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70家影视传媒联合声讨,抖音、快手要慌?央视痛批

逾70家影视传媒联合声讨,抖音、快手要慌?央视痛批
2021年04月10日 22:52 EMBA微金

“5分钟看完xx电影”

“xx带你看电视剧”

“x分钟快速看大片”

……

随着人们追剧节奏越来越快,这类短视频已经成为观众的追剧新方式。

然而,直接使用原影视作品画面的行为,却让它存在着侵权的可能。

眼下,影视行业就集体怒了。

近日,逾70家影视传媒单位及企业发布保护影视版权的联合声明,表示将对目前网络上出现的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针对影视作品内容未经授权进行剪辑、切条、搬运、传播等行为,将发起集中、必要的法律维权行动。

逾70家影视传媒联合声讨

影视行业罕见集体发声。

4月9日,50余家影视公司、五大长视频平台及影视行业协会发出联合声明,共同呼吁广大短视频平台和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尊重原创、保护版权,未经授权不得对相关影视作品实施剪辑、切条、搬运、传播等侵权行为。上述权利人也会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共同遏制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未经授权使用影视作品的行业乱象。

记者注意到,联合声明方包括中国电视艺术交流协会等协会,爱奇艺、腾讯视频、优酷、芒果TV、咪咕视频等视频平台以及正午阳光、华策影视、慈文传媒、新丽传媒等影视公司。

联名方囊括了影视行业的核心力量,涉及9家上市公司。

联合声明指出,近年来,短视频自媒体创业领域蓬勃发展,丰富、有趣的短视频作品满足了人们创作、展示、分享及高效利用碎片化时间观看优秀作品的消费诉求,但由此引发的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影视切条侵权情况日益严重。大量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未经权利人授权,将影视作品进行任意剪辑、切条、搬运、传播等,引发一系列盗版侵权问题和纠纷,严重侵犯影视作品权利人合法权益甚至损害影视作品的完整性、曲解影视作品内容的主旨原意,进而影响影视行业的长远发展,日益破坏影视行业的健康生态。

联合声明方称,对目前网络上出现的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针对影视作品内容未经授权进行剪辑、切条、搬运、传播等行为,将发起集中、必要的法律维权行动。

联合声明方呼吁,短视频平台和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切实提升版权保护意识,真正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在对影视作品进行剪辑、切条、搬运、传播等行为时,应检视是否已取得合法授权,避免误入侵权泥潭。

剑指抖音、快手?

对于声明提及的短视频平台,抖音和快手两家头部平台成为“众矢之的”。

记者就此联系两家公司,但截至发稿,未获得回应。

快手一位内部人士认为,声明事件对平台的发展不会构成大的影响,但在版权保护方面预计会增加更多的投入。未来或进入“版权战争”,和所有类型的媒介一样。

上海某机构研究员亦指出,该事件短期内对短视频平台不会构成影响。

影视内容成为侵权重灾区

这样的画面你是否熟悉?

在短视频App上刷短视频,经常能看到一些主播,在带你“五分钟看完一部电影”。

在B站里,这一类视频普遍较长,15分钟以上是常有的事情,有的超长解说甚至长达一两个小时。

在抖音里,影视号抓住竖屏短视频追求爽感、猎奇的特性,大量解说惊悚恐怖片,在极短的时间内崛起为千万大号。

屡屡违法的背后是高额利润的驱动。

通过重新剪辑、重新诠释影视剧作品,这类“内容搬运工”账号往往能吸引几十万、甚至上百万的粉丝,并能成功通过带货、直播、广告等方式盈利。

举个例子,在某短视频平台上拥有近130万粉丝的某博主几乎每天更新一个裁剪后的影视作品。

在其直播间中,多部上映电影不间断播放。

而在其直播间的“幕布”中,作者引导用户下载其“推广链接”中的游戏,以赚取相应厂商的“推广费”。

12426版权监测中心发布的《2020中国网络短视频版权监测报告》显示,仅2019年至2020年10月间,就累计监测疑似侵权链接1602.69万条,独家原创作者被侵权率高达92.9%。

相关监测数据显示,短视频侵权集中在热门电视剧、综艺节目、院线电影。从短视频侵权量排名前10的作品来看,口碑较好的经典反腐剧《人民的名义》短视频侵权量达到26.93万条。

对此,虽然近年来,国家有关部门多次约谈相关短视频平台,要求平台约束侵权行为,但收效并不明显。

不少“搬运号”被封禁后,换个“马甲”继续侵权。

这才因此了影视行业的众怒!

央视网评:五分钟看完一部电影?

以剪辑之名行"蛀虫"之事

五分钟看完一部电影”让人大呼过瘾,经典作品“一号打尽”颇具噱头,部分账号、主播借“搬运”经典吸引粉丝,做大后通过带货、广告等手段获利,成为互联网知识产权侵权的最新高发地。

这种“商机”,也引来了一个个“模仿者”,从事影视素材“剪辑”的账号层出不穷,翻炒“老梗”的主播也越来越多。他们不做内容的生产者,只做内容的“搬运工”,成为侵犯原创作品版权的“蛀虫”。

临财苟得,见利忘义。相比于经典影视作品和原创视频的制作成本,如此“拿来主义”的成本极低,侵权素材在某些电商平台也唾手可得,不仅可以迅速实现流量变现,还贩卖所谓的“教程”,把侵权的手段当商品二次牟利。

除此之外,这些“搬运号”通过“抽帧”“放大”等方式规避平台审查,打着“作品评价”的名义,用“合理引用”的方式规避侵犯著作权的风险,走监管的“边界线”,打法律的“擦边球”,以种种隐蔽手段“迂回作战”。这些玩家通过经典吸引流量,夹带私货,插播厂商“推广链接”,不知不觉中把钱装进了兜里。

“搬运”牟利,涉嫌侵权,不能任其游走于法律和监管的边缘。也许平台监管技术进步和具有针对性的法律完善尚需时日,但治理这种非法牟利的行为应该本着两个原则:一是将是否存在营利行为作为侵权与否的重要判断标准;二是在对侵权者的认定上,不能仅以账号治理为对象,而要彻底惩治账号运营背后的人和机构,从而厘清相关责任,斩断侵权“黑手”,填补短视频侵权的治理空白,为原创者营造一个更为干净清朗的发展空间。

本文来源:中国证券报、央视网、中国基金报、半岛新闻、新华社、证券时报·e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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