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用户怒诉欠广发银行仅七千多 却违约金惊人客服态度还恶劣

独家:用户怒诉欠广发银行仅七千多 却违约金惊人客服态度还恶劣
2020年05月26日 14:24 运营商财经看点

运营商财经网 汪莹/文

近期,运营商财经网从裁判文书中获悉,广发银行武汉分行竟然因违规收取违约金被用户告上法庭。不仅如此,用户还质疑广发银行利息收取标准不符合规定,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原告控诉广发银行利息收取不合理 违约金也不应该收

根据裁判文书显示,原告李某于2009年2月28日在武汉市汉正街门店中,被自称是广发银行武汉分行的员工推销而办理了一张广发信用卡,卡号为52xxxxx72,。办理以后,李某一直使用该卡,并积极还款。

但在2017年2月16日,李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5个月,同年7月6日释放。李某表示,自同年7月8日开始,不停地收到自称是被告广发银行工作人员的催款电话,其语言难听、态度恶劣。

据了解,该卡在2017年3月30日未还款为7399.77元,到同年10月11日止,共计191天,被告广发银行要求本人还款总金额为9209元,利息为1809.23元。原告表示,其利息标准不符合法律规定,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利率收取。

此外,在裁判文书中可以看到,原告要求被告返还2014年12月20日至2017年12月19日违规收取的手续费902.11元;与此同时,确认原告李某按中国人民银行基准利率支付被告2017年3月8日至2018年4月7日的利息306.15元,无违约金。

法院判决广发银行违规收取违约金

针对原告李某的诉求,广发银行武汉分行和广发银行则表示,收取的提现手续费都是按照合同规定收取的。截至到2018年2月19日,原告欠款本金为7187.95元、利息为1452.67元、违约金为1071.10元及其它手续费62.5元。

值得关注的是,在法院的审理过程中,原告李某究竟需不需要付违约金成为了案件争论的焦点。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信用卡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载明:对于持卡人违约逾期未还款的行为,发卡机构应与持卡人通过协议约定是否收取违约金,以及相关收取方式和标准。

而在本案中,广发银行对客户逾期未还款的行为收取违约金,属于对合同内容的变更。因此,法院判定,被告广发银行在未与原告李某协商一致的情形下,单方收取违约金,不符合法律规定。

综上,法院判决,确定被告广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原告李某在2017年3月8日至2018年4月7日使用广发信用卡期间无违约金;驳回原告李某的其它诉讼请求。

广发银行不服判决提出二审 可惜最后并未如愿

让人没想到的是,广发银行对法院的判决并不认可,后续又提起了二次诉讼。广发银行表示,用在违约金产生期间并未向广发银行提出过任何异议,继续使用广发银行信用卡消费,后逾期未还款,应承担违约责任。

不过,最终结果并未让广发银行如愿。二审法院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

据了解,陶建全目前担任广发银行武汉分行行长一职,于2017年上任,此前还曾担任广发银行中小企业金融部总经理一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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