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ofo破产清算,最大的债权方阿里,可能会成为最终受益者吗?

如果ofo破产清算,最大的债权方阿里,可能会成为最终受益者吗?
2018年12月21日 18:03 荣誉云商网

这两天互联网圈关于ofo的新闻越来越多,退押金潮引发的ofo是否会破产清算的传闻也不绝于耳。尽管ofo实际控制人戴威发布全员信,表示他无数次想过解散公司,申请破产,但每次都告诉自己活着才有希望。

12月21日上午,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吴春耕在例行发布会也呼吁希望社会公众能“多多宽容,为新事物留下生存的空间,这样才能营造鼓励创新发展的可能。”

无论是从鼓励员工的角度,还是从共享单车整个行业的发展角度,戴威的立场和官方的表态都是正确的。但是,单就个案分析的话,恐怕ofo的麻烦才刚刚开始。

随着事态的演变,不同的利益方都开始陆陆续续出来表态或爆料了。最新的说法是,杀死ofo的原因是“veto right(否决权)”,即一票否决权,这个说法源自腾讯董事局主席马化腾。

马化腾的观点,也得到了腾讯《潜望》作者李思谊和李儒超的认同,这两位作者在《戴威、滴滴和阿里的内耗不断 终于拖垮了中ofo》详细的阐述了为什么杀死ofo的凶手是一票否决权,并在文章结尾断言,“唯一可以确定的是,如果最坏的结局是破产清算,那么ofo目前最大的债权方阿里可能会成为最终受益者。”

显然,腾讯方面将ofo的死亡原因,归结为戴威、滴滴、朱啸虎、经纬以及阿里五方各自持有的融资问题一票否决权。这里面表面上看似乎没有腾讯什么事,但事实上滴滴背后就有腾讯的影子,也算是利益攸关方之一。

但是12月21日上午,今日头条企业发展高级副总裁柳甄则在自己的头条号中表达了自己对于ofo的看法,她并不认同腾讯方面的说法,称“错不在一票否决权,在重大决策下,很多投资人都有一票否决权,问题在谁有”。

笔者认为,柳甄的看法或许更贴合实际,一票否决权并不是一无是处,众所周知,联合国安理会五大常任理事国就各自拥有一票否决权,正是这样的制度设计,维护了二战以来70多年的世界和平。因此,正如柳甄女士所言,错不在一票否决权,关键还是看谁在行使否决权。

ofo的董事会里,我们又看到了巨头厮杀,只不过这些厮杀都是在私底下进行,不能跟员工说,不能跟政府讲,更不能向市场透露,可以说随着ofo的发展壮大,他们也一步步陷入了资本的包围圈,直至被资本所绑架,身不由己。

前面笔者的分析中,(详见《墙倒众人推,ofo退押金人数已超1100万,离破产还有多久?》),曾说到“ofo在发展的路上没有选择妥协和卖身,多次和互联网巨头们博弈,就是不妥协,最终丧失了一次次好机会。”今天再来看,恐怕在资本的裹挟之下,他们的创始团队想妥协也没有妥协的权利。

这就是一起典型的自己的命运掌握在别人的手里的最好写照!当然,文末我们还是回答一下,文章标题提出的问题,在互相拆台,恶性竞争之下,即便是ofo破产,作为最大债权方的阿里,也不会是最终受益者,阿里也只会是受害者之一。没有共识,就是最大的双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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