝对接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CA签章”。

事实依据:详见附件。

法律依据:详见附件。

质疑答复二:本条相关内容已作相应更正,详细更正信息请关注我公司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桂林市政府采购网)、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更正公告(一)。

如你公司认为本答复不满意,可在质疑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兴安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投诉。特此答复。

广西桂碧乐工程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09月20日  

质疑函:

答复函:

质疑答复函(二)

2022年9月21日发布质疑答复书(二)。

质 疑 人:  桂林市酷讯科技有限公司 

贵公司递交的关于兴安县电子政务外网建设项目(三期)(项目编号:GLZC2022-G3-250049-GXGB)的政府采购质疑书,我公司于2022年09月13日收悉。针对贵公司提出的质疑内容,进行了认真核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予以受理,现对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一: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标项一,一、采购服务需求内容及要求>二、等保安全设备,序号4路由防火墙板卡:“★6、要求与现有核心交换机(锐捷品牌)无缝对接,如投标人投标时与原有核心交换机非同一品牌的,则必须提供所投标品牌开具的无缝对接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CA签章”。

事实依据:详见附件。

法律依据:详见附件。

质疑答复一:1、本条相关内容已作相应更正,详细更正信息请关注我公司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桂林市政府采购网)、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更正公告(一)。

质疑事项二: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标项一,一、采购服务需求内容及要求>二、等保安全设备序号3堡垒机:▲4、为方便远程运维,堡垒机内置VPN功能,无需专用VPN硬件支持,即可方便安全地通过远程接入系统;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产品功能截图或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验)机构出具的检测(验)报告复印件等),并加盖投标人公章(CA签章);

事实依据:详见附件。

法律依据:详见附件。

质疑答复二: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的规定。本项目招标文件所列的技术参数及其性能(配置)要求是采购人根据项目的实际使用需求设定,在符合采购需求的情况下采购人可以对产品的的功能和结构作相应要求,招标文件中标注“★”项的条款以及要求“必须提供”的条款均属于实质性要求,否则投标无效,标注“▲”项条款系指与项目实际紧密相关的功能条款、技术指标,将作为设备性能评分依据,即:该要求并未设置为实质性要求,且经核实,目前国内市场上满足本条技术参数的有三家以上的不同厂家,无排他性、无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且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十一条的相关规定。因本项目社会关注度较高,为保证本项目执行更加严谨有序,我公司受采购人委托,于招标公告发布前已组织行业内相关专家严格按照市财规{2019}1号文件第八条规定对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了论证,经专家论证后,一致认为本项目招标文件内容科学合理。综上所述,贵公司质疑事项内容缺乏有效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故本项质疑事项不成立。

质疑事项三: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标项一3.实施方案分三档(24分)的投标人或其上级公司获得省级或以上科学技术奖”,该奖项设置与本项目需求无关。

事实依据:详见附件。

法律依据:详见附件。

质疑答复三:

1、本项目为电子政务外网的建设,据统计我国的网络建设、4G基站规模、大数据应用技术、在线人数、电子政务等均为当前国际先进水平,这些都是技术进步的表现;

2、设置获得省级或以上的科学技术奖是仅作为优质供应商的加分项之一,经查询相关名录获得过省级、国家级科学技术奖的企业有数十家,不具有倾向性和排他性,且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相关要求。因本项目社会关注度较高,为保证本项目执行更加严谨有序,我公司受采购人委托,于招标公告发布前已组织行业内相关专家严格按照市财规{2019}1号文件第八条规定对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了论证,经专家论证后,一致认为本项目招标文件内容科学合理。综上所述,贵公司质疑事项内容缺乏有效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故本项质疑事项不成立。

质疑事项四: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标项一5.履约能力分(1)ISO/IEC20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IEC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设定的认证范围属于以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对潜在参与项目的投标人造成歧视。

事实依据:详见附件。

法律依据:详见附件。

质疑答复四:

1、本项目中项目需求第12项为“机房租用服务”。

2、本条相关内容已作相应更正,详细更正信息请关注我公司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桂林市政府采购网)、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更正公告(一)。

质疑事项五: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标项一5.履约能力分(2)投标人(或提供服务所需配套设备生产厂商)须具有ISO22320应急预案管理能力评价认证证书,投标时提供复印件、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链接及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CA签章)。满足得3分,不满足不得分。

