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近日发布的2025年版危险品规则(DGR),即第66版,对锂电池的航空运输规定进行了重要更新。这些变更从2025年1月1日起生效。
一、新增UN编号及包装说明
新增了钠离子电池的UN编号和包装说明:
UN 3551:钠离子电池
UN 3552:钠离子电池(安装在设备中或与设备包装在一起)
针对有机电解质钠离子电池,增加了三个包装条款PI 976、PI 977、PI 978。
二、电量限制与包装要求
对于锂离子电池和锂金属电池:
在2025年12月31日之前,电芯或电池的电量建议不超过30%。
自2026年1月1日起,电芯或电池的电量不得超过30%。特别地,对于2.7Wh以上的电芯或电池,其电量必须严格遵守不超过30%的限制;而对于2.7Wh或以下的电芯或电池,虽然建议电量不超过30%,但规定可能相对灵活。
在PI 966-II、PI 967-I/II、PI 969-II、PI 970-I/II等条款中,新增了3米堆码测试要求,以确保包装的强度和安全性。
对于钠离子电池:
至2025年12月31日,电芯或电池的电量同样建议不超过30%。
之后的电量限制及包装要求将参照锂离子电池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标签与标记变更
“锂电池标签”已更名为“电池标签”。
“第九类危险品标签 锂电池”已更名为“第九类危险品标签 锂离子和钠离子电池”。
四、其他相关更新
锂电池驱动的车辆运输编号变更:
在2025年3月31日之前,锂电池驱动的车辆还可以按照UN 3171进行运输。
自2025年3月31日之后,锂电池驱动的车辆需按照新的UN编号(如UN 3556或UN 3557)进行运输。
增加了关于运输过程中正在使用或打算使用的数据记录仪和货物跟踪设备的相关规定。内置电池的有源器件如不符合特定条件,可根据含锂电池设备的相关规定继续运输。
对电池驱动的助行器的规定进行了更新,并阐明了锂离子电池仍然安装在助行器中的情况下对电池没有瓦时值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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