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心草溺亡案一审宣判,被告人被判一年六个月

李心草溺亡案一审宣判,被告人被判一年六个月
2020年09月21日 16:09 芥末堆

♪ 作者|芥末堆 李海颜

♪ 编辑|芥末堆看教育

芥末堆讯 据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消息,9月21日,“李心草溺亡案”一审开庭宣判,被告人罗秉乾因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陈美莲经济损失人民币63257元。

盘龙区人民法院审理查明,在李心草醉酒后,罗秉乾对李心草进行了劝慰和安抚,尽到了一定的照管、帮助义务。但只是采取劝说等一般安抚行为,没有采取相应的有效救助措施,且为避免麻烦及承担救助费用,未采纳报警、送医的合理建议,而是采用打耳光的粗暴方式让李心草醒酒,致使李心草情绪更加不稳,最终造成李心草翻越江边护栏坠江溺亡的危害后果。同时,因被害人李心草死亡还造成了其亲属承担丧葬费、交通费、误工费等经济损失。

2019年9月8日,就读于昆明理工大学的大二学生李心草与大学室友任某燊及同行男子罗秉乾、李某某昊一同在酒吧喝酒,次日凌晨,醉酒状态的李心草冲出酒吧坠入盘龙江溺亡。家属得知李心草死亡后前往酒吧调取监控,发现李心草生前曾遭罗秉乾猥亵、扇耳光,而李心草室友任某燊,非但没有制止施暴男子的行为,还分别抱住了在场的两名男子。

2019年10月12日,李心草的母亲陈美莲将女儿的遭遇发帖后,引发当地公安关注。当天,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区分局成立工作组对反映的情况进行核实。10月14日,昆明市公安局对李心草的死亡立案侦查,市级检察机关同步介入监督。

2020年8月12日,盘龙区人民检察院发布消息称,罗秉乾涉嫌过失致人死亡案已移送盘龙区人民法院起诉。9月19日,盘龙区人民法院对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罗秉乾犯过失致人死亡罪、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陈美莲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案进行了审理。被告人罗秉乾当庭表示认罪认罚,法院宣布将择期宣判。

2020年9月21日,盘龙区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被告人罗秉乾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判令罗秉乾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陈美莲经济损失人民币63257元。

本文作者:李海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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