事实依据:详见附件。

法律依据:详见附件。

质疑答复五:应急预案管理能力评价依据的标准是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推荐标准GB/T 37228-2018,是对企业应急管理能力的评价,经查询标准文件,并未对申报认证有排他性要求,且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的相关规定,因本项目社会关注度较高,为保证本项目执行更加严谨有序,我公司受采购人委托,于招标公告发布前已组织行业内相关专家严格按照市财规{2019}1号文件第八条规定对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了论证,经专家论证后,一致认为本项目招标文件内容科学合理。综上所述,贵公司质疑事项内容缺乏有效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故本项质疑事项不成立。

质疑事项六:投标人(或提供服务所需配套设备生产厂商)具有符合GB/T 27922-2011 和 GB/T 16868-2009标准的售后服务完善程度认证,投标时提供证书复印件、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链接及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CA签章)。符合其中一个标准得1.5分,符合两个标准得3分。

事实依据:详见附件。

法律依据:详见附件。

质疑答复六:GB/T 27922-2011 和 GB/T 16868-2009标准是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推荐标准,经查询标准文件,并未对申报认证有排他性要求,且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的相关规定,因本项目社会关注度较高,为保证本项目执行更加严谨有序,我公司受采购人委托,于招标公告发布前已组织行业内相关专家严格按照市财规{2019}1号文件第八条规定对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了论证,经专家论证后,一致认为本项目招标文件内容科学合理。综上所述,贵公司质疑事项内容缺乏有效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故本项质疑事项不成立。

质疑事项七: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标项一5.履约能力分(4)投标人(或提供服务所需配套设备生产厂商)具有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证书,投标时提供证书复印件、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官网查询链接及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CA签章)。满足得3分,不满足不得分。

事实依据:详见附件。

法律依据:详见附件。

质疑答复七:该证书体现的是投标人所投产品质量稳定有保障,同时产品的质量稳定也直接影响着项目实施交付以及后续使用,设置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证书为加分项来客观评价投标人所投产品的质量是否有保障,不具有倾向性和排他性,且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的相关规定,因本项目社会关注度较高,为保证本项目执行更加严谨有序,我公司受采购人委托,于招标公告发布前已组织行业内相关专家严格按照市财规{2019}1号文件第八条规定对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了论证,经专家论证后,一致认为本项目招标文件内容科学合理。综上所述,贵公司质疑事项内容缺乏有效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故本项质疑事项不成立。

质疑事项八: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标项一5.履约能力分(5)提供机房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报告或证书”对租用符合采购需求的机房及拥有新建交付标准高于采购需求、但暂未开展等保测评机房的投标人造成歧视。

事实依据:详见附件。

法律依据:详见附件。

质疑答复八:本项目评分办法要求提供机房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报告或证书是根据项目的采购需求相对应设置的,与本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评分办法设置是符合本项目实施和履约需要,同时也是衡量供应商综合竞争实力、高质量履约能力的考评依据,符合政府采购活动具备充分市场竞争力的要求,属于评标办法和评分依据合理设置范围。不具有倾向性和排他性,且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的相关规定,因本项目社会关注度较高,为保证本项目执行更加严谨有序,我公司受采购人委托,于招标公告发布前已组织行业内相关专家严格按照市财规{2019}1号文件第八条规定对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了论证,经专家论证后,一致认为本项目招标文件内容科学合理。综上所述,贵公司质疑事项内容缺乏有效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故本项质疑事项不成立。

如你公司认为本答复不满意,可在质疑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兴安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投诉。特此答复。

广西桂碧乐工程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09月21日

质疑函:

答复函:

质疑答复函(三)

2022年9月22日发布质疑答复函(三)。

质 疑 人:  广西德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贵公司递交的关于兴安县电子政务外网建设项目(三期)(项目编号:GLZC2022-G3-250049-GXGB)的政府采购质疑书,我公司于2022年09月15日收悉。针对贵公司提出的质疑内容,进行了认真核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予以受理,现对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一:采购需求中第7项“原有汇聚交换机维护”中“1、提供一台同系列交换机进行原厂维护服务”。

事实依据:原有汇聚交换机维护(1):要求提供同系列产品存在倾向性。

法律依据:详见附件。

质疑答复一:本条相关内容已作相应更正,详细更正信息请关注我公司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桂林市政府采购网)、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更正公告(一)。

