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重点支持高校在养老护理等领域开展第二学士学位专业

教育部:重点支持高校在养老护理等领域开展第二学士学位专业
2020年05月29日 21:01 芥末堆

芥末堆5月29日,今日,教育部发布《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重点支持高校在养老护理、家政服务等相关领域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招生对象为当年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生,及近三年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目前未就业的往届生。

目前,我国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已达51.6%,全国普通高校本科在校生数1750万人。教育部高等教育司负责人表示,第二学士学位教育作为大学本科后教育,是培养复合型人才的重要渠道。

《通知》要求,已通过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五年及以上的高校,可申请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高校可在已设置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招生,也可依托现具有学士学位授予资格的本科专业申请增设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报教育部集中备案后进行招生,已撤销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需重新申请备案。

在国家急需的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应急技术与管理、电子信息、大数据、网络空间安全、集成电路、能源动力、生物与医药、养老护理、家政服务等相关领域,《通知》提及,将重点支持高校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另外,同样支持高校有能力、有需要举办的专业增设第二学士学位专业。

在招生计划上,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计划将作为增量,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总规模内单列下达,不占用学校普通本科招生计划。

在招生对象及报考等方面,《通知》要求,第二学士学位主要招收当年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以及近三年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目前未就业的往届生。学生可报考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教学内容主要包括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原则上不安排专业实习。学制为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高校学籍管理系统。

《通知》强调,各地各高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核定的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计划,任何高校均不得不经批准擅自招生和授予学历学位。凡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可发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学校应当发给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政策原文:《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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