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版权的问题,近些年已经是互联网和大众关注的热点。在其它媒介形式的版权问题已经部分解决的情况下——例如,表现形式更加高级的视频,已经难以寻找盗版的资源观看或是下载。
网络文学,作为如今娱乐行业IP池、内容和商业价值的发源地,却变成盗版、侵权的重灾区。

近些年我国网络文学蓬勃发展,拥有3.8亿名读者、1400万名作者、1600余万种作品…但也深受盗版之害,网络文学盗版1年亏损近60亿,侵权模式层出不穷。
《斗破苍穹》、《盘龙》、《遮天》……网络小说丰富着人们的精神生活,它们如雨后春笋般涌进人们的视线,也激发了庞大的网文“盗版江湖”。空下来,打开百度贴吧、笔趣阁,等候盗版小说更新,变成很多人的青春回忆。
网络文学的价值获得充分认可,才会出现各类妖魔鬼怪的张牙舞爪,盗版的出现,本身也是对价值的另类认可,这也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较为无奈的是,整顿并没有迅速跟进,终究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更何况如今的盗版已经不是简单的抄袭,而是系统化、智能化,甚至于具备反侦察能力的加强版了。
从刚开始的盗版网站抓取内容,到现在的搜索引擎、浏览器、论坛、网盘、应用程序商店及其贴吧、微博、微信等各种传播方式,聚合、转码等各种侵权方法相结合,自媒体账号及其H5小程序开始变成盗版网络文学新的集散地,做掉一个,又出现一个。

侵权门槛低,能够赚钱,是网络文学侵权行为猖獗的主要原因。文字的存储空间特别小,一整部知名文学作品也就好几百K。对于盗版者而言,只需要耗费非常小的成本,去租1台小型的服务器,就可以运载大量的盗版小说,拥有阅读用户的同时通过“广告”进行牟利。
作为读者,为盗版买单,看起来获得便利,却给多少有创造力的头脑泼了冷水。
网络盗版猖獗的另一个原因是版权方“不差钱”,近些年,网络小说的IP价格大肆提高,躺在“钱堆”上的网络文学版权方,当然没有更多的精力来打压盗版,不过,每一年也会出现一些打压盗版的事件出现,但从审查到投诉再到案件审核,整个过程用时非常长,且非常耗费精力,即使判罚,判罚的金额也不大,并不能弥补盗版的亏损,和版权方的投诉次数相比较,盗版的次数更加是比比皆是。
版权方更多的精力在于,打造出热门IP,卖了,再造内容,再拿去卖,如今IP价格奇贵的状况下,确实无精力打压盗版。

从近些年的热门影视内容看来,影视内容的爆红,和该网络小说本身是不是爆红并无绝对关系,两者之间是互相的,小说内容促使用户变成影视用户,会反过来促使其小说集小说用户,可即使变成了小说用户,版权方也并不挣钱,来源于C端的盈利太少。
广为大众了解的是影视层面的版权价格,而游戏层面也是让版权方赚的盆满钵满,换一个说法,版权方“不缺钱”。因而,与其打击盗版,还远不如想办法造热门IP。因而,我们常常听闻某某网络作家登上富豪榜,便是依靠的是版税,并非靠C端的用户付费。
当盗版变成常态,要从源头上祛除,十分困难,大家都已经习惯了“无版权”状态,习惯,是最不容易改变的,还有多方面共同“发力”,保护版权刻不容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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