质疑事项二:采购需求中第11项“防火墙维护”中“1、不再对原有68台RG-WALL 1600-S3100E维保,提供1台同系列防火墙设备并进行维护服务”。

事实依据:防火墙维护(1):要求提供同系列产品存在倾向性。

法律依据:详见附件。

质疑答复二:本条相关内容已作相应更正,详细更正信息请关注我公司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桂林市政府采购网)、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更正公告(一)。

质疑事项三:采购需求中第7项“原有汇聚交换机维护”中“7、提供硬件返修((周一至周五, 09:00~18:00,30日历日到达,服务起止时间:客户坏件时起,客户收到修复件或更换件为止。)”。

事实依据:原有汇聚交换机维护(7):要求提供同系列产品存在倾向性。

法律依据:详见附件。

质疑答复三:贵公司提出的事实依据是“原有汇聚交换机维护(7):要求提供同系列产品存在倾向性。”针对本条相关内容已作相应更正,详细更正信息请关注我公司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桂林市政府采购网)、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更正公告(一)。

质疑事项四:采购需求中第8项“原核心交换机维护”中“6、提供硬件返修((周一至周五, 09:00~18:00,30日历日到达,服务起止时间:客户坏件时起,客户收到修复件或更换件为止)”。

事实依据:核心交换机维护(6):要求存在倾向性。

法律依据:详见附件。

质疑答复四:对前期原有部分设备进行维护也是本建设项目的服务要求内容之一,提供硬件返修要求是实际使用时的基本要求,返修时间要求表述清晰,无排他性、无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的相关规定,因本项目社会关注度较高,为保证本项目执行更加严谨有序,我公司受采购人委托,于招标公告发布前已组织行业内相关专家严格按照市财规{2019}1号文件第八条规定对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了论证,经专家论证后,一致认为本项目招标文件内容科学合理。综上所述,贵公司质疑事项内容缺乏有效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故本项质疑事项不成立。

质疑事项五:采购需求中第9项“上网行为管理设备维护”中“6、提供硬件返修((周一至周五, 09:00~18:00,30日历日到达,服务起止时间:客户坏件时起,客户收到修复件或更换件为止)”。

事实依据:上网行为管理设备维护(6):要求存在倾向性。

法律依据:详见附件。

质疑答复五:对前期原有部分设备进行维护也是本建设项目的服务要求内容之一,提供硬件返修要求是实际使用时的基本要求,返修时间要求表述清晰,无排他性、无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的相关规定,因本项目社会关注度较高,为保证本项目执行更加严谨有序,我公司受采购人委托,于招标公告发布前已组织行业内相关专家严格按照市财规{2019}1号文件第八条规定对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了论证,经专家论证后,一致认为本项目招标文件内容科学合理。综上所述,贵公司质疑事项内容缺乏有效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故本项质疑事项不成立。

质疑事项六:采购需求中第10项“入侵防御维护”中“6、提供硬件返修((周一至周五, 09:00~18:00,30日历日到达,服务起止时间:客户坏件时起,客户收到修复件或更换件为止)”。

事实依据:入侵防御维护(6):要求存在倾向性。

法律依据:详见附件。

质疑答复六:对前期原有部分设备进行维护也是本建设项目的服务要求内容之一,提供硬件返修要求是实际使用时的基本要求,返修时间要求表述清晰,无排他性、无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的相关规定,因本项目社会关注度较高,为保证本项目执行更加严谨有序,我公司受采购人委托,于招标公告发布前已组织行业内相关专家严格按照市财规{2019}1号文件第八条规定对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了论证,经专家论证后,一致认为本项目招标文件内容科学合理。综上所述,贵公司质疑事项内容缺乏有效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故本项质疑事项不成立。

质疑事项七:采购需求中第11项“防火墙维护”中“6、提供硬件返修((周一至周五, 09:00~18:00,30日历日到达,服务起止时间:客户坏件时起,客户收到修复件或更换件为止)”。

事实依据:入侵防御维护(6):要求存在倾向性。

法律依据:详见附件。

质疑答复七:

