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邮政通知:由二0二四年十二月四日起,欧盟、瑞士和挪威,除空邮邮件外,将进一步对进口及转口内载货品的平邮邮件实施新的保安及安全措施,由上述日期起,所有邮件(包括空邮及平邮邮件)在投寄地离境前需预先进行初步清关评估。
现时寄往或经转欧盟、瑞士和挪威内载货品的所有邮件已需提交电子报关资料。而由上述日期起,相关外地海关将会就邮寄往或经转该地内载货品的所有邮件(包括空邮及平邮邮件),于投寄地离境前进行初步评估(目的地的名单见相关网页)。寄件人需提供可收取短讯的本地手提电话号码,以在有需要时可收取由香港邮政发出就相关外地海关在邮件清关上的要求的短讯,并跟进有关事宜。香港邮政提醒,相关短讯不会内藏超连结要求寄件人提供任何个人资料。如对有关短讯有任何怀疑,市民可直接联络香港邮政查询热线2921 2222。
上述邮政机关提醒,各类内载货品邮件如未附有正确电子报关资料,可能会导致清关延误或不获处理而被退回。寄件人应提供回邮地址及可收取短讯的本地手提电话号码。被退回的邮件如未载有寄件人资料将被销毁,而邮费将不获退回。
香港邮政已提供不同渠道,包括网上平台(「邮件清关易」、「投寄易」、「我的特快专递」及「立即寄件」)、香港邮政流动应用程式及各邮政局内的自助平台或平板电脑,供寄件人提交电子报关资料。详情可浏览香港邮政网页:www.hongkongpost.hk/sc/other/2020/ecustoms/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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