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我国计算机软件的保护方式主要有著作权,商业秘密和专利3种方式。采用哪种方式保护计算机软件,这些方式有什么不同,是一个软件企业必须首先要处理的问题,这实际上便是一个计算机软件保护策略的问题。对计算机软件的保护应以著作权保护为主,商业秘密保护为辅,专利保护为补充。

一、有关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保护
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保护条件是比较宽松的,软件作品完成时作者就自行获得了著作权,不用登记,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只是说明此软件属于登记人的初步证据。但软件著作权保护的程度相对而言是比较低的。著作权不保护思想,保护的是具体表达形式;比如说,某一程序设计方案,实现它可以有多种具体方式,他人采用别的具体表达形式实现了这一个程序设计方案是不产生侵犯著作权的,即著作权无法保护计算机软件的上层设计思想,著作权可以保护软件底层具体的实现方式--程序代码。软件著作权保护的时间是有限制的,从软件开发完成的时候起50年。

二、有关计算机软件的商业秘密保护
计算机软件的商业秘密保护条件稍严些,认定某一计算机软件属于一企业的商业秘密需要符合3个条件,即此软件是具备秘密性、实用性和保密性的技术性信息。软件的商业秘密保护的程度比著作权保护的程度稍高些,软件底层的程序代码和上层的设计思想都属于技术性信息,都能够作为商业秘密来保护。但商业秘密的保护不具备独占性。比如说某企业的一软件的相关技术性信息,他人通过研发也可能掌握的,这也是不产生侵犯商业秘密的,而且还有可能破坏了此软件技术性信息的商业秘密状态。软件商业秘密保护的时间是没有限制的,只需此软件技术性信息没有被公开就可以持续的作为商业秘密来保护。

三、有关计算机软件的专利保护
计算机软件的专利保护条件是严苛的,涉及到计算机软件的发明唯有产生技术方案才算是专利保护的客体。计算机软件的专利保护范围大,可以保护技术性构思。计算机软件的专利保护具备独占性,保护程度也高。比如说某企业的一软件的相关技术性信息,倘若申请了专利保护,而且授权了,他人即使通过研发掌握了改软件的技术性信息未经同意许可也是不能够应用的,否则的话便是侵犯了专利权。软件专利保护的时间也是有限制的,软件专利属于发明专利,专利时间是20年,从申请的时候起算。
综上所述,计算机软件的保护应当综合考虑到以上各类保护方式。著作权保护是最基本的和主要的,由于软件著作权是自行获得的。企业还需要采取措施把软件相关的技术性信息作为商业秘密来保护。必要时,把可以申请专利的软件技术方案申请专利,提升保护层次;但是要有一定的把握和风险意识,由于一旦该申请专利的软件技术方案公布了,就无法作为商业秘密来保护了,而且专利申请也是有可能会被驳回。
4001102288 欢迎批评指正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