1、本项目第11项为“防火墙维护”并非贵公司提出的事实依据“入侵防御维护” ,贵公司的质疑事实依据不充分。

2、对前期原有部分设备进行维护也是本建设项目的服务要求内容之一,提供硬件返修要求是实际使用时的基本要求,返修时间要求表述清晰,无排他性、无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的相关规定,因本项目社会关注度较高,为保证本项目执行更加严谨有序,我公司受采购人委托,于招标公告发布前已组织行业内相关专家严格按照市财规{2019}1号文件第八条规定对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了论证,经专家论证后,一致认为本项目招标文件内容科学合理。综上所述,贵公司质疑事项内容缺乏有效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故本项质疑事项不成立。

如你公司认为本答复不满意,可在质疑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兴安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投诉。特此答复。

广西桂碧乐工程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09月22日  

质疑函:

答复函:

质疑答复函(四)

2022年9月22日发布质疑答复函(四)。

质 疑 人:  桂林宏天科技有限公司 

贵公司递交的关于兴安县电子政务外网建设项目(三期)(项目编号:GLZC2022-G3-250049-GXGB)的政府采购质疑书,我公司于2022年09月15日收悉。针对贵公司提出的质疑内容,进行了认真核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予以受理,现对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一:采购需求中第4项“路由防火墙板卡”中“★6、要求与现有核心交换机(锐捷品牌)无缝对接,如投标人投标时与原有核心交换机非同一品牌的,则必须提供所投标品牌开具的无缝对接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CA签章;”

事实依据:路由防火墙板卡(6):该条款存在以不合理要求排除潜在竞争者。

法律依据:详见附件。

质疑答复一:本条相关内容已作相应更正,详细更正信息请关注我公司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桂林市政府采购网)、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更正公告(一)。

质疑事项二:采购需求中第5项“路由防火墙板卡”中“配置时需和原有VPN形成安全联动体系”;

事实依据:路由防火墙板卡(5):该功能与实际使用场景不符,有明显的倾向性,存在以不合理要求排除潜在竞争者。

法律依据:详见附件。

质疑答复二:

1、本项目第5项为“上网行为管理”而非贵公司质疑的“路由防火墙板卡”,贵公司的质疑事实依据不充分。

2、本条相关内容已作相应更正,详细更正信息请关注我公司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桂林市政府采购网)、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更正公告(一)。

3、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的规定。本项目招标文件所列的技术参数及其性能(配置)要求是采购人根据项目的实际使用需求设定,在符合采购需求的情况下采购人可以对产品的的功能和结构作相应要求,经核实,满足或优于本项目招标文件该项要求的产品,国内市场有三家以上的不同厂家能提供,本项目采购文件内容无排他性、无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因本项目社会关注度较高,为保证本项目执行更加严谨有序,我公司受采购人委托,于招标公告发布前已组织行业内相关政府采购专家严格按照市财规{2019}1号文件第八条规定对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了论证,经专家论证后,一致认为本项目招标文件内容科学合理。综上所述,贵公司质疑事项内容缺乏有效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故本项质疑事项不成立。

质疑事项三:采购需求中第2项“日志审计”中“6、配置时需和原有VPN形成安全联动体系)”。

事实依据:日志审计(6):该功能与实际使用场景不符,有明显的倾向性,存在以不合理要求排除潜在竞争者。

法律依据:详见附件。

质疑答复三:

1、本条相关内容已作相应更正,详细更正信息请关注我公司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桂林市政府采购网)、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更正公告(一)。

2、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的规定。本项目招标文件所列的技术参数及其性能(配置)要求是采购人根据项目的实际使用需求设定,在符合采购需求的情况下采购人可以对产品的的功能和结构作相应要求,经核实,满足或优于本项目招标文件该项要求的产品,国内市场有三家以上的不同厂家能提供,本项目采购文件内容无排他性、无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因本项目社会关注度较高,为保证本项目执行更加严谨有序,我公司受采购人委托,于招标公告发布前已组织行业内相关政府采购专家严格按照市财规{2019}1号文件第八条规定对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了论证,经专家论证后,一致认为本项目招标文件内容科学合理。综上所述,贵公司质疑事项内容缺乏有效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故本项质疑事项不成立。

质疑事项四:采购需求中第3项堡垒机中“▲4、为方便远程运维,堡垒机内置VPN功能,无需专用VPN硬件支持,即可方便安全地通过远程接入系统;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产品功能截图或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验)机构出具的检测(验)报告复印件等),并加盖投标人公章(CA签章);”

