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sk企业昆山允升吉破产重组,公开招募投资者

Mask企业昆山允升吉破产重组,公开招募投资者
2020年07月10日 18:50 OLEDindustry
昆山市人民法院于2020年2月25日作出(2020)苏0583破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昆山市昆鹏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昆山允升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允升吉光电公司”或“债务人”)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0年3月17日作出(2020)苏0583破2号决定书,指定苏州华明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担任管理人。鉴于允升吉光电公司存在预重整价值及可能性,为实现允升吉光电公司资产价值及债权人利益最大化,并经债权人会议同意,现管理人发布本招募公告,向社会公开招募预重整投资人。

企业概况

(一)   允升吉光电公司基本情况

1、昆山允升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经昆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于2009年04月22日成立,注册地址:昆山市巴城镇红杨路888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3688327262Q;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9090万元人民币;行业:高精度MASK生产研发制造业;法定代表人:魏志凌。

2、允升吉光电公司工商登记经营范围:研发、生产有机发光显示器掩模板及技术服务,半导体封装掩模板等级电子工模及超薄金属片精细加工,超微型机械元件制造;销售自产产品;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机械设备生产和销售;软件的开发和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允升吉光电公司股权结构:

截止到破产受理日,债务人股东是昆山允升吉电子有限公司和昆山市国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9090万元人民币。具体认缴出资和持股比例如下:

4、生产能力

意向重整投资人可通过尽职调查进一步了解相关情况,管理人将积极配合。

 允升吉光电公司主要资产

1、     允升吉光电公司名下的不动产

(1)允升吉光电公司名下有位于昆山市巴城镇红杨路888号、权证号为(2009)12009104117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15074.08平方米,约23亩,使用期限截止日期为2059年7月19日,土地性质为出让,用途为工业用地。

(2)允升吉光电公司名下有坐落于昆山市巴城镇红杨路888号2号房,建筑面积为4608.14平方米,2层,权证号为281051270。

(3)允升吉光电公司名下有坐落于昆山市巴城镇红杨路888号6号房,建筑面积为805.96平方米,4层,权证号为281051272。

(4)允升吉光电公司名下有坐落于昆山市巴城镇红杨路888号7号房,建筑面积为1633.3平方米,3层,权证号为281051273。

(5)无证房产建筑面积为589.21平方米,主要为门卫房、危化品仓库等。

2、生产设备情况

允升吉光电公司的生产经营设备主要为激光直接曝光机、高精密掩模板装配测量集成系统设备、部分仪器和办公设备等。

 3、对外投资情况

允升吉光电公司持有昆山思拓机器有限公司80%的股权,该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目前该公司处于正常营业状态。

4、无形资产情况

允升吉光电公司名下拥有国内专利、国际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等百余项,核心专利管理人在正常续费中。         

允升吉光电公司负债情况

管理人对已经申报的债权进行了审核,已经制作了允升吉光电公司债权表,意向重整投资人可向管理人了解允升吉光电公司负债情况,管理人将协助。

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债权人未依法申报债权的,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利,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可按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重整投资人应考虑该因素。 

其他情况

1、2011年2月11日,昆山允升吉电子有限公司持有的允升吉光电公司56%的股权计5090万元质押给昆山市创业担保有限公司。

2、昆山允升吉电子有限公司持有的允升吉光电公司的股权被昆山市昆鹏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申请冻结,冻结法院为昆山市人民法院。

3、昆山允升吉电子有限公司持有的允升吉光电公司的股权被湖南财富同超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申请冻结,冻结法院为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4、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货币资金、追回的应收款、以及其他账面未记载的债权等将不向重整投资人移交,并将与重整投资人提供的偿债资金一并,用于支付破产费用、共益债务、向债权人清偿。管理人将在重整计划草案中对相关清收和清偿工作作出安排。

5、本案中,国资持有允升吉光电公司44%的股权,关于对出资人权益的调整,意向投资人可与国资进行沟通。

 6、与允升吉光电公司重整相关的税费事宜请意向投资人自行向有关部门咨询,管理人不负责税务咨询及承担相关税务风险。

招募方案

(一)重整投资人资格条件

1、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并提供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拥有与允升吉光电公司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管理能力。

2、两个或两个以上主体联合参与投资的,需书面说明各自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联合主体相互之间应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主体需至少有一家符合上述第1项资格条件。

3、意向投资人及/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财务状况或信用记录不良的,管理人有权认定意向投资人不具备重整投资人资格。

4、承诺愿意按本招募公告参与允升吉光电公司重整投资人的遴选,愿意成为允升吉光电公司的重整投资人,愿意按本招募公告与其重整投资文件对彼此权利义务的安排而签订重整投资协议及/或提交重整投资承诺。

(二)尽职调查

1、尽职调查报名

意向投资人需对允升吉光电公司进行尽职调查的,应满足上述重整投资人资格条件并提交以下文件:

(1)向管理人提交书面的《投资意向书》(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意向投资人情况介绍、投资优势、资金实力,以及愿作为投资人参与允升吉光电公司重整投资的意向等。意向投资人为单位的需加盖公章,为个人的需有本人签字);

(2)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意向投资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代理人接洽的,向管理人提交授权委托书(意向投资人为单位的需加盖公章,为个人的需委托人本人签字)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尽职调查内容及期限

提交尽职调查报名文件并按期缴纳尽调保证金的意向投资人应在接管理人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与管理人签订保密协议,保密协议签订后,意向投资人可针对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的财产情况、负债状况、经营情况等开展尽职调查,管理人予以配合,相关尽职调查工作最晚应于2020年10月8日16点前结束。

重整投资方案

1、重整投资方式

重整投资方式可采取股权让渡同时债务清偿方式,采取股权让渡同时债务清偿方式的,一方面,基于允升吉光电公司资不抵债的现状,重整投资人以适当的方式受让允升吉光电公司全部股权;另一方面,重整投资人在取得允升吉光电公司股权的同时,需支付偿债资金以清偿破产费用、共益债务、各类债权等,帮助允升吉光电公司摆脱债务危机,最迟应在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之日起3个月内一次或分期付清全部偿债资金。

2、重整投资方案

为依法推进允升吉光电公司重整,确保兼顾债权人和债务人及其股东等各方利益,并得到有效执行,意向投资人应当围绕偿债方案和经营方案制作重整投资方案。在意向投资人满足资格条件的前提下,意向投资人出具的重整投资方案,将决定其评审分值,分值最高者中标。意向投资人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偿债方案

①偿债金额

意向投资人提供的偿债金额仅指提供给允升吉光电公司用以清偿破产费用、共益债务、各类债权的资金,不包括重整过程中涉及各种证照办理和变更、资产权属变更过程中产生的应由允升吉光电公司或重整投资人承担的税费、其他交易及经营成本等。

② 付款方式

意向投资人应当在重整计划或重整计划草案经昆山市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后最长3个月内付清全部偿债金额。

③ 付款能力

意向投资人需提供书面资料证明其履约能力。

(2)经营方案

意向投资人应详细阐述其经营方案,经营方案包括:

①运营方案

②维稳方案

(3)有利于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安排

来源:破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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