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长城一哈弗轿车因质量缺陷致人车祸 车主胸骨骨折真委屈

独家:长城一哈弗轿车因质量缺陷致人车祸 车主胸骨骨折真委屈
2020年04月23日 13:09 运营商财经看点

运营商财经网 秦佰铃/文

近日,运营商财经网独家获悉一则裁判文书,长城汽车旗下哈弗牌一轿车安全带存在质量问题导致车主胸骨骨折,被告上法庭,不过看起来确实双方都委屈,为什么这么说呢?

事故时安全带未卡死 致车主胸骨骨折

法律文书显示,2019年9月14日,车主齐某驾驶吉A****号长城汽车在长春市双阳区亿阳大厦发生单方交通事故,哈弗轿车撞在水泥桩上,安全气囊弹出,但主驾驶安全带未将驾驶员束缚在座椅上,致车主身体前冲,胸骨骨折。事故发生后车主立即和厂家售后服务客服联系,但多次联系后,现无法找到相应负责部门负责相关赔偿事宜,因此齐某将长城汽车告上法庭。

齐某表示,要求长城公司赔偿医疗费4783.22元、营养费100.00元×60天=6000.00元、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100.00元×8天=800.00元、误工费355.84元/天×120天=42700.80元、护理费161.93元×30天=4857.90元、交通费500.00元、鉴定费2700.00元,以上共计62341.92元,其次本次诉讼费由长城汽车负担。

据齐某介绍,事故发生时副驾驶安全带正常锁死,不能伸拉,为正常事故后的所应有的迹象,但主驾驶却不是,安全气囊弹开后,主驾驶安全带还能正常伸拉,相对比,主驾驶安全带没有起到应当具有安全保护作用,存在产品质量问题或缺陷。

长城汽车称7年旧车不予赔偿 但抵不过法院判决

长城汽车辩称,长城哈弗汽车是经国家公告并经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也就是3C认证的合格产品,且车主已经在交管部门上了牌照,发生单方交通肇事认为车辆的安全带有质量缺陷,没有证据证实。

据了解,本案中车主购买车辆是2012年购买的,距今已经有7年,早已超过“三包”期限,长城汽车表示,如果是安全带自身有质量问题,被告可以承担相应的责任,但本案车辆已经超过7年,是使用过程中自身的问题,长城汽车不予赔付。

并称安全气囊以及安全带属于被动安全保护,如有交通肇事发生其主要责任是车辆驾驶人员,所以即使有质量问题,造成伤害及损失,也是负担次要责任。

法院表示,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此事故撞击达到安全带应当将驾驶员束缚在座椅上的程度这一事实,有副驾驶位置安全带已经牢牢勒在座椅上的事实、主副驾驶内饰板安全带立柱口均弹开及视频证实,构成案涉车辆存在缺陷的表面证据。

最终法院判决,长城汽车赔偿车主齐某包括医疗费4783.22元、营养费6000.00元、伙食补助费800.00元、误工费30957.68元、护理费3522.08元、鉴定费2600.00元等在内的48662.98元的一半。

执掌品牌营销的大将文飞知情吗?

哈弗品牌作为长城汽车重点车型,一直受到业内关注。2019年9月,此事发生在长城汽车销售公司总经理李瑞峰“眼皮下”。

另外,2018年原英菲尼迪市场战略传播总监及公关总监文飞加盟长城汽车,担任长城汽车销售公司副总经理,负责市场营销、品牌战略及产品传播等以及蓝标哈弗独立经销商网络的能力提升。此次发生这样的事,很可能是给文飞的功绩抹了眼药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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