事实依据:堡垒机(4):该功能与实际使用场景不符,有明显的倾向性,存在以不合理要求排除潜在竞争者。

法律依据:详见附件。

质疑答复四:

1、本条相关内容已作相应更正,详细更正信息请关注我公司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桂林市政府采购网、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更正公告(一)。

2、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的规定。本项目招标文件所列的技术参数及其性能(配置)要求是采购人根据项目的实际使用需求设定,在符合采购需求的情况下采购人可以对产品的的功能和结构作相应要求,招标文件中标注“★”项的条款以及要求“必须提供”的条款均属于实质性要求,否则投标无效,标注“▲”项条款系指与项目实际紧密相关的功能条款、技术指标,将作为设备性能评分依据,即:该要求并未设置为实质性要求,且经核实,目前国内市场上满足本条技术参数的有三家以上的不同厂家,无排他性、无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且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十一条的相关规定。因本项目社会关注度较高,为保证本项目执行更加严谨有序,我公司受采购人委托,于招标公告发布前已组织行业内相关专家严格按照市财规{2019}1号文件第八条规定对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了论证,经专家论证后,一致认为本项目招标文件内容科学合理。综上所述,贵公司质疑事项内容缺乏有效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故本项质疑事项不成立。

质疑事项五:采购需求中第5项“上网行为管理”中“▲7、支持基于每个物理端口独立统计实时流量情况,方便运维人员判断带宽占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产品功能截图或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验)机构出具的检测(验)报告复印件等),并加盖投标人公章(CA签章);”

事实依据:上网行为管理(7):该功能与项目需求无关,有明显的倾向性,存在以不合理的要求排除潜在竞争者。

法律依据:详见附件。

质疑答复五:

1、该功能是本项目本项产品的项目需求。

2、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的规定。本项目招标文件所列的技术参数及其性能(配置)要求是采购人根据项目的实际使用需求设定,在符合采购需求的情况下采购人可以对产品的的功能和结构作相应要求,招标文件中标注“★”项的条款以及要求“必须提供”的条款均属于实质性要求,否则投标无效,标注“▲”项条款系指与项目实际紧密相关的功能条款、技术指标,将作为设备性能评分依据,即:该要求并未设置为实质性要求,且经核实,目前国内市场上满足本条技术参数的有三家以上的不同厂家,无排他性、无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且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十一条的相关规定。因本项目社会关注度较高,为保证本项目执行更加严谨有序,我公司受采购人委托,于招标公告发布前已组织行业内相关专家严格按照市财规{2019}1号文件第八条规定对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了论证,经专家论证后,一致认为本项目招标文件内容科学合理。综上所述,贵公司质疑事项内容缺乏有效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故本项质疑事项不成立。

质疑事项六:采购需求中第6项“综合监控排平台”中“★7、运维管理系统需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开放相关数据接口,并与自治区级网络运维管理系统实现对接,要求提供无缝对接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CA签章”。

事实依据:综合监控排平台(7):有明显的倾向性,存在以不合理要求排除潜在竞争者。

法律依据:详见附件。

质疑答复六:与自治区级网络运维管理系统实现对接是本项目本次采购的实质性要求,是执行上级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无排他性、无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的相关规定,因本项目社会关注度较高,为保证本项目执行更加严谨有序,我公司受采购人委托,于招标公告发布前已组织行业内相关专家严格按照市财规{2019}1号文件第八条规定对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了论证,经专家论证后,一致认为本项目招标文件内容科学合理。综上所述,贵公司质疑事项内容缺乏有效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故本项质疑事项不成立。

质疑事项七:采购需求中第5项“上网行为管理”中“▲6、支持申请临时账号,批量申请以及手动审核和自动审核,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产品功能截图或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验)机构出具的检测(验)报告复印件等),并加盖投标人公章(CA签章)”。

事实依据:上网行为管理(6):该功能与项目需求无关,有明显的倾向性,存在以不合理的要求排除潜在竞争者。

法律依据:详见附件。

质疑答复七:

1、该功能是本项目本项产品的项目需求。

2、本条相关内容已作相应更正,详细更正信息请关注我公司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桂林市政府采购网)、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更正公告(一)。

