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车主怒诉福特进口林肯车欺诈,后门处蹊跷有大面积刷漆

独家:车主怒诉福特进口林肯车欺诈,后门处蹊跷有大面积刷漆
2020年09月24日 09:28 运营商财经看点

运营商财经网 秦佰铃/文

近日,运营商财经网独家获悉福特中国一则买卖合同纠纷,一车主购买的福特进口林肯车,提回家后发现,车辆后车门处有大面积刷漆造成的漆面色差情况,认定对方与经销商销售欺诈。

右后车门重新喷漆?经销商与福特中国承认对该车进行了整备

法律文书显示,2018年9月,车主王某与嘉骋公司建立汽车买卖关系,王支付34万元车款,嘉骋公司向车主王某交付轿车一辆,后王发现右后车门车漆颜色存在色差,向嘉骋公司反映,嘉骋公司经核实认可该车进行了整备。一审中,车主王某认为嘉骋公司卖车欺诈,要求解除合同并三倍赔偿;嘉骋公司认为该车车门有色差客观存在,但属于轻微瑕疵,而且卖车过程中没有欺诈故意,也没有具体的欺诈行为。

法院一审认定,车主王某要求判令解除合同,因为合同解除的法定条件是合同目的无法实现,而本案中,王实际占有使用该车辆,是后来发现的门漆色差,目前状态不能显示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王主张嘉骋公司以次充好,构成欺诈,但其举证的情况以及一审法院查明的该车的流转的过程不能确定嘉骋公司在卖车过程中存在法律意义上的欺诈行为,嘉骋公司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并非完美无缺,存有瑕疵;但王以欺诈成立为由主张三倍赔偿,理由不充足。

一审认定轻微瑕疵,车主不服提起上诉

对此,车主王某提起上诉,并指出,嘉骋公司隐瞒涉案汽车右后门整备重新喷漆情况,以次充好欺诈消费者,不诚信行为不应受到保护。

原因如下,1.王购买的涉案汽车系新车,购买后发现该车被维修过,右后门车漆颜色存在色差,嘉骋公司与福特公司均认可进行过整备维修。

嘉骋公司故意隐瞒涉案汽车的维修情况,主观上存在欺诈之故意。嘉骋公司在王购买车辆时未就汽车维修情况进行告知或披露,也未向王提供维修记录信息,主观上具有隐瞒相关信息的故意。

核查不严还是另有隐情?经销商称交付检验时未发现该色差

针对车主王某二审中的诉求,经销商嘉骋公司辩称,不存在欺诈故意,更未实施欺诈行为。涉案车辆于2018年9月17日运抵嘉骋公司,2018年9月29日交付王文娟,在嘉骋公司处仅停留12天,如此短的时间内车辆不可能发生事故、维修等。

同时指出,车辆PDI检查和嘉骋公司车辆交付检验时,未发现王某诉称的右后门漆面色差情况。嘉骋公司收到王关于汽车右后车门有色差的反映后,即向福特公司请求核实并将结果如实向王反馈。该事实足可证明嘉骋公司无欺诈之故意和行为。

福特公司辩称与王不存在车辆买卖合同关系,不是本案适格被告。也没有对王实施欺诈行为。福特公司是林肯和福特品牌进口汽车在中国的总经销商,依法承担生产者的相关责任,确保进口销售的车辆系原装进口的整车而不存在翻新或整装车的情况。

法院判定解除双方合同 经销商返还车主34万元购车款

法院认为,嘉骋公司所交付的车辆右后车门整体存在肉眼可见的色差,构成违约,且该色差并非轻微瑕疵,超出了一般消费者心理上对新车轻微瑕疵的接受程度,影响了王缔约目的的实现。王要求解除合同,本院予以支持。嘉骋公司应返还王购车款34万元,王文娟应同时将涉案车辆返还嘉骋公司。

对于此次事件不知福特中国首席执行官陈安宁是否知情,又如何看待。本案中消费者信赖福特中国的品牌形象以及产品美誉度,才选择福特中国,但为何将整备车辆销售给消费者?肉眼存在的色差为何在至少两道检测中都没有检测出来?销售给经销商乃至车主时为何隐瞒这一实情?一系列问题让消费者成了背锅者,也损害了福特中国的形象。对于此次事件,不知道福特汽车大中华区传播与公共事务副总裁霍静如何看待?

当然这只是个例,想必在霍静手里就好处理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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