3、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的规定。本项目招标文件所列的技术参数及其性能(配置)要求是采购人根据项目的实际使用需求设定,在符合采购需求的情况下采购人可以对产品的的功能和结构作相应要求,招标文件中标注“★”项的条款以及要求“必须提供”的条款均属于实质性要求,否则投标无效,标注“▲”项条款系指与项目实际紧密相关的功能条款、技术指标,将作为设备性能评分依据,即:该要求并未设置为实质性要求,且经核实,目前国内市场上满足本条技术参数的有三家以上的不同厂家,无排他性、无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且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十一条的相关规定。因本项目社会关注度较高,为保证本项目执行更加严谨有序,我公司受采购人委托,于招标公告发布前已组织行业内相关专家严格按照市财规{2019}1号文件第八条规定对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了论证,经专家论证后,一致认为本项目招标文件内容科学合理。综上所述,贵公司质疑事项内容缺乏有效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故本项质疑事项不成立。

如你公司认为本答复不满意,可在质疑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兴安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投诉。特此答复。

广西桂碧乐工程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09月22日

质疑函:

答复函:

质疑答复函(五)

2022年9月22日发布质疑答复函(五)。

质 疑 人:  桂林安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贵公司递交的关于兴安县电子政务外网建设项目(三期)(项目编号:GLZC2022-G3-250049-GXGB)的政府采购质疑书,我公司于2022年09月16日收悉。针对贵公司提出的质疑内容,进行了认真核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予以受理,现对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一:采购需求中第7项“原有汇聚交换机维护”中“1、提供一台同系列交换机进行原厂维护服务”。

事实依据:原有汇聚交换机维护(1):要求提供同系列产品存在倾向性。

法律依据:详见附件。

质疑答复一:本条相关内容已作相应更正,详细更正信息请关注我公司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桂林市政府采购网)、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更正公告(一)。

质疑事项二:采购需求中第11项“防火墙维护”中“1、不再对原有68台RG-WALL 1600-S3100E维保,提供1台同系列防火墙设备并进行维护服务”。

事实依据:防火墙维护(1):要求提供同系列产品存在倾向性。

法律依据:详见附件。

质疑答复二:本条相关内容已作相应更正,详细更正信息请关注我公司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桂林市政府采购网)、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更正公告(一)。

质疑事项三:采购需求中第7项“原有汇聚交换机维护”中“7、提供硬件返修(周一至周五, 09:00~18:00,30日历日到达,服务起止时间:客户坏件时起,客户收到修复件或更换件为止。)”。

事实依据:原有汇聚交换机维护(7):要求提供同系列产品存在倾向性。。

法律依据:详见附件。

质疑答复三:贵公司提出的事实依据是“原有汇聚交换机维护(7):要求提供同系列产品存在倾向性。”针对本条相关内容已作相应更正,详细更正信息请关注我公司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桂林市政府采购网)、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更正公告(一)。

质疑事项四:采购需求中第8项“原核心交换机维护”中“6、提供硬件返修((周一至周五, 09:00~18:00,30日历日到达,服务起止时间:客户坏件时起,客户收到修复件或更换件为止)”。

事实依据:核心交换机维护(6):要求存在倾向性。

法律依据:详见附件。

质疑答复四:对前期原有部分设备进行维护也是本建设项目的服务要求内容之一,提供硬件返修要求是实际使用时的基本要求,返修时间要求表述清晰,无排他性、无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的相关规定,因本项目社会关注度较高,为保证本项目执行更加严谨有序,我公司受采购人委托,于招标公告发布前已组织行业内相关专家严格按照市财规{2019}1号文件第八条规定对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了论证,经专家论证后,一致认为本项目招标文件内容科学合理。综上所述,贵公司质疑事项内容缺乏有效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故本项质疑事项不成立。

质疑事项五:采购需求中第9项“上网行为管理设备维护”中“6、提供硬件返修((周一至周五, 09:00~18:00,30日历日到达,服务起止时间:客户坏件时起,客户收到修复件或更换件为止)”。

事实依据:上网行为管理设备维护(6):要求存在倾向性。

法律依据:详见附件。

质疑答复五:对前期原有部分设备进行维护也是本建设项目的服务要求内容之一,提供硬件返修要求是实际使用时的基本要求,返修时间要求表述清晰,无排他性、无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的相关规定,因本项目社会关注度较高,为保证本项目执行更加严谨有序,我公司受采购人委托,于招标公告发布前已组织行业内相关专家严格按照市财规{2019}1号文件第八条规定对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了论证,经专家论证后,一致认为本项目招标文件内容科学合理。综上所述,贵公司质疑事项内容缺乏有效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故本项质疑事项不成立。

质疑事项六:采购需求中第10项“入侵防御维护”中“6、提供硬件返修((周一至周五, 09:00~18:00,30日历日到达,服务起止时间:客户坏件时起,客户收到修复件或更换件为止)”。

事实依据:入侵防御维护(6):要求存在倾向性。

法律依据:详见附件。

质疑答复六:对前期原有部分设备进行维护也是本建设项目的服务要求内容之一,提供硬件返修要求是实际使用时的基本要求,返修时间要求表述清晰,无排他性、无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的相关规定,因本项目社会关注度较高,为保证本项目执行更加严谨有序,我公司受采购人委托,于招标公告发布前已组织行业内相关专家严格按照市财规{2019}1号文件第八条规定对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了论证,经专家论证后,一致认为本项目招标文件内容科学合理。综上所述,贵公司质疑事项内容缺乏有效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故本项质疑事项不成立。

质疑事项七:采购需求中第11项“防火墙维护”中“6、提供硬件返修((周一至周五, 09:00~18:00,30日历日到达,服务起止时间:客户坏件时起,客户收到修复件或更换件为止)”。

事实依据:入侵防御维护(6):要求存在倾向性。

法律依据:详见附件。

质疑答复七:

1、本项目第11项为“防火墙维护”并非贵公司提出的事实依据“入侵防御维护” ,贵公司的质疑事实依据不充分。

2、对前期原有部分设备进行维护也是本建设项目的服务要求内容之一,提供硬件返修要求是实际使用时的基本要求,返修时间要求表述清晰,无排他性、无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的相关规定,因本项目社会关注度较高,为保证本项目执行更加严谨有序,我公司受采购人委托,于招标公告发布前已组织行业内相关专家严格按照市财规{2019}1号文件第八条规定对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了论证,经专家论证后,一致认为本项目招标文件内容科学合理。综上所述,贵公司质疑事项内容缺乏有效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故本项质疑事项不成立。

如你公司认为本答复不满意,可在质疑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兴安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投诉。特此答复。

广西桂碧乐工程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09月22日  

质疑函:

答复函:

投诉处理结果

2022年10月10日,兴安县财政局发布《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兴财采〔2022〕7号》。

一、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名称:桂林市酷讯科技有限公司

被投诉人一:兴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被投诉人二:广西桂碧乐工程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兴安县电子政务外网建设项目(GLZC2022-G3-250049-GXGB)的招标不满,向广西桂碧乐工程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因对质疑答复不满,投诉人向本机关投诉。经审查合格,本机关依法受理,并对投诉事项进行了调查处理。

三、投诉事项:

1、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标项一、一、采购服务需求内容及要求、二、保安全设备序号3、堡垒机  4、为方便远程运维,堡垒机内置VPN功能,无需专用VPN硬件支持,即可方便安全地通过远程接入系统。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2、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标项一5.履约能力分(2)投标人须具有ISO22320应急预案管理能力评价认证证书,投标时提供复印件、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平台查询链接及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满足得3分,不足不得分。

3、投标人具有符合GB/T27922--2011和GB/T16868--2009标准的售后服务完善程度认证,投标时提供证书复印件、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链接及截图并加盖公章。符合其中一个标准得1.5分,符合两个标准得3分。

4、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标项一5.履约能力分(4)投标人具有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证书,投标时提供证书复印件、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官网查询链接及载图并加盖公章。满足得3分,不满足不得分。

四、审查事实

经我单位审查,对兴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提供的兴安县电子政务外网建设项目(三期)编号:GLZC2022-G3-250049-GXGB与广西桂碧乐工程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依据完全一致。

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

五、处理决定

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予以驳回。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兴安县人民政府或桂林市财政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兴安县财政局

2022年10月10日

2022年10月14日,兴安县财政局发布《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兴财采〔2022〕8号》。

一、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名称:桂林宏天科技有限公司

被投诉人一:兴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被投诉人二:广西桂碧乐工程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基本情况

投诉人就兴安县电子政务外网建设项目(项目编号:GLZC2022-G3-250049-GXGB)的采购活动向广西桂碧乐工程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因对质疑答复不满,投诉人向本机关投诉。经审查合格,本机关依法受理,并对投诉事项进行了调查处理。

三、投诉事项:

1、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标项一、一、采购服务需求内容及要求、二、保安全设备序号3堡垒机  4、具备提供远程运维功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  标项一5.履约能力分(2)投标人须具有ISO22320应急预案管理能力评价认证证书,投标时提供复印件、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平台查询链接及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满足得3分,不足不得分。

3、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  标项一、二5.履约能力分,(3)投标人具有符合GB/T27922--2011和GB/T16868--2009标准的售后服务完善程度认证,投标时提供证书复印件、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链接及截图并加盖公章。符合其中一个标准得1.5分,符合两个标准得3分。

4、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  标项一、二5.履约能力分(4)投标人具有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证书,投标时提供证书复印件、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官网查询链接及载图并加盖公章。满足得3分,不满足不得分。

四、处理决定

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第二项“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的规定,处理决定如下:

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

五、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兴安县人民政府或桂林市财政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兴安县财政局

2022年10月13日

中标结果

2022年10月14日发布中标结果,详情如下。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西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 452.8208 万元中标(标项一)

合同采购内容:

项目服务内容偏离表: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 27 万元中标(标项二)

1、未中标情况:

标项一: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评审得分89.84,排名2;

广西萨鑫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评审得分55,排名3;

广西汇锐达科技有限公司,评审得分54.03,排名4。

标项二:

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评审得分80.00,排名2;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西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评审得分72.33,排名3。

2、未通过资格与符合性性审查的投标人情况: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没有提供第三项”运维软件“第7项所要求的并与自治区级网络运维管理系统实现对接,要求提供无缝对接承诺函 2. 没提供无缝对接承诺函 2. 2. 没有提供第三项”运维软件中“第7项所要求的并与自治区级网络运维管理系统实现对接,要求提供无缝对接承诺函,符合性审查不通过。

质疑答复函(六)

2022年10月24日发布质疑答复书,详细内容如下。

质疑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

贵公司递交的关于兴安县电子政务外网建设项目(三期)的政府采购质疑书,我公司于2022年10月19日收悉。针对贵公司提出的质疑内容,进行了认真核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予以受理,现对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一:本项目评标委员会无采购人代表参加,采购人代表未参与投标文件的评审工作,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政务信息系统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有违公平、公正原则,严重侵害各投标人利益,直接影响到本项目的评分及中标结果。

质疑答复一:

1、贵公司所引用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本项目为政府采购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本项目主要是网络设备及网络服务采购,项目不是定制化开发,需求明确,但专业性强,采购人委托我单位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设立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4人技术类评审专家、1人经济类评审专家对本项目进行评审,会让评审环节更加严谨、公平、公正。该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综上所述,贵公司质疑事项内容的法律依据引用错误,故本项质疑事项不成立。

如你公司认为本答复不满意,可在质疑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兴安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投诉。特此答复。

广西桂碧乐工程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10月24日  

投诉处理结果

2022年11月4日,兴安县财政局发布《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兴财采〔2022〕9号》。

一、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

被投诉人一:广西桂碧乐工程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基本情况

投诉人就兴安县电子政务外网建设项目(三期)(项目编号:GLZC2022-G3-250049-GXGB)的采购活动向广西桂碧乐工程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因对质疑答复不满,投诉人向本机关投诉。经审查合格,本机关依法受理,并对投诉事项进行了调查处理。

三、投诉事项

1、本项目评标委员会无采购人代表参与,采购人代表未参与投标文件的评审工作,违反《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及《政务信息系统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有违公平、公正原则,严重侵害各投标人权益,直接影响到本项目的评分及中标结果。

2、本项目评标委员会实际人员组成与代理机构发布的招标文件中对评标委员会人员组成有巨大差异,代理机构在评标委员会人员组成违规的情况下并未依法纠正,仍继续组织完成评标,有违公平、公正原则,严重侵害各投标人权益,直接影响到本项目的评分及中标结果。代理机构在回复给我公司的质疑答复函中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解读不够全面,对采购人代表在本项目中的评审作用解读不够全面。

四、处理决定

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第二项“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的规定,处理决定如下:

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

五、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兴安县人民政府或桂林市财政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兴安县财政局